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杨箕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新塘支行三个专用账户,其中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杨箕支行专户账号为:38670188000040719,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专户账号为:02090019501040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新塘支行专户账号为:715957760288。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广水安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开设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3602073029200323014,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向该专用账户转入募集资金款项39,287.82万元;同意全资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开设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城新塘支行,账号:740662288233,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向该专用账户转入募集资金款项8,531.40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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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执信支行迁址更名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杨箕支行;
2.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新塘支行原账号为865114651708094001,因系统升级导致账号变更为715957760288,实际账户未变。
3.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2011年8月18日,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商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杨箕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新塘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10月10日,控股子公司广水安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鉴于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未实施完毕的投资项目“Ф8780mm盾构施工设备购置项目”的实施主体已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2014年4月22日,公司及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城新塘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保荐机构有权随时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除公司开设的中行专户外,鉴于其余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及相关开户银行分别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2019年3月21日,公司中行专户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及相关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发行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598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9.4亿元(含9.4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2013年1月18日,公司发行第一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4.7亿元,票面利率为5.50%。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7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530万元,于2013年1月23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偿还商业银行贷款3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6,530万元,总金额46,53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账户余额6.99万元(为利息收入、账户维护汇入)。
公司2014年9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4年9月26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议案》。由于受保荐机构因素影响,导致公司未能根据发展需要实现公司债券发行的需求,公司终止第二期公司债券4.7亿元发行工作,调整融资方式。
公司分别于2015年12月4日、2015年12月5日、2015年12月8日发布了《关于“12粤电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关于“12粤电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和《关于“12粤电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司选择不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后3年票面利率为5.50%并保持不变。投资者可在回售登记期内选择将其持有的“12粤电01”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12粤电01”回售登记期为2015年12月4日至2015年12月8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2粤电01”本次有效回售申报数量为0张,回售申报金额为0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剩余托管量为4,700,000张。
公司发行的第一期公司债券至2019年1月17日已期满6年。根据第一期公司债券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支付了第一期公司债券本金及2018年1月18日至2019年1月17日期间的利息。该期债券于2019年1月16日摘牌。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会计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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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中募集资金总额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口径计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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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展轨道交通工程市场,扩大轨道交通工程施工业务规模,提高工程施工利润水平,公司2013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3年12月30日召开的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未实施完毕的投资项目“Ф8780mm盾构施工设备购置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开设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用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城新塘支行,账号:74066228823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9-035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公司将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8年财务报表。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12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印发修订的会计准则22号、会计准则23号、会计准则24号和会计准则37号规定执行金融工具相关的会计政策,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关于修订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文件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由于公司目前未开展相关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根据通知要求,公司对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项目调整情况
(1)新设“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原“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项目。
(2)新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原“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项目。
(3)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4)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5)将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6)将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7)将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项目调整情况
(1)新设“研发费用”项目,单独列示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中的研发费用。
(2)“财务费用”项目下增设“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公司本次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依据财政部文件执行,对2018年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等无影响。
三、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无其他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无其他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及《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对公司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9-036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简介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2019年度拟与间接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2019年,公司接受建工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等综合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接受建工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机电安装、金属结构制作等劳务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接受建工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勘测设计、劳务等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接受建工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盾构管片委托加工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与建工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700,000万元;向建工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的勘察、设计等技术咨询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与建工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租赁房产等业务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2018年,公司接受直接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等综合服务金额665.90万元;接受水电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机电安装、金属结构制作等劳务金额8,909.20万元;接受水电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勘测设计、劳务等服务金额428.13万元;接受水电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盾构管片委托加工服务金额861.16万元;与水电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金额110,876.58万元;向水电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的勘察、设计等技术咨询服务金额526.27万元;与水电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租赁房产、汽车等业务金额81.81万元。
2.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彭迎春女士、陈鹏飞先生为建工集团派出董事,因此,董事彭迎春女士、陈鹏飞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3.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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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9年,公司与建工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金额预计为700,000万元,实际承接的工程施工项目将通过公开招投标取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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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上述工程施工、金属结构制造、委托加工、勘测设计服务等合同多为跨年实施的合同,按进度进行结算,预计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参考标准,实际发生金额为结算金额,因此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张育民。
(2)注册资本:775,590.50万元。
(3)主营业务:国内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路桥建设、机电设备安装等。
(4)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5)建工集团为公司水电集团的母公司,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6)截至2018年12月31日建工集团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建工集团主要财务指标表(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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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东省兴粤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李涌泉。
(2)注册资本:220,000万元。
(3)主营业务: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土地整理、复垦,灌溉服务,其他农业服务等。
(4)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2108房。
(5)广东省兴粤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为水电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6)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东省兴粤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东省兴粤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表(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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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东水电云南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王华林。
(2)注册资本:5,000万元。
(3)主营业务:清洁能源项目开发的投资,市政、道路基础设施的投资,土地开发服务等。
(4)住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403办公室。
(5)广东水电云南投资有限公司为水电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6)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东水电云南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东水电云南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表(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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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广东水电云南投资金平电力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唐圣斌。
(2)注册资本:19,350万元。
(3)主营业务:水电经营、开发;水利、水电技术培训;水产养殖。
(4)住所: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便民服务中心14楼。
(5)广东水电云南投资金平电力有限公司为水电集团全资子公司广东水电云南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东水电云南投资金平电力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东水电云南投资金平电力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表(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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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广州翠岛水电度假村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王光明。
(2)注册资本:9,650万元。
(3)主营业务:酒店住宿服务(旅业),中餐服务,歌舞厅娱乐活动等;
(4)住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温泉镇温泉西路6号。
(5)广州翠岛水电度假村有限责任公司为水电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6)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州翠岛水电度假村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州翠岛水电度假村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表(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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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广州市欣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杨卉青。
(2)注册资本:300万元。
(3)主营业务: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屋租赁;商品零售贸易等。
(4)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新塘镇港口大道省水电二局内(培训中心北楼)。
(5)广州市欣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水电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广州鑫冠置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州市欣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州市欣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表
(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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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广东省水电医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江毓钊。
(2)注册资本:5,740万元。
(3)主营业务: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等。
(4)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新塘镇港口大道312号3区9幢。
(5)广东省水电医院有限公司为水电集团全资子公司广东水电岭南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东省水电医院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东省水电医院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表(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8.广东恒广源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张定辉。
(2)注册资本:39,655.1724万元。
(3)主营业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等。
(4)住所:广东省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91号商业广场A1栋第9层901单元。
(5)广东恒广源投资有限公司为水电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6)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东恒广源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东恒广源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表(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9.广州鑫冠置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弓毅伟。
(2)注册资本:900万元。
(3)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
(4)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港口大道312号新利综合楼首、二、三商场201号。
(5)广州鑫冠置业有限公司为水电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6)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州鑫冠置业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州鑫冠置业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表(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10.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赵晖。
(2)注册资本:90,100万元。
(3)主营业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隧道工程专业承包等。
(4)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迎宾大道95号交通局大楼13楼1308室。
(5)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建工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6)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表(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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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广东江海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肖鸿韬。
(2)注册资本:3,508万元。
(3)主营业务: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启闭机设计,加工、制造金属结构件,起重设备制造和安装等。
(4)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永福路48号。
(5)广东江海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为建工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6)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东江海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东江海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表(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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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刘则邹。
(2)注册资本:13,500.10万元。
(3)主营业务: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等。
(4)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中46号。
(5)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为建工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6)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表(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13. 广东省粤东三江连通建设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黄瑛鹏。
(2)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3)主营业务: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工程项目的筹划、建设运营和管理等。
(4)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5)广东省粤东三江连通建设有限公司为建工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6)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东省粤东三江连通建设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东省粤东三江连通建设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表(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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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广东省建筑构件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蒙绪权。
(2)注册资本:10,276万元。
(3)主营业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水电安装工程,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工程技术咨询等。
(4)住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广佛路125号城际大厦C座第三、四层。
(5)广东省建筑构件工程有限公司为建工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6)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东省建筑构件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东省建筑构件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表(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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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曹大燕。
(2)注册资本:5,000万元。
(3)主营业务:工程质量的检测、监测、测试、试验和安全鉴定,产品质量检测等。
(4)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21号大院内风洞楼一楼。
(5)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为建工集团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表(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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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广州华隧威预制件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沈云泽。
(2)注册资本:11,000万元。
(3)主营业务:生产混凝土预制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建筑钢结构、预制构件工程安装服务等。
(4)住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市新公路白贤堂。
(5)广州华隧威预制件有限公司为建工集团控股子公司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6)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州华隧威预制件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州华隧威预制件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表(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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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黄斌伟。
(2)注册资本:25,000万元。
(3)主营业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等。
(4)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11号。
(5)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为建工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6)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表(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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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广东省建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万雄斌。
(2)注册资本:1,800万元。
(3)主营业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城乡规划编制,晒图等。
(4)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87号广建大厦19楼。
(5)广东省建工设计院有限公司为建工集团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东省建工设计院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东省建工设计院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表
(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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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汕头市安康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杨伟丰。
(2)注册资本:300万元。
(3)主营业务:建筑劳务分包。
(4)住所:广东省汕头市中山路54号四楼
(5)汕头市安康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为建工集团全资子公司广东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截至2018年12月31日汕头市安康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汕头市安康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表(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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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由于建工集团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6.86%的股权,因此公司与建工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建工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履约能力有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19年,公司接受建工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等综合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接受建工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机电安装、金属结构制作等劳务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接受建工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勘测设计、劳务等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接受建工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盾构管片委托加工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与建工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700,000万元;向建工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的勘察、设计等技术咨询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与建工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租赁房产等业务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公司将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尚未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且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公司将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三)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9-039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有关规定,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公司出具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管理实际,公司建立健全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组织体系,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综观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和控制效果,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我们同意该报告。
全体监事签字:
李万锐 刘少波 张秀华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