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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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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内蒙古兰太资源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及债权交易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9-029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内蒙古兰太资源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及债权交易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兰太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太资源”)股权及债权事项已全部完成,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转让事项进展情况

  2018年3月8日,兰太资源股权及债权转让事项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预披露,挂牌转让价格以在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进行确定。公司委托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兰太资源100%股权进行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国融兴华评报字(2018)第030005号),并完成了国资委备案工作。

  2018年5月10日,以国资委备案后的该评估报告为依据,公司将持有的兰太资源100%股权及516,563,595.99元债权在北交所挂牌转让,挂牌价格为535,952,695.99元。

  2018年6月20日,经申请及履行相关程序后,公司将持有的兰太资源100%股权及债权从北交所转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以下简称“联交所”)挂牌转让,挂牌价格为535,952,695.99元。

  2018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受让资格反馈函》,兰太资源100%股权及债权挂牌转让项目(项目编号:G32018SH1000166)公告期届满,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为宁夏恒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恒泰”),该公司有意购买兰太资源100%股权及债权,并已向联交所缴纳项目受让保证金160,000,000元。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公开披露了《兰太实业关于挂牌转让内蒙古兰太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及债权的进展公告》((临)2018-079)(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019年3月26日,公司与意向受让方宁夏恒泰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编号:G32018SH1000166),同时交易价款535,952,695.99元已全部收到,联交所据此出具了《产权交易凭证(A1类-挂牌类)》(编号:NO.0003084)。

  至此,公司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兰太资源股权及债权事项已全部完成。

  二、意向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夏恒泰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黄河东街244号

  注册资金:3,600万元

  法人代表:杨文斌

  经营范围:向矿山开采业、房地产业、建筑业、运输业、住宿和餐饮业、娱乐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教育投资;投资咨询管理、财务管理咨询服务

  三、其他说明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1号)规定,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受让方的,可以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目前,公司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兰太资源股权及债权事项已全部完成。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9-030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控股股东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根据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兰太实业”)生产经营需要,为减少与控股股东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盐化集团”)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18年1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兰太实业关于购买控股股东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吉盐化集团拟将其拥有的在吉兰泰镇区20宗、证载面积为765,299.40平方米、实测面积为751,869.17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公司,转让价格是以实际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面积为计价基数,以吉盐化集团从阿拉善左旗国土资源管理局购得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即为38元/平方米(该转让价格为暂估价,将依据阿左旗国土局收费标准确定)为计价依据,土地使用权证的权利人由“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详见2018年1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兰太实业关于购买控股股东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077)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18年11月21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吉盐化集团签署了《土地使用权转移协议》。2018年12月,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支付100%转让价款2,857.1034万元给吉盐化集团。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权利人变更期间,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对原20宗土地进行重新规划,分割为22宗土地,土地实测占地面积与《土地使用权转移协议》中土地明细表中实测面积基本相符,为751,869.32平方米。截至2019年3月27日,吉兰泰镇区的22宗、占地面积751,869.32平方米土地的不动产登记已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全部土地使用权证的权利人已变更完毕,本次交易全部办理完成。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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