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3,783股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回购注销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4,978股,尚未实施注销手续。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规定,离职人员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应将其所持10,977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价格为7.13元/股;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离职人员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应将其所持54,42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价格为14.55元/股。
本次合计回购注销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74,166股(以下简称“本次调整”),其中, 2015年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回购注销股份15,955股,2017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回购注销股份58,211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31,036,526股减至230,962,360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 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