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经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财务部门确认,自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除本公司已披露的政府补助情况外,本公司所属子公司还收到其他各类小额政府补助累计人民币257.5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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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类型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表列示的各项政府补助款均已到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将对本公司当期损益产生一定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仍需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