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19-021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4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9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各董事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佳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核并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由于近期股票市场的波动和公司股价的实际表现已对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方案产生实质影响,因此,公司决定对原有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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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19-022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重要提示: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回购股份方案进行调整:
(1)将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将由不超过2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30元/股。
(2)将公司回购资金总金额将由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且不低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且不低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
(3)将公司回购股份数量由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250万股至500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约0.28%至0.56%调整为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66.67万股至500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约0.19%至0.56%。
●公司已于2019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事项。
●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价不在公司预定的回购价格区间内,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实施;可能面临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员工参与持股计划认购份额未满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公司于2019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18年11月19日召开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18年11月21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18-084)中部分内容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2,178,7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最高成交价为19.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2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2,331,106.76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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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款与《回购报告书》一致。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必要性
公司结合近期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的变化对回购股份方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后续回购股份事项的实施。
四、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4,336,680,003.0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182,548,056.98元,流动资产2,412,376,173.32元,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为人民币15,000万元,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46%、4.71%、6.22%。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以人民币15,000万元上限用以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是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目前的股价及回购实施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实际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如果回购期内股价不在公司预定的回购价格区间内,将可能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本次回购存在因股权激励方案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