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4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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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志邦是一家专注于全屋定制家居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安装服务的公司,产品包括整体厨房、全屋定制、定制木门/墙板、成品配套等四大家居品类。
志邦20年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围绕客户“装修一个家”开展业务,向客户提供一体化、一站式的整体定制家居解决方案。志邦深耕主业、持续创新,用定制设计的优势,致力于实现人们对家的美好想象。
志邦自98年创立以来,一直从事整体厨房业务,经过多年深耕,已形成六大产品系列,橱柜销量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二。2015年起至今,着力打造定制衣柜业务,年营收复合增长率达168%。2018年起孵化未来增长业务板块,启动年轻全屋定制IK品牌业务。
志邦目前拥有三大品牌,定位中高端家居消费者的“ZBOM志邦”品牌的厨柜、全屋定制、木门/墙板等定制产品;定位互联网思维的刚需家居消费人群的“IK”品牌全屋定制产品;“FLY法兰菲”配套家居成品。志邦拥有五大事业单元,业务和客户遍布全球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并于2018年参股澳洲最大的厨柜商IJF公司。
(二) 经营模式
志邦以“更懂生活”的经营理念,通过各渠道销售商和整合服务商,共同为家居消费者提供整体厨房、全屋定制、定制木门/墙板及成品配套等全屋装修一站式解决方案。依据客户个性化设计需求,采用订单式柔性化生产,为其提供家居定制产品及设计安装服务。
1、 产品研发及应用设计模式
公司设有产品研发中心,通过深入的市场洞察和客户需求分析,结合全球行业材料、工艺及审美趋势,形成适合中国消费者的定制研发方向。以项目方式推进产品开发,形成全屋定制产品开发套系化,弱风格化,尺寸模数化开发理念。新品经研发、试制、评审、试销等多个环节,以生命周期为主题,场景化展示推广,促进体验式营销。
产品上市后,公司设有应用设计中心,自主开发“云设计”终端应用软件,使客户能够直接参与个性定制设计过程,实现迅速出图、一键下单,以“样品+户型+VR实景”方式,全方位增强客户感受。
2、供应链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采购,主要包括板材、台面、厨房电器及五金配件等代工配套产品;成品采购主要包括台面和部分门板。采购执行部门负责采购订单的下单、物料跟进、验收及结算。公司采管中心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共赢关系,以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稳定、及时供应和成本最优。公司供应商中板材供应商主要为Green river 、奥地利爱格,功能五金件供应商主要为德国百隆和海蒂诗,其他供应商主要集中在江浙和珠三角地区。
(2)生产模式
在生产制造方面,以销定产,采取自行生产为主,工序外包和OEM生产为辅的制造模式。公司拥有先进的定制生产基地,并结合家具生产软件信息技术,利用全国经营的规模化优势,制定科学、高效、低损耗的优化方案,将自动化生产系统与大规模敏捷制造技术成果相结合,进行模块化拆分,标准件规模化生产,非标件柔性化制造,实现内部的专业化分工、形成高度柔性的生产体系。
(3)物流仓储模式
公司以齐套、齐户交付为目标,制定承运公司准入、考核、相关方评价等制度,进行优胜劣汰,转运过程中通过配送专员驻点管理与指导,减少货损。并以制造部门为中心的信息系统串联仓库,通过立体仓位,准确、快速流通发运,能够高效率,低成本,少差错,及时准周交付。
2、 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分为C端直接服务家居消费者的直营加盟连锁销售模式,和B端通过精装地产商间接服务于家居消费者的大宗业务销售模式。销售渠道以加盟商销售为主,直营零售为辅,同时大力开展国内大宗业务和海外业务。
(1) 零售渠道模式
通过直营零售商和加盟商的渠道通路,共同为C端家居消费者提供上门测量、设计个性定制方案、柔性生产、安全配送、上门安装等优质的产品和服务。直营零售商与加盟商的销售渠道主要包括:
a、 传统终端门店:包括全国性和区域性家居卖场门店,如红星美凯龙、居然之家、富森美家居等;地方建材商圈的临街店铺,如上海宜山路建材街等;
b、 传统家装公司合作渠道:通过在家装公司展厅出样,为家装公司客户提供定制部品及服务;
c、 整装公司合作渠道:与区域性整装公司的合作,为整装公司客户提供定制部品及服务;
d、 其他销售渠道:其他创新渠道,如与国美等传统电器卖场合作等。
(2) 整装渠道销售模式
公司与全国性大型整装公司合作,为其全国客户提供定制部品和服务。
(3) 国内大宗业务销售模式
国内大宗业务以与龙头地产公司战略合作及全国业务代理相结合的模式,为B端大型精装地产商提供合理设计、按需定制、批量制造、准期交付的产品和服务,以此来满足精装地产的C端业主对家居消费的需求。大宗业务主要是通过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转账的结算方式。
(4) 海外业务销售模式
公司直营海外大宗业务销售,向海外精装地产商销售定制家居产品,或通过海外定制销售公司向地产商提供产品与服务。
(三) 行业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21家具制造业”。1.消费者一站式购齐需求下,全屋定制成为行业发展主流趋势
随着人们对生活品质追求的提升,对居住环境舒适、个性化要求的加强,以及对家装便利性等要求的提高,定制家具需求不断提升。年轻一代消费群体由于追求方便、快捷的消费体验,对一站式购齐需求较高,使得全屋定制的需求亦日益增强。家装龙头公司在原有主营产品外产品延伸至展全屋家具的一站式解决方案。龙头公司从生产单品厨柜延伸至我国家具行业的持续增长,主要原因为:国内经济的持续增长,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国内家具行业的生产衣柜,亦或是全屋家具。再者全屋定制有利于合理利用居家空间、个性化款式和色彩搭配,也有利于行业实现按需生产,有效避免行业产能过剩的问题,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基于这些情况全屋定制正在成为行业发展主流趋势。
2.精装修政策的推广使大宗业务重要性提高
由于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近年来中国城镇住宅投资保持高速增长,住宅新开工房屋面积及竣工套数均保持稳步上升,为定制家具行业提供了充足的市场容量。在住建部政策引导下,大部分省市出台了住宅精装修政策,许多省份要求2017年以后新出让的住宅用地须全装修交付,有力促进了精装修房市场的发展。而目前中国的精装修房普及率较低,预计2019年将达到32%,对比发达国家80%以上的全装修比例,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在此背景下,定制家具行业,尤其是含在硬装范畴的厨柜行业,B2B商业模式占比将有明显提升,精装业务将在2019年成为重要增长点,大宗业务渠道重要性凸显。
3.产品销售渠道多元化,线上销售及整装企业渠道成为新亮点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消费者的购物习惯也在发生改变,消费者愿意花费更多时间在互联网浏览挑选产品。同时,互联网提供的定制家具的前置性导购信息打破了家具消费中的诸多信息不对称,使其消费趋向透明。这是电商对定制家具的革命。通过线上预订+线下体验+实地测量的模式,定制家具行业线上销售占比正在逐渐上升。未来,电子商务模式将成为现有实体门店销售模式的有效补充。
此外,定制企业纷纷向下游延伸,通过与全国性家装企业、区域性头部整装企业合作的方式拓展整装渠道,一方面满足消费者对家装一站式解决方案的需求、提高客单价,另一方面也可以提升企业前端获客能力。整装新业务模式可充分发挥企业个性化定制优势,有望成为定制企业收入新增长点。
4.智能家居的发展为定制行业带来新的增长点
智能家居是指以住宅为平台,基于物联网技术,由硬件(智能家电、智能硬件等)、软件系统和计算机平台构成的生态圈,具备自我学习等功能,能够收集、分析用户行为以提供个性化服务。随着5G和人工智能技术的逐渐发展,住宅中智能化应用的场景会大量增加,使得不同场景和需求下家具的设计需求也更为多样化,这会为家具行业尤其是定制行业带来较大的机遇。目前,智能家居正处于探索阶段,但大量的互联网企业、家电企业以及家居企业已开始进入这一领域,而与定制家具的结合将会为家具行业注入新的活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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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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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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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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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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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努力下,公司实现了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济指标稳健
增长。 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3,299.42万元,同比增,12.8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289.82万元,同比增长,16.51%。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为公司2019年及以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构筑了良好的基础。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主体共6户,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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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19-015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68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邦家居”或“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3.47元。截至2017年6月26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938,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94,800,038.54元(含增值税),可用募集资金净额843,999,961.46元。
截止2017年6月2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大华验字[2017]00044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86,050,471.86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96,968,784.55元;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9,561,853.83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68,165,074.86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8,165,074.86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70,000,000.00元,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10,215,589.26元,主要系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6年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于2017年7月10日分别与光大银行合肥濉溪路支行、工商银行合肥双岗支行、浦发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合肥四牌楼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志邦家居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3日分别与本公司、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根据本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增加5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20%,公司及专户存储银行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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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公司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在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方面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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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年度年产20万套整体厨柜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为项目未完全投产所致。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19-016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4月2日下午14:00在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连水路19号公司办公楼一楼1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6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9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志勇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公司拟以实施 2018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8.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确认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十七)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19-017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4月2日上午9:00在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连水路19号公司办公楼一楼1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6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监事3人,实际参与投票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蒯正东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3、审议通过《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18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本公司拟以实施 2018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8.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15、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17、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19-018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召开的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5月12日核发的《关于核准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89号),中国证监会已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3.4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3,88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9,480.00万元(含增值税),可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400.00万元,可用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发行费用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536.6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936.60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6月26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44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司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2、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为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6、实施方式
上述投资理财事项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7、本次投资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8、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具体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1)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良好,在保障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等需求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19-019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拟以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72,898,173.72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盈余公积金共14,764,504.96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533,721,110.48元,扣除2017年度分配利润96,000,000.00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95,854,779.24元。
二、利润分配预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时考虑到公司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存在因股份回购而引起可参与分配的股数发生变动的情形,公司拟以实施 2018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8.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总股本相应的进行变更。公司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成后,相应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三、董事会意见
2019年4月2日,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经营能力,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秉承做大做强公司的愿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现金分红结合公积金转增股本,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遵循了所有股份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的原则,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的内容。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 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风险。
(二)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 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19-020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是公司2018年度聘用的外部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审计期间,大华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顺利地完成了公司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其担任公司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19-021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4月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孙志勇、许帮顺、程昊、蔡立军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并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一致通过。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已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前对该预案予以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18年7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预计2018年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3000万元,实际2018年发生3552万元,主要情况如下:预计向IJF Australia Pty Ltd销售商品3000万元,实际发生该类关联交易3552万元。上述关联交易总额超出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552万元。
二、2019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根据其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对2019年度内公司与IJF Australia Pty Ltd及其他关联人可能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向关联方销售货物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IJF AustraliaPtyLtd
公司性质:有限公司
董事长:DeanMarsh
注册资本:50万澳币
注册地址:澳大利亚阿德莱德
公司简介:1964年成立,在澳大利亚厨柜行业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主营范围厨柜、卫浴、衣柜等木质类产品。
截止2018年6月30日,IJF Australia Pty Ltd总资产1,336.69万澳元,净资产597.22万澳元,营业收入3,200.09万澳元,净利润110.47万澳元。(澳洲财年期间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的全资孙公司ZBOM AustraliaPtyLtd持有IJF Australia Pty Ltd47%的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程昊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蔡立军先生担任IJF Australia Pty Ltd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租赁类关联交易
1、关联方基本情况
①安徽元邦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徽元邦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11月30日
注册资本:610万元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产业园连水路19号志邦厨柜公司办公楼501室
经营范围:家居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②安徽共邦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徽共邦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11月30日
注册资本:610万元
住所:合肥市庐阳区庐阳工业区连水路19号志邦厨柜公司办公楼401室
经营范围:家居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③孙志勇先生,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师。目前持有公司20.74%股份,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
④许帮顺先生,197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目前持有公司20.14%股份,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总经理。
(二)与公司关联关系
元邦投资和共邦投资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与上述两公司为关联单位,故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孙志勇先生和许帮顺先生为控股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故此项租赁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涉及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2、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3、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内容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合理的交易行为,公司可以与IJF Australia Pty Ltd在供应链上形成协同效应,扩大澳大利亚市场份额。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因而,我们同意本次预计的2019年度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19-022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召开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年产20万套整体厨柜建设项目其中部分实施内容建设周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概述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8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公告》(〔2017〕121)号同意,志邦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23.47元,截至2017年6月26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93,88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9,480.00万元(含增值税),可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400.00万元,可用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发行费用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536.6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936.6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于2017年6月2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7]000442号)进行了审验。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2016年2月5日召开的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6年2月25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86,050,471.86元(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募集资金余额168,165,074.86元(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超出承诺投资部分为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和利息收入。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
“年产20万套整体厨柜建设项目”旨在扩大公司整体厨柜产品的生产规模,解决公司核心产品面临的产能不足问题,是公司现有业务的巩固、提升和发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整体厨柜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提高公司对市场的快速反应能力,是保证公司业务规模持续高速增长的需要。详细可行性方案及内容可参见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之“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章节。
(二)延长实施周期的原因
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在该项目实际投入金额为18,586.42万元。募投项目的生产厂房已建设完成,部分生产线已正式投入生产。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和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变化,导致新房及二手房成交量有所下滑,从而影响到家居行业消费景气度,由于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一二线城市的精装修/全装修政策,对零售端客户需求产生一定分化影响。应对家居市场及客户需求发生变化,公司遵循以销定产原则,秉持产能最大化利用为目标,决定适当调整战略布局,放缓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充分保证公司股东及公司的利益,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目前厂房及设备配置尚能满足订单需求,不会对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具体调整方案
公司董事会经过慎重研究,同意“年产20万套整体厨柜建设项目”实施周期延长一年,项目建设期变更为三年,至2020年3月结束。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长“年产20万套整体厨柜建设项目”是针对公司经营和发展计划的动态跟踪调整,延长本项目实施周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地实施,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战略规划。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1、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的具体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2万套定制衣柜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品牌推广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备注:1、未付尾款及质保金在满足约定付款条件时,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支付
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
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了
项目实施费用。
(2)项目建设实施期间,部分设备采购价格较之项目立项时间节点的市场价格有所
下降。
(3)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此外,由于目前尚余部分项目合同尾款或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二)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2万套定制衣柜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品牌推广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7,444,961.28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补流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及将未付尾款及质保金支付完毕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本次将“年产12万套定制衣柜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确保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本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该事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将有利于合理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三届董事会第八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19-023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资金收益。
委托理财金额:闲置自有资金可用于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财务部门将依据年度内各阶段情况进行调度、灵活投资。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召开三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将谨慎考察和确定委托对象、理财产品,在选定委托方及具体产品后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内容及进展情况。
三、风险控制
投资产品及委托对象方面,公司财务部门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
尽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类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财务部门将做好资金使用计划,充分预留资金,在保障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谨慎选择委托理财产品种类,做好投资组合,谨慎确定投资期限等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高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利用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19-024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2日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综合考虑资金安排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主要包括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融资业务,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上述授信额度超过规定的董事会关于借贷的审批权限,因此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19-025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合肥志邦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居子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为家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内担保,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召开的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推动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持续稳健发展,提高其资金流动性,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根据下属子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家居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办理事宜由公司经营层具体执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合肥志邦家居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2011年12月5日
法定代表人:许帮顺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
经营范围:厨柜、家具、木门、衣帽间、卫浴柜、居家饰品的制造、销售及安装;厨房家具、厨房装饰工程施工;橱柜配件、厨房用品、厨房电器、装饰材料的销售及安装;锯材、木片、单板、其他木材加工及销售;家具及室内装饰设计、服务;设备租赁;房屋租赁
公司持股比例:100%。
(二)被担保人家居子公司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家居子公司总资产83,978.98万元,净资产46,636.68万元,负债总额37,342.30万元,资产负债率44%,2018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83,414.90万元,净利润4,749.02万元。
三、担保事项说明
1、担保性质:连带责任担保
2、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3、担保期限:为贷款合同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两年。
4、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4月2日召开的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家居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子公司更好地开展业务。同时,家居子公司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为家居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有利于子公司更好地开展业务。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家居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为家居子公司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4%。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19-026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召开了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鉴于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和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经考察同行业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量及独立董事工作的专业性,拟将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从每人每年6万元人民币(含税)调整为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含税),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公司认为本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独立董事薪酬调整是公司参照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情况,结合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制定,有助于提升独立董事勤勉职责的意识和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标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19-027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新金融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
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根据首次执行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执行新金融会计准则的时候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以往年度会计报表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涉及以往年度会计报表的追溯调整,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核查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19-028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8年7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预计2018年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3,000万元,实际2018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3,552万元,主要情况如下:预计向IJF Australia Pty Ltd销售商品3,000万元,实际发生该类关联交易3,552万元。上述关联交易总额超出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552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IJF Australia Pty Ltd
公司性质:有限公司
董事长:DeanMarsh
注册资本:50万澳币
注册地址:澳大利亚阿德莱德
公司简介:1964年成立,在澳大利亚厨柜行业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主营范围厨柜、卫浴、衣柜等木质类产品。
截止2018年6月30日,IJF Australia Pty Ltd总资产1,336.69万澳元,净资产597.22万澳元,营业收入3,200.09万澳元,净利润110.47万澳元。(澳洲财年期间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的全资孙公司ZBOMAustraliaPtyLtd持有IJF Australia Pty Ltd47%的股权,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程昊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蔡立军先生担任IJF Australia Pty Ltd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超出原因分析
由于公司海外销售增长,向IJF Australia Pty Ltd销售商品增加,导致关联交易总额超出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超出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公司2018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超出预计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确定方式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公司2018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提交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超出预计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为:公司2018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超出预计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确定方式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较预计金额超出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对超出预计金额的确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19-029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23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工业区连水路19号志邦家居行政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23日
至2019年4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宜。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10、11、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安徽合肥市庐阳区工业园连水路19号行政楼证券部
电话:0551-67186564
传真:0551-65203999
邮箱:zbom@zhibang.com
联系人:刘 磊
(三)登记时间
2019年4月18日上午9:30-11:30 14:00-16:00;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入会场;
2、会务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3、凡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