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深圳市沃尔特种线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种线缆”)、深圳市沃尔新能源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新能源”)于近日获得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9,941,303元。
其中,公司收到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及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下发的政府补助金额共计为人民币8,758,927元;特种线缆收到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下发的政府补助金额为人民币23,876元;沃尔新能源收到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及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服务署下发的政府补助金额共计为人民币1,158,5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共计9,941,303元,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计入其他收益,预计将会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预计将会增加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9,941,303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