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19-18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控股股东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集团”)已于2019年4月3日取得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转让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批复》(辽国资产权[2019]62号),同意中兴集团以公开征集方式将所持有的公司80,911,740股股份转让给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方大集团”),转让价格6.55元/股。
2.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3.本次股份转让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股份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述
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接到控股股东中兴集团书面通知,获悉
中兴集团与辽宁方大集团于2019年3月28日签署了《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关于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中兴集团向辽宁方大集团拟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0,911,74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00%。经双方协商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6.55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兴集团持有公司94,458,09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86%,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兴集团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亦不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辽宁方大集团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方威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
的《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ZXSY2019-1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
2019年4月3日,公司接到中兴集团《关于协议转让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取得辽宁省国资委批复的通知》,已于2019年4月3日取得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转让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批复》(辽国资产权[2019]62号),同意中兴集团以公开征集方式将所持有的公司80,911,740股股份转让给辽宁方大集团,转让价格6.55元/股。
三、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股份转让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敦促中兴集团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协议转让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取得辽宁省国资委批复的通知》;
2.《关于同意转让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批复》。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