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9)第110ZA3833号确认,2018年度公司实现的净利润33,424,540.29元,扣除母公司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342,454.03元。2018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082,086.26元,以2018年12月31日的股本86,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340,000.00元(含税)。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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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生产各类化工新材料产品,如聚醚胺、光学级聚合物材料用树脂等。通过不断自主创新,公司凭借其完善的化工基础设施、自行研发的专利技术以及丰富的生产工艺流程控制经验,已成为国内领先的规模化生产聚醚胺、(甲基)丙烯酸异冰片酯的科技型企业。其中,公司聚醚胺产品具有低粘度、高强度、高韧性、抗老化等众多优异特点,性能稳定、性价比较高,广泛应用于风力发电叶片制造、页岩气开采、饰品胶、环氧地坪、人造大理石等领域,在国内市场树立了较高的竞争地位。公司光学材料产品(甲基)丙烯酸异冰片酯等具有耐腐蚀、耐擦伤、增加光泽度与亮度的特性,广泛应用于高端汽车表面光固化涂层。上述产品已通过了欧盟REACH认证。目前,公司为国内该领域规模领先的生产商和销售商。
2、经营模式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聚醚胺、光学级聚合物材料用树脂等化工新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商业模式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为基础,凭借多年积累的完善生产工艺和生产流程控制为下游客户提供符合其实际生产需要的高品质产品。
1)采购模式
公司遵循行业惯有采购方式,向生产厂家直接采购及通过贸易商进行采购相结合。公司采购模式为根据生产确定采购,生产计划下达车间后,车间根据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向采购部下达采购需求。采购部根据生产部提供的清单结合库存情况进行原材料采购。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基础化工产品,市场供应充足,公司已建立畅通的采购渠道,从源头上保证产品质量。为进一步确保供应链稳定,公司主要原材料拥有多家优质供应商备选。公司制定了严格、科学的原材料采购制度,形成了从原材料供应商的选择、采购价格确定到采购产品质量检验的完善采购体系。针对新供应商甄选,公司亦制定了从初步考察到现场调研的完整遴选流程,确保原材料质量。对于原材料尤其是新材料的采购,公司对多家供应商进行取样、询价的形式进行初步选择。初选完成后,公司采购部门对相关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最终,公司综合考虑材料价格、产品质量、商业信誉,以及相应的采购服务、送货服务与售后服务等因素选择合作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以市场行情为基础,通过查询卓创资讯、金银岛等市场价格咨询平台了解市场行情,采用询价、议价等方式与合格供应商协商确定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签订采购合同。公司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后,供应商将原材料送货至公司。原材料送达后,由仓库通知质检部门进行检测验收,确认质量、数量等无误后入库;待收到发票后通过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等方式付款。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聚醚胺及光学材料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订单需求制订生产计划,同时销售部门根据市场淡旺季及节假日情况及时会同生产部门,提前备有安全库存,以便及时满足客户需求。目前,公司聚醚胺、光学材料等主要产品生产集中于东港新材料产业园,均采用自动化生产设备,一定程度降低了人力成本,且提高了产品质量稳定性与生产环境安全性。在聚醚胺方面,公司采取连续法生产,相对于国内其他企业采取的间歇法生产,连续法在成本控制、质量稳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优势显著。在光学材料方面,公司采取了柔性生产模式,即同一大类下不同型号的产品在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等方面基本相同,可以实现共线生产、产能共用。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聚醚胺和光学材料目标市场是风电、页岩气、海洋石油、复合材料、汽车涂料等行业,公司根据目标市场需求变化和市场竞争情况来制订销售策略。公司与翰森化工、兰科化工、斯伦贝谢、立邦等知名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利用产品质量、价格、供货速度和服务等优势来占领市场。同时公司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拓宽市场销售区域。在稳固现有产品目标市场的情况下,公司加快新产品研发,拓展产品的应用领域,促进销售增长。
公司面对境内客户主要采取直销模式。公司按照地理片区划分销售人员业务覆盖范围,由所对应片区业务人员及业务经理与下游客户直接建立合作关系。针对新客户,通过与对方采购人员进行交流,销售人员对公司及公司产品进行相关推介的同时了解对方的企业规模、信誉等相关信息,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产品认证,通过客户认证后签订销售合同、批量供货。针对已有客户,销售人员亦会持续跟踪客户最新需求与用户体验,持续改进、完善产品性能,巩固合作关系。对于境外用户,公司直接销售给最终客户或以卖断方式销售给贸易商,并通过贸易商销售给最终用户。公司选择信用良好、付款及时的客户进行合作。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一般给予优质、长期客户一定账期。对于新开发客户、中小客户基本采用现款现货的方式进行销售。
公司同时向境内外客户销售的产品为聚醚胺和光学材料。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客户采购规模、客户合作关系、市场竞争态势、原材料价格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产品销售价格,对客户信用期一般不超过90天。境内外客户的定价原则、销售政策、信用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
4)研发模式
公司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变化开展研发工作,积极参与国内相关方面的技术研讨、培训,了解行业发展的动向及前沿生产技术及其难点;通过参加国内外的各种行业展会,了解终端用户需求,及时反馈市场发展趋势,汇总分析后开展相应前期准备。公司管理层牵头技术部与销售部进行调研工作、寻找新产品、拟定可行性报告,并提送公司讨论。公司通过对行业相关政策规划、行业科技发展动态及下游客户需求等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形成对于未来研发方向的初步判断,继而经过公司内部研发项目立项流程。通过立项审核后,确定开发计划,在公司技术部门、生产部门、销售部门以及管理层的共同决策下确定并执行研发项目。根据研发计划,公司技术部积极进行新产品开发使聚醚胺产品系列化,参与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工艺改进的研究课题,重大技术、设备及质量攻关的研究实验。实验完成小试并形成工艺路线后,生产部进行工艺配套、设备改造并实施中试生产,研发成功进入市场销售后根据市场反馈不断完善产品。
公司分别利用已建成的博士后工作站和研究生工作站与相关高等院校开展人才的合作培养,为公司技术更新及持续发展奠定了人员与技术基础。
公司每年持续投入研发经费用于提高产品质量、节能降耗、提高生产效率、提高安全环保投入、提高原材料利用率以及加强新产品开发力度。在新产品开发上,公司以“生产一代、开发一代、研究一代、储存一代”为宗旨,一方面努力提升现有产品质量与性价比;另一方面,及时瞄准有发展潜力、高附加值、且技术门槛高的新产品,结合公司工艺装备水平,做好技术研究和准备,为公司产品顺应发展趋势、迅速把握市场机会提供了有力保证。
3、行业情况
聚醚胺在工业领域的规模应用起始于20世纪90年代,至今发展历史较短,目前该产品的应用领域正在逐步扩大中。近几年来,聚醚胺市场增长率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亨斯迈和巴斯夫等外资企业已经在亚洲建成了相关项目,扩大聚醚胺的生产能力。目前,聚醚胺所应用的新能源(包括风力发电、页岩油气开采),高速铁路以及海洋工程(跨海大桥防护,海水淡化管道保护,海上钢结构保护以及舰船结构表面涂层)三大领域是国家产业政策重点鼓励行业,聚醚胺的国产化对我国高性能复合材料、防水材料以及环保涂料等领域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外,聚醚胺在环保涂料、汽车电泳漆、人造大理石、燃油宝等众多领域的应用快速推广,已经逐步覆盖国民经济的多个领域。
公司光学级聚合物材料用树脂产品主要为丙烯酸异冰片酯和甲基丙烯酸异冰片酯,其光泽感、高硬度等众多优异特性,广泛应用于各类高端汽车的表层涂料。目前,不同档次汽车采用不同质量的汽车表层涂料,档次越高的汽车对于表层涂料光泽度、耐老化、耐擦伤等性能的要求越苛刻,对高品质汽车表层涂料的需求越大。随着汽车工业对汽车整体美学的不断投资与技术改进,对高品质汽车表漆的市场需求不断提高,应用于汽车表漆的活性光学树脂单体在各档次汽车中的应用还有进一步扩展的空间。汽车行业作为汽车涂料下游最主要的应用领域,新能源汽车的爆发式增长,高端新能源汽车在国内投资建厂,都将为汽车涂料的稳定增长带来有利的发展契机。全球汽车工业的发展将为汽车涂料行业带来持续的市场需求。
募投项目高透光材料中的环烯烃单体,即涂料行业“十三五”规划重点研发的脂环基丙烯酸酯,应用于重点支持发展的新型环保涂料领域,是国家支持发展的高固体份、低粘度环保涂料的关键原材料。涂料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现代社会不可缺少的要素。但是,全球每年从涂料中挥发出来排放到大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VOC)超过1000万吨,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随着大气环境污染的日趋严重,环境保护要求的提升,限制VOC排放的相关法规陆续出台,环保型绿色涂料产品以其无污染性、安全等特点,代替传统的污染严重的溶剂型涂料已成为社会共识。目前,我国真正能做到在确保涂料性能全面优秀的前提下,超低VOC含量的环保涂料产品较少。公司产品环烯烃新材料环保属性突出,目前已有国内厂商检测通过,并产生一定的市场销售。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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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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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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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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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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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244.5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5.24%;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342.45万元,同比下降33.17%。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经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决议通过,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A、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B、利润表
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C、股东权益变动表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8]15号文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②根据财政部《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本公司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在“其他收益”中填列,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调增2017年度其他收益39,175.96元,调减2017年度管理费用39,175.96元。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净资产无累计影响。
本公司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19-012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满足公司运营资金需要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收益,根据自有资金的情况和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情况下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2018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77)。
一、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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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未到期产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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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未到期产品的情况委托理财产品的安全性及公司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理财产品的总金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4,000万元人民币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未超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批准投资额度。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19-014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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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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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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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19-015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阿科力中弗(无锡)燃料电池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技术公司)。
● 投资金额: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中弗(无锡)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弗”)拟出资人民币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 朱学军先生持有公司28.03%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崔小丽女士持有公司11.53%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尤卫民先生持有公司2.87%的股份,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文泉先生持有公司1.06%的股份,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个月公司未于同一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 风险提示:
1、 技术公司的设立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完成后方可经营;
2、 技术公司未来经营收益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中弗共同投资设立阿科力中弗(无锡)燃料电池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中弗拟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朱学军先生持有公司28.03%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持有中弗20%的股份;崔小丽女士持有公司11.53%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通过无锡众睿京利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中弗10%的股份;尤卫民先生持有公司2.87%的股份,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持有中弗14%的股份;张文泉先生持有公司1.06%的股份,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持有中弗5%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共同投资设立公司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个月公司未与同一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2019年4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 关联方介绍
名称:中弗(无锡)新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园南路28
法定代表人:秦江阳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营业期限:2018 年 4月 2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从事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的研发、生产、维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弗迄今设立未满一年,尚未实际开展业务。其控股股东秦江阳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7年1月创办上海中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4月创办中弗(无锡)新能源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秦江阳先生不持有公司的股份。中弗及秦江阳先生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类别: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公司
2、公司名称:阿科力中弗(无锡)燃料电池技术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3、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4、主营业务:从事燃料电池系统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燃料电池产业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分布式发电系统及设备、能源管理系统及设备、储能系统及设备、电能计量系统及设备、电子电力及监控产品的安装、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售电业务(依据《电力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汽车充电服务;新型电池材料、电池产品、储能材料、储能设备的销售及相关技术的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力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仪器仪表、机械零件的销售、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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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本次共同投资各方均全部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公司的股权比例,本次交易无需审计、评估。
四、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设立事宜
1、公司与中弗同意共同投资,在无锡设立技术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600万元,认购技术公司注册资本的60%。
3、中弗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400万元,认购技术公司注册资本的40%。
4、协议生效后,技术公司应负责办理工商登记,并开设银行账户。技术公司账户开设完毕并通知公司及中弗三十个工作日内,公司和中弗分别按照本协议对应股权比例支付出资额,且双方应依据协议的有关内容制订并签署技术公司章程。工商登记手续的完成视为本次交易的完成。
(二)公司治理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设置、决策权限及决策程序以技术公司章程规定为准。
(三)业务及运营
技术公司主营业务方向为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的安装、运行及后期维护等。
(四)优先认购权
公司有权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认购权,购买最高相当于全部预转让股权或全部拟增资部分。在公司充分行使优先认购权后,其他方(如届时有其他股东)方有权购买可供认购股权的剩余部分。
五、 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共同投资设立技术公司涉足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技术服务将是公司多元化战略的一个初步尝试,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反应机理属于电化学反应,在后期应用市场中多为化学工程技术方面专业知识,这将充分发挥公司在化学工程上技术优势。此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聚焦主营业务发展的同时,通过公司在化学工程领域技术优势拓宽公司发展路径,促进上市公司在长期规划和短期盈利平衡下涉足新兴产业,探索化学工程在新兴产业应用前景,为公司转型升级提供思路。
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没有重大影响。
六、 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4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4月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1、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已将本次同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技术公司的相关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发送了相关文件,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该关联交易切实可行;
2、本次公司同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技术公司,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保荐机构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意见:
1、上述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合理地协商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经营独立性不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八、 风险提示
1、技术公司的设立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完成后方可经营;
2、技术公司未来经营收益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九、 上网公告附件
1、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19-016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86,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17,340,000元。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9)第110ZA3833号确认,2018年度公司实现的净利润33,424,540.29元,扣除母公司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342,454.03元,2018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082,086.26元。
根据公司总体规划,本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股本86,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17,340,000.00元,占公司2018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1.88%。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兼顾了公司未来发展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一致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回报,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结合公司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的情况下,制订了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的利润分配预案。预案既保证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为公司后续发展积蓄能量,给投资者带来更大的回报,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19-017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文件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附件1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列报;
2、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删除,余额在“其他应收款”项目列报;
3、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删除,余额在“固定资产”项目列报;
4、原“工程物资”项目删除,余额“在建工程”项目列报;
5、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合并为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列报;
6、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删除,余额在“其他应付款”项目列报;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删除,余额在“长期应付款”项目列报;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下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分析列示;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两个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规定的起始日执行。
三、独立董事意见
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而作出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
股票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19-018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随着公司出口销售业务发展迅速以及进口采购的需要,外币结算业务日益频繁,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该议案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 外汇套期保值目的
为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成本控制和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将以真实的业务为基础开展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 外汇套期保值概述
(一)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二)业务币种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主要有美元、欧元、日元等。
(三)业务规模及资金来源
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议案同意,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 外汇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四、 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正常的贸易背景。
(二)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组织机构、业务流程、保密制度、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的保证制度的执行。
(三)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努力提高回款预测的准确度,降低预测风险。
(四)公司财务部外汇业务相关人员将持续跟踪外汇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五)公司内审部应每季度或不定期的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盈亏情况进行核查,稽查交易及信息披露是否根据有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并将核查结果向公司董事长汇报。
五、 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六、 专项意见的说明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保证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 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3. 保荐机构意见
阿科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成本控制和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以及交易违约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在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3日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19-019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比较熟悉,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健性,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具体的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与致同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顺利圆满的完成了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19-020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相应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
公司代码:603722 公司简称:阿科力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所有部门:财务部、销售部、采购部、办公室、证券事务部、生产部、设备科、技术部、质检部、内审部等。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存货管理、生产管理、安全管理、环境保护、信息系统、内部信息传递。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重大决策风险、资金风险、资产管理风险、采购风险、销售风险、投资风险、合同管理风险、安全管理风险、环境保护风险、内部信息传递风险和财务报告风险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各职能部门严格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对内部控制体系执行的监督力度,更好地提升和保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执行的有效性。未来期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朱学军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19-022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2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17年10月公开发行21,700,000股普通股,发行价格11.2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3,90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0,454,3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3,453,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0月19日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110ZC0359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38,129,453.02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75,814,503.45元(其中募集资金75,324,246.98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490,256.47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8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单位:元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97,746,033.65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5,707,666.35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5年6月10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7年10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上述存储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916,114.33元,理财收益498,164.38元,扣除手续费7,514.91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7,114,430.15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文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8年5月8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组织实施。
公司2018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情况如下:
■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本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阿科力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19年4月1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报告认为,阿科力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文件
(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19-023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1日在公司办公楼二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3月20日以书面及电话的方式发出。股份公司董事共计8人,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共8人,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过参会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表决涉及关联董事回避的,除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外,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为一致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董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2. 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董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审字(2019)第110ZA3833号关于本公司2018年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第十一章节。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董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4. 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董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5. 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董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董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董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董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董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朱学军、崔小丽回避本议案表决。同意的票数占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11. 审议《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董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12. 审议《关于2019年固定资产投入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重大合同及审批相关款项支付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董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 审议《关于2018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其中关联董事朱学军、崔小丽、尤卫民、张文泉、冯凯燕、单世文、窦红静回避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 审议《关于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冯凯燕、单世文、窦红静回避本议案表决。同意的票数占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15. 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关联董事冯凯燕、崔小丽、单世文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同意的票数占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16. 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董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17. 审议《关于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朱学军、崔小丽、尤卫民、张文泉回避本议案表决。同意的票数占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18. 审议《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董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19. 审议《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公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董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 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董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19-024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0日以专人送达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9年4月1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佩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监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审字(2019)第110ZA3833
号关于本公司2018年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第十一章节。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监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监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监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监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监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监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监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监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监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11. 《关于2018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其中关联监事戴佩、潘萍回避本议案的表决,此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监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监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监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三、上网公告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19-025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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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23日13 点00 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民祥路29号)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23日
至2019年4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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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19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五日以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朱学军、崔小丽、尤卫民、张文泉、常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 2019年4月16日9时至17时
登记地点: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新材料产业园(民祥路29号)公司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新材料产业园(民祥路29号)
2. 联系电话:0510-88263255
3. 传真电话:0510-88260752
4. 联系人:常俊
(二)会议费用及注意事项
1. 由股东自行承担参加会议的费用;
2.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临时提案
请于会议召开前十日提交。
特此公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