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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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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9-012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4,222,312股,占总股本的5.1407%。

  2、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4月10日。

  3、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属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6年12月5日,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北洋”)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6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12月19日出具了《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批复》(鲁国资产权字[2016]53号)的文件,原则同意新北洋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本次发行后新北洋总股本不超过672,676,251股。

  2016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7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的相关议案。

  2017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12月29日。

  2017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7年9月19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通过。

  2017年11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2017年10月30日签发的《关于核准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35号)核准批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5,196,817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2018年3月26日,公司向最终配售对象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车金证投资有限公司、潍坊鲁信康大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江苏一带一路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及张怀斌6个对象的13个证券账户非公开发行的34,222,312股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存管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权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本次发行的股票于2018年4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本增加至665,712,402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车金证投资有限公司、潍坊鲁信康大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江苏一带一路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及张怀斌在上市公告书中一致对所持股份的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做出如下承诺:其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限自2018年4月10日至2019年4月9日)。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股份质押或冻结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4月10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4,222,3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0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6名,证券账户共13个。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注】以上股东不属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如下表:

  ■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认为:

  1、新北洋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新北洋本次解禁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时作出的承诺;

  3、新北洋对本次限售股份解禁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对新北洋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东兴证券关于新北洋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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