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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0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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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45            股票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19- 015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6 月 11 日开市起停牌;2018 年 8 月 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相应披露。为保证公司股票的流通性,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公司股票已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开市起复牌并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南京金浦东部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东部投资”)、浙江古纤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纤道新材料”)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金浦东部投资以 28.56 亿元的价格收购浙江古纤道绿色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纤道绿色纤维”)51%股权。

  截至目前,金浦东部投资已向古纤道新材料累计支付15.974亿元股权转让款,剩余12.586亿元股权转让款将通过银行并购贷款及自有资金完成支付。金浦东部投资向以工商银行为牵头行的银团申请的并购贷款已通过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及浦发银行的贷审会审核,正在签署银团贷款合同,其中工商银行贷款额7亿元,交通银行贷款额3亿元,浦发银行贷款额2亿元,金浦东部投资将于并购贷款到位后及时向古纤道新材料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项,进一步推动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开展。

  由于原以2018年6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的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公司根据重组进度将标的资产审计、评估基准日调整为2018年12月31日。目前,审计、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

  因公司未能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的6个月内发出召开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司将根据重组进度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以该次董事会(指重新审议相关事项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重新确定股份发行价格。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45            股票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19- 016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8)。经核查,上述公告部分内容有误,现就公告中议案九“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更正:

  更正前:

  “公司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为其下属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借款及贸易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10.2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行为,有利于各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有利于促进各下属子公司主要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项决议通过。”

  更正后:

  “公司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为其下属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借款及贸易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10.2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行为,有利于各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经营, 有利于促进各下属子公司主要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45            股票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19- 017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3)。经核查,上述公告部分内容有误,现就公告中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一、对公告中“一、担保情况概述”部分进行更正

  更正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将为下属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借款及贸易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10.2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更正后: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将为下属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借款及贸易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10.2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告中“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部分进行更正

  更正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为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及贸易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10.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将在上述担保具体实施时签署有关担保协议。”

  更正后: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为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及贸易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10.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将在上述担保具体实施时签署有关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19-018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8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19年4月17日-4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下午15:00~4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2019年4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程

  1、审议“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本议案内容详见2019年3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8)及2019年4月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更正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6)。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法人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9年4月16日8:30 -17:00

  3、登记地点(信函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累积投票的议案,每一股份享有与提名人人数相等的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月

  联系电话:025-83799778

  联系传真:025-58366500

  联系邮箱:nj000545@sina.cn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说明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45

  2、投票简称:金钛投票

  3、投票时间: 2019年4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下午15:00至4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议案采用普通投票制(同意、弃权、反对只能选择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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