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4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截至年报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538,278,333股。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1,682,800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69,985,405.30元(不含税费),公司拟以总股本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11,682,8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根据证监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意见》中“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或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合并公司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69,985,405.30元,公司2018年拟分配现金红利共计80,517,315.96元,占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91%。

  若公司董事会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截止到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对该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是集建筑装饰研发、设计、施工、家具生产、软装配套等为一体的装饰集团公司。公司属于建筑装饰行业,主要从事住宅全装修业务,客户为房地产开发商。近三年该业务收入均占公司总收入的80%以上。除此之外,公司业务还包括公共建筑设计及施工、家装设计及施工、配套家具生产、软装配饰等。

  (二)公司经营模式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建筑装饰业是建筑业的的分支,根据建筑物使用性质不同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建筑幕墙、公共建筑装修和住宅装修三大类。受益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步伐的加快以及房地产的发展,近年来建筑装饰行业一直保持稳定增长。自2016年开始,由于受到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下降以及反腐的影响,公共建筑装修增长放缓,而与住宅相关的装修呈现上升趋势。2017 年 5 月 4 日,住建部发布《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指出到 2020 年,新开工全装修成品住宅面积达到 30%。根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统计,我国平均住宅全装修比例在 10%左右,一线城市新房为50%,但距离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 80%的全装修比率仍有较大差距,这说明我国全装修市场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公司主要业务是住宅全装修,下游客户为房地产商。受益于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的全装修政策以及房地产商开发全装修住宅意愿的增强,公司近3年业务保持高速增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21亿元,同比增长40.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0亿元,同比增长58.10%;资产总计81.18亿元,同比增长52.96%。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收入和成本分析

  A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B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

  (3)费用

  ■

  (二)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元

  ■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6.1 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6.2 控制的依据

  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

  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视为投资方控制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系为对被投资方

  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6.3 决策者和代理人

  代理人仅代表主要责任人行使决策权,不控制被投资方。投资方将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决策

  权委托给代理人的,将该决策权视为自身直接持有。

  在确定决策者是否为代理人时,公司综合考虑该决策者与被投资方以及其他投资方之间的关

  系。

  1)存在单独一方拥有实质性权利可以无条件罢免决策者的,该决策者为代理人。

  2)除 1)以外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决策者对被投资方的决策权范围、其他方享有的实质性权

  利、决策者的薪酬水平、决策者因持有被投资方中的其他权益所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等相关因素

  进行判断。

  6.4 投资性主体

  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视为投资性主体:

  1)该公司是以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2)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3)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属于投资性主体的,通常情况下符合下列所有特征:

  1)拥有一个以上投资;

  2)拥有一个以上投资者;

  3)投资者不是该主体的关联方;

  4)其所有者权益以股权或类似权益方式存在。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母公司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如有)纳入合

  并范围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母公司对其他子公司的投资按照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主体的母公司本身不是投资性主体,则将其控制的全部主体,包括那些通过投资性主

  体所间接控制的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证券代码:603030证券简称:全筑股份公告编号:临2019-017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1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朱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6万元人民币,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2)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薪酬按照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与考核体系确定;(3)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津贴为税前1万元人民币,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4)公司监事薪酬按照公司有关员工薪酬标准与考核体系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支用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包含流动资金贷款、商业票据融资额度、银行保函额度、固定资产贷款额度、应收账款保理、委托贷款、融资租赁贷款、企业并购贷款等。本议案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下一年度审议相同议案时止。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范围内办理授信额度的申请、合同的签署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发行债券类产品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债券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可转债、私募债券、资产支持类票据等)。本议案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下一年度审议相同议案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拟发行债券类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本议案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下一年度审议相同议案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邓海霞、陈戍华、刘异、陈佳毅4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离职,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对上述4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4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期根据坏账准备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13,532,103.87元,占2018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43.5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部分内容调整的议案》;

  公司2018年10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8年10月30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回购预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或法律允许的其他用途。回购价格不高于8.8元/股,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公告编号:临2019-08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对《回购预案》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部分内容调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董事朱斌、陈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将于2019年4月25日在上海市南宁路1000号18层会议室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8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1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祖康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监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邓海霞、陈戍华、刘异、陈佳毅4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离职,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对上述4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4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

  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9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1日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同意续聘众华所作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0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发行债券类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债券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可转债、私募债券、资产支持类票据等)。

  一、拟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债券类产品的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

  2、品种和期限

  本次拟发行债券类产品可以是单一品种,也可以是不同期限的多个品种,期限不超过8年(含8年),可分期发行。

  3、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将根据公司需要,并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使用(包括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用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4、发行成本

  本次拟发行债券类产品的综合成本将参照市场行情确定。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次拟发行债券类产品的实施,并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和修订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发行期数、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取消或终止;

  5、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6、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三、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拟发行债券类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1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经营资金的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支用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包含流动资金贷款、商业票据融资额度、银行保函额度、固定资产贷款额度、应收账款保理、委托贷款、融资租赁贷款、企业并购贷款等。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范围内办理授信额度的申请、合同的签署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2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

  2、上海高昕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3、上海全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4、上海全筑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5、上海全品室内装饰配套工程有限公司

  6、上海全筑木业有限公司

  7、全筑建设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8、全筑(澳大利亚)有限公司

  ● 担保金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过去12个月累计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46,001,525.77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的担保。

  公司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计划额度如下:

  ■

  本公司将根据上述八家公司未来实际经营的需要,在35亿元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对具体担保额度分配进行适当调整。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1、董事会在上述担保事项范围内,对上述八家公司申请的授信、借款等担保额度进行审批;

  2、公司董事长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担保金额、担保期间及担保方式等。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4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康业路901弄98号3层Y区346室

  2、法定代表人:陈文

  3、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

  4、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设计,建筑幕墙工程,建筑装潢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室内装潢及设计,水电安装,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商务咨询,机电设备安装,销售家具、木制品、机电设备、暖通设备、公共安全防范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上海高昕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北青公路6725弄23号—25号

  2、法定代表人:朱斌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50万元整

  4、经营范围:从事节能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建筑幕墙工程、金属门窗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环保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木业作业、石制作业、油漆作业、脚手架作业、焊接作业、钣金作业,建筑设备安装,设计和生产建筑门窗、建筑幕墙、金属材料、金属制品,建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与转让,计算机网络工程,贸易经纪与代理,物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上海全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金马路418号1幢

  2、法定代表人:陈文

  3、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整

  4、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水暖电安装建设工程作业,旅游咨询,建筑装饰材料,木制品,卫生洁具,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上海全筑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钦州路201号564室

  2、法定代表人:陈文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4、经营范围: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机电设备及智能设备的研发、销售,机电设备安装,架线建设工程作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施工,计算机系统集成,通信建设工程施工,电子建设工程专业施工,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办公设备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五)上海全品室内装饰配套工程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上海市南丹东路109号4幢142室

  2、法定代表人:朱斌

  3、注册资本:500万元

  4、经营范围:建筑装潢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室内装潢、设计,花卉盆景,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除金银)、百货、五金交电、电器机械及器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上海全筑木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康泰路8号

  2、法定代表人:陆晓栋

  3、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4、经营范围:家具制造、安装、销售;建材、家用电器销售,木制品制造,室内装潢及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全筑建设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 A4-8,LEVEL 4,BLOCK A,PLAZA DWITASIK JALAN 5/106 BANDAR SRI PERMAISURI KUALA LUMPUR WILAYAH PERSEKUTUAN

  2、法定代表人:王冰

  3、注册资本:100万林吉特

  4、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装潢领域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室内装潢及设计,水电安装,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家具,木制品,机电设备,暖通设备,安全防范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商务信息咨询。

  (八)全筑(澳大利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UNIT 1404 20 RAKAIA WAY DOCKLANDS VIC 3008

  2、法定代表人:张楚吴

  3、注册资本:10万澳元

  4、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装潢领域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室内装潢及设计,水电安装,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家具,木制品,机电设备,暖通设备,安全防范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商务信息咨询。

  (九)被担保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本次被担保的公司都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是控股子公司。

  三、本次担保涉及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是在其偿债能力、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作出的决定。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的利益,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本次担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过去12个月累计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46,001,525.77元。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3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4,500股,共涉及激励对象4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7年1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摘要、《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7年3月22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7年4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8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故激励对象由191人调整为183人,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4月7日,授予价格为15.31元/股。

  4、2017年5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激励对象2人因未缴纳购股款,自愿放弃参与本次计划,故激励对象人数由183人调整为181人。

  5、2017年6月1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为244.5万股,首次向181名激励对象授予219.2万股股票,授予价格15.31元/股,预留25万股。

  6、2017年6月23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预留部分数量、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原预留股份数量25万股;现调整为:预留股份数量75万股。

  回购数量调整为:Q=Q0×3(Q0为回购部分股票所对应的首次授予时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回购价格调整为:5.08元/股。

  7、2017年12月11日,公司完成了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对已授予未解锁的4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

  8、公司因2017年权益派发,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5元,于2018年5月30日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作出了调整,由5.08元/股调整为5.045元/股。

  9、2018年5月31日,公司完成了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因5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对已授予未解锁的21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

  10、2018年6月8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解锁比例为30%即189.63万股。

  11、2019年1月9日,公司完成了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因6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对已授予未解锁的126,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的,已解锁股票不做处理,未解锁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邓海霞、陈戍华、刘异、陈佳毅4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应对已授予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2、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涉及激励对象4人,首次授予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64,500股。

  3、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的,已解锁股票不做处理,未解锁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2017年4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7年5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向181名激励对象授予219.20万股股票,授予价格为15.31元/股。

  2017年6月23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17年8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经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5.08元/股。

  2018年5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经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5.045元/股。

  据此,本次限制性股票针对4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5.045元/股加上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单位:股

  ■

  四、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与授予数量调整的情况

  本次注销的实际限制性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确认数为准。本次调整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总数为164人,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34,200股。

  五、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董事意见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4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3、本次回购注销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鉴于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九、律师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4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本次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4,500股,涉及激励对象4人。以上事项具体详见公司2019年4月2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3)。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南宁路1000号15楼

  2、邮编:200235

  3、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4、联系电话/传真:021-33372630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5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部分资产存在减值的情形,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期根据坏账准备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13,532,103.87元,占2018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43.59%。

  四、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时,程序合法。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6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部分内容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0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8年10月30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回购预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当前市场实际情况,公司现对《回购预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公司2018年10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8年10月30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2、临2018-093)。

  二、本次调整回购预案的审议程序

  2019年4月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部分内容调整的议案》。根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预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回购预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

  四、风险提示

  本次调整回购预案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产生任何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积极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及时公告相关进展情况。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7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4月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对《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有关公司股份回购的规定进行了专项修订。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有关股份回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李汝忠、赵喆、张海峰、李婧婧、杨晓丽、茅芸蓉6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对上述6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邓海霞、陈戍华、刘异、陈佳毅4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对上述4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6.4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经核准办理变更后,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正式生效施行。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8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4月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全生态家居服务平台(一期)”、“设计一体化及工业化装修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区域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由2018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年7月28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0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17,361,111股,发行价格为2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99,999,996.8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律师费用、验资费用等)11,64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8,359,996.8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验证,并出具众会验字【2016】第5840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原因和影响

  (一)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情况,拟将“全生态家居服务平台(一期)”、“设计一体化及工业化装修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区域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完成时间由2018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全生态家居服务平台(一期)”项目是在全装修住宅基础数据上建立人居环境数据库,通过该数据库准确切入到个人家庭用户,为他们提供诸如软装服务、家居产品、设备的维修、保养、更换等服务,从而实现公司从“人居环境塑造”即提供装修服务到“人居生活服务”即提供装修后服务的转型。整个项目的核心是建立人居环境数据库,这涉及到平台开发、模型建立以及大量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录入等工作,复杂而繁琐。公司在寻找数据开发团队的时候遇到了较大的困难,很难找到能准确理解公司项目意图并能将其转化为实际开发应用程序的团队。与此同时,国内经济形势发生转变,公司作为民营企业融资受限,资金压力比较大。因此公司募投项目“全生态家居服务平台(一期)”进展延期。

  “设计一体化及工业化装修项目”是伴随着住宅全装修这一住宅建造方式普及和深入而展开的。其中涉及组建设计团队、制定流程标准、搭建平台,招募培训产业工人、使用先进技术设备等。住宅全装修设计一体化及工业化一方面有赖于公司的发展努力,另一方面也有赖于国家政策、本行业及关联行业的支持。设计一体化和工业化装修不是短时间一蹴而就的,需要在行业中精耕细作,需要时间积累,逐步推进。因此公司募投项目“设计一体化及工业化装修项目”进展延期。

  “信息化建设项目”全面贯穿公司运营,通过信息化建设,公司将形成管理模式的程序化和模块化,从而将公司管理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类信息格式化、标准化,并实现信息传递的快捷化。信息化建设是伴随着公司的人员规模、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发展而逐步建立并完善的,是一个长期循序渐进的过程,因此公司募投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进展延期。

  “区域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从全装修业务布局方面出发,选取全国重点省份、城市进行全装修业务的拓展、延伸、辐射。2017年5月住建部发布的《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指出到 2020 年,新开工全装修成品住宅面积达到 30%,而目前我国住宅全装修的比例很低,与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80%的成品住宅比例相比,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公司目前布局的区域中心主要在一二线城市,随着全装修住宅普及,比例提升,未来公司的业务将逐步纵深深入到三四线城市。区域中心建设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公司募投项目“区域中心建设项目”进展延期。

  (三)募投项目延期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募投项目延期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4月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9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获得政府财政扶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获得政府财政扶持共计4,138,455.87元。金额明细公告如下:

  ■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财政扶持资金将计入公司2018年营业外收入和其他收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获得政府扶持资金4,138,455.87元,占2018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59%。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0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18年10月31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并于2018年11月23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97)。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1,68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成交最低价为5.62元/股,成交最高价为7.40元/股,成交均价5.9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69,985,405.30元(不含税费)。

  公司后续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1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2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南宁路1000号18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25日

  至2019年4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7、临2019-018)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4月25日  14:00-14:2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南宁路1000号18层会议室

  (四)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会议本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方式登记。邮件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邮件名称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六、其他事项

  1、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通讯地址:上海市南宁路1000号15层

  联系人:李勇、夏宇颖

  联系电话:021-33370630

  邮箱:ir@trendzone.com.cn

  邮编:200235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持相关股东登记资料原件进行现场登记后入场,会议召开当天14:2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2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

  办公场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未到达《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规定的标准,无需提交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内容

  公司向关联方朱斌先生租赁其位于上海市沪闵路房产作为公司办公场所。租赁面积为285.3m2,租金人民币30,000元/月,租赁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全筑易家居配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筑易”)向关联方朱斌先生租赁其位于上海市沪闵路房产作为公司办公场所。租赁面积114.62m2,租金人民币4,880元/月,租赁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全筑新军住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筑新军”)向关联方朱斌先生、陈文先生、蒋惠霆先生租赁其位于上海市沪闵路房产作为公司办公场所。租赁面积分别为737.61m2、287.25m2、114.62m2,租金分别为人民币64,300元/月、25,000元/月、10,000元/月,租赁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关联方回避说明

  朱斌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文先生为公司董事、总经理,蒋惠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朱斌先生和陈文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向关联方朱斌先生租赁其位于上海市沪闵路房产作为公司办公场所。租赁面积为285.3m2,租金人民币30,000元/月,租赁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全筑易向关联方朱斌先生租赁其位于上海市沪闵路房产作为公司办公场所。租赁面积114.62m2,租金人民币4,880元/月,租赁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全筑新军向关联方朱斌先生、陈文先生、蒋惠霆先生租赁其位于上海市沪闵路房产作为公司办公场所。租赁面积分别为737.61m2、287.25m2、114.62m2,租金分别为人民币64,300元/月、25,000元/月、10,000元/月,租赁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4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关联董事朱斌先生、陈文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其余5位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崔荣军先生、周波女士先生、徐甘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未到达《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规定的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朱斌,男,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硕士学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

  陈文,男,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公司董事、总经理。

  蒋惠霆,男,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硕士学历,公司副总经理。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公司租赁朱斌房屋的租赁合同

  (1)出租房屋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沪闵路9510号601、602

  (2)建筑面积:285.3m2

  (3)租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4)租金:30,000元/月

  (5)用途:办公

  (6)支付周期与时间:按年度支付,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支付完毕

  (7)支付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

  (8)押金:30,000元

  (9)发票:收到款项30日内,出租方必须将发票提供给承租方

  (10)下列费用①②③④⑤⑥⑦由承租方支付:

  ①水费、②电费、③煤气费、④物业管理费、⑤网络、⑥电话费、⑦有线电视费。

  2、全筑易租赁朱斌房屋的租赁合同

  (1)出租房屋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沪闵路9510号603

  (2)建筑面积:114.62m2

  (3)租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4)租金:4,880元/月

  (5)用途:办公

  (6)支付周期与时间:按年度支付,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支付完毕

  (7)支付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

  (8)押金:4,880元

  (9)发票:收到款项30日内,出租方必须将发票提供给承租方

  (10)下列费用①②③④⑤⑥⑦由承租方支付:

  ①水费、②电费、③煤气费、④物业管理费、⑤网络、⑥电话费、⑦有线电视费。

  3、全筑新军租赁陈文房屋的租赁合同

  (1)出租房屋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沪闵路9510号901

  (2)建筑面积:172.63m2

  (3)租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4)租金:15,000元/月

  (5)用途:办公

  (6)支付周期与时间:按年度支付,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支付完毕

  (7)支付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

  (8)押金:15,000元

  (9)发票:收到款项30日内,出租方必须将发票提供给承租方

  (10)下列费用①②③④⑤⑥⑦由承租方支付:

  ①水费、②电费、③煤气费、④物业管理费、⑤网络、⑥电话费、⑦有线电视费。

  4、全筑新军租赁陈文房屋的租赁合同

  (1)出租房屋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沪闵路9510号1002

  (2)建筑面积:114.62m2

  (3)租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4)租金:10,000元/月

  (5)用途:办公

  (6)支付周期与时间:按年度支付,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支付完毕

  (7)支付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

  (8)押金:10,000元

  (9)发票:收到款项30日内,出租方必须将发票提供给承租方

  (10)下列费用①②③④⑤⑥⑦由承租方支付:

  ①水费、②电费、③煤气费、④物业管理费、⑤网络、⑥电话费、⑦有线电视费。

  5、全筑新军租赁朱斌房屋的租赁合同

  (1)出租房屋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沪闵路9510号902/903/904/905

  (2)建筑面积:564.98m2

  (3)租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4)租金49,300元/月

  (5)用途:办公

  (6)支付周期与时间:按年度支付,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支付完毕

  (7)支付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

  (8)押金:49,300元

  (9)发票:收到款项30日内,出租方必须将发票提供给承租方

  (10)下列费用①②③④⑤⑥⑦由承租方支付:

  ①水费、②电费、③煤气费、④物业管理费、⑤网络、⑥电话费、⑦有线电视费。

  6、全筑新军租赁朱斌房屋的租赁合同

  (1)出租房屋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沪闵路9510号1001

  (2)建筑面积:172.63m2

  (3)租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4)租金15,000元/月

  (5)用途:办公

  (6)支付周期与时间:按年度支付,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支付完毕

  (7)支付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

  (8)押金:15,000元

  (9)发票:收到款项30日内,出租方必须将发票提供给承租方

  (10)下列费用①②③④⑤⑥⑦由承租方支付:

  ①水费、②电费、③煤气费、④物业管理费、⑤网络、⑥电话费、⑦有线电视费。

  7、全筑新军租赁蒋惠霆房屋的租赁合同

  (1)出租房屋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沪闵路9510号1004

  (2)建筑面积:114.62m2

  (3)租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4)租金10,000元/月

  (5)用途:办公

  (6)支付周期与时间:按年度支付,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支付完毕

  (7)支付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

  (8)押金:10,000元

  (9)发票:收到款项30日内,出租方必须将发票提供给承租方

  (10)下列费用①②③④⑤⑥⑦由承租方支付:

  ①水费、②电费、③煤气费、④物业管理费、⑤网络、⑥电话费、⑦有线电视费。

  四、累计关联交易金额

  1、与朱斌先生的累计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朱斌先生在过去12个月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108,268.74元。

  2、与陈文先生的累计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陈文先生在过去12个月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90,097.09元。

  3、与蒋惠霆先生的累计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蒋惠霆先生在过去12个月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16,504.85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朱斌先生、董事总经理陈文先生、副总经理蒋惠霆先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办公场所,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4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在关联董事朱斌先生、陈文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其余5位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崔荣军先生、周波女士、徐甘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之办公场所租赁交易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3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8年10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18年10月31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97)。

  2018年11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支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意见》(以下简称“《回购意见》”)。《回购意见》指出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或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538,278,333股。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1,682,800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69,985,405.30元(不含税费),公司拟以总股本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11,682,8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根据《回购意见》,合并公司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69,985,405.30元,公司2018年拟分配现金红利共计80,517,315.96元,占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91%。

  若公司董事会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截止到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