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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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42,052,85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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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天齐锂业是中国和全球领先的以锂为核心的新能源材料供应商,目前已经形成地域覆盖澳大利亚和中国,以成都为管理、贸易和研发中心,以澳大利亚和中国甘孜州为资源基地,以四川射洪、江苏张家港、重庆铜梁和澳洲奎纳纳为加工基地,辐射国内外的企业集团架构。
公司业务涵盖锂产业链的关键阶段,包括硬岩型锂矿资源的开发、锂精矿加工销售以及锂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公司已能够大规模且稳定地从格林布什矿场获得优质、低成本的锂精矿,从而实现锂原料自给自足;公司具备能够大规模高效生产具有一致性、稳定性的高品质锂化工产品的产能和技术。
根据锂行业数据权威咨询机构Roskill在2018年6月发布的Lithium:Global Industry,Markets and Outlook to 2027,按2017年度销售收入计算,公司是世界第二大以及亚洲最大的锂生产商,亦为中国唯一通过大型、单一且稳定的锂精矿供给实现自给自足的锂化合物及衍生物生产商;按2017年的产量计,公司是世界第三大以及亚洲和中国最大的锂化合物生产商。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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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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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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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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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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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评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主体评级为AA+。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评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出具跟踪评级报告,维持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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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固体矿产资源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从事固体矿产资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4,442.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16%;产品综合毛利率为67.6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220,011.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57%。主要原因系:
1、营业毛利额增加38,443.0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锂精矿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4.24%,锂化合物及其衍生物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9.33%。
2、其他非主营业务的影响因素包括:(1)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1,560.76万元,主要系为完成购买SQM 23.77%股权新增借款35亿美元导致利息支出增加、美元和澳元汇率上升导致文菲尔德汇兑损失增加所致;(2)投资收益增加51,246.91万元,主要系由于公司购买SQM23.77%的股权后,原持有约占SQM总股本2.1%的B类股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持有期间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现转入投资收益;(3)管理费用增加13,486.63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实施的投融资项目相关中介咨询费用增加所致;(4)税金及附加增加15,296.23万元,主要系新增并购借款合同缴纳智利印花税所致。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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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该会计政策变更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批准通过。2017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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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度相比,本期新设而增加本集团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天齐遂宁、天齐智利、SPV1、SPV2。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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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之签章页)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卫平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9-017
债券代码:112639 债券简称:18天齐01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19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
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18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19年4月8日(星期一)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蒋卫平先生,董事/总裁吴薇女士,独立董事杜坤伦先生,董事/财务总监邹军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裁李波先生,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唐宏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9-018
债券代码:112639 债券简称:18天齐01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9年3月27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前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卫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9年3月17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杜坤伦先生、潘鹰先生、魏向辉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信息。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五、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44,633,926,792.92元,负债总额为32,696,702,714.12元,股东权益合计为11,937,224,078.80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10,136,152,982.79元,2018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为6,244,419,974.70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00,112,183.21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专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针对该专项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编号:XYZH/2019CDA20073),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关于增加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九、 《关于增加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关于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关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 《关于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专门意见,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及专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和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4,906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142,052,851股变更为1,141,987,945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142,052,851元变更为1,141,987,945元。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予以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鉴于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已授权董事会决定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并已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票授予、回购等情况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因此,议案十六、十七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关于修订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吴薇女士、邹军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修订后的《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和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关于增设内部管理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随着公司规模日益扩大,生产基地逐渐增多,公司国际化程度和业务复杂程度日益提高,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工艺信息传递、提升和相互协同,促进公司国际化战略目标的实现和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决定成立工艺技术部,具体职能职责如下:与总部相关部门及各分子公司工艺技术部门保持密切的沟通与合作,梳理技术管理制度及流程,对公司工艺技术工作进行统一的规划和管理,带领工艺技术管理工作迈上标准化、体系化的新台阶。
二十、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9-021
债券代码:112639 债券简称:18天齐01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XYZH/2019CDA20074”审计报告确认,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2,212,116,744.1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11,830,872.52元,减去2017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2元现金)228,410,570.2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21,211,674.41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74,325,372.02元。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现提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142,052,8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05,569,513.18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共分配利润205,569,513.18元,以上预案实施后,尚余未分配利润1,968,755,858.84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与公司业绩成长性和经营发展所处阶段相匹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比例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3、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9-022
债券代码:112639 债券简称:18天齐01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锂业”、“公司”或“本公司”)2019年1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向合作银行申请6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和范围的不断扩大,为保证公司现金流量充足,保障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拟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天齐”)、天齐鑫隆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鑫隆”)向合作银行增加申请各类授信额度39.50亿元人民币。
一、 本次申请新增的2019年度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
*注:具体融资金额、币种及担保方式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和银行审批情况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确定;连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2019年拟向合作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为995,000万元人民币。
二、 银行授信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和业务范围迅速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相应大幅增加。为巩固市场地位,稳定市场份额,并稳中求进,提高市场占有率,公司及公司各全资子公司拟向各合作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本次若能获得合作银行的授信额度,将提高公司流动性水平,满足公司运营对现金的需求,优化公司现金流状况,保证各项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借款总额为2,732,721.36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61.23%,合并资产负债率为73.26%,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1.10%,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以上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 业务办理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9-024
债券代码:112639 债券简称:18天齐01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2016年9月22日,公司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MTN411号)和《接受注册通知书(市协注[2016]CP280号),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均为人民币11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2016年10月18日,公司发行了5亿元人民币短期融资券,期限为1年,并于2017年10月19日到期兑付完成;2016年10月20日,公司发行了6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期限为3年,截止目前利息兑付正常。前述《接受注册通知书》的注册额度至2018年9月均已到期自动失效。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和范围的不断扩大,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保障因生产经营规模日益扩大和替换到期债务所需资金,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拟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2019年度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注册、发行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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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务授权及办理
为保证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工作高效、有序地顺利推进,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确定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期数、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
2、决定聘请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聘请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和承销协议等;
4、办理与本次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本次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事项的有关手续;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经股东大会决议的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
6、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发行条款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修订、调整;
7、办理与本次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8、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次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发行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拟向交易商协会分别申请注册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中期票据,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该事项符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及发行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风险,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
四、监事会意见
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保障因生产经营规模日益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
五、其他事项
本次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事项是否获得注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本次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的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9-025
债券代码:112639 债券简称:18天齐01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改善公司债务结构,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发行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债权融资计划。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备案、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方案
1、备案额度: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规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20亿人民币)。
2、发行期限: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期限不超过3年。
3、发行利率: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偿还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债务融资工具、有经营性还款来源的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
5、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备案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6、发行方式:采用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的方式;如采用一次发行的方式,即一次性申请融资总额度,在规定的时间和额度内,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状况一次发行;由主承销商担任挂牌管理人通过挂牌定价的方式向投资人定向发行。
7、发行对象: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认定并认可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8、决议有效期:本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发行的备案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授权事宜
为保证公司本次债权融资计划顺利发行,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研究与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聘请其他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申报事宜。
3、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次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方案以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备案登记文件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金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保障因生产经营规模日益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9-026
债券代码:112639 债券简称:18天齐01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该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一、投资理财产品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本金安全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
使用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主要是向非关联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用于购买以股票、汇率、利率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七章第一节“风险投资”中不适用的情形除外)。
4、投资期限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本事项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根据自有闲置资金状况和经营计划,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单个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
6、授权及授权期限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依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本次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收益率受到市场影响,可能发生波动。
2、公司将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确定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的规定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在定期报告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统一负责提出购买理财产品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理财产品资料,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保本型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建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投资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自有闲置资金。在具体投资决策时,公司将以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为前提,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在一年的投资期限内确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并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自2014年4月11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2015年1月31日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2016年4月21日审议通过《关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2017年3月24日审议通过《关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及2018年3月22日审议通过《关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后,均严格按照议案中审批的额度、方式购买理财产品,历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风险较低,2018年度累计为公司实现理财收益1,831.62万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视公司资金情况,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审批额度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在审批额度内滚动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授权范围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在审批额度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本次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9-027
债券代码:112639 债券简称:18天齐01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分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由不超过112,7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调整至不超过336,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相关费用),有效期至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分子公司外汇汇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增加不超过3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相关费用),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利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有效期至公司购买Sociedad Química y Minera de Chile S.A.(以下简称“SQM”)23.77%股权的并购资金及相关费用支付完成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截止2018年末,公司在授权期内累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余额为131,554.12万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原因及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化步伐进一步加快,境外子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进口采购和出口销售金额快速增长,公司的外币结算业务迅速增加,境外购销业务多以美元、澳元结算,日常外汇收支不匹配;与此同时,为合理利用公司整体的财务杠杆,外币贷款额不断增加,外汇汇率、利率、本外币升值、贬值等风险急剧升高。鉴于前次授权的开展外汇汇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有效期限即将届满,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布局的需要,为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52.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期限为至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不开展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至此,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可进行的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汇总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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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事宜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澳元、港元、欧元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为在场内市场进行的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2、资金规模: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资金业务主要使用银行信用额度,套期保值业务成本为总额的1%-2.5%,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自本次额度调整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52.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授权额度内,套期保值额度可以滚动使用),约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11.72%。
3、授权及期限: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审批本次授权有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授权期限自本次额度调整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交易对手:银行等金融机构。
5、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5、套期保值交易违约风险: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保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及各子公司只能以自有资金从事该等业务,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主要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建立了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降低各种风险。该等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财务部、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及各子公司作为相关责任部门或单位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通过分级管理,形成监督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密切关注国内外相关政策法规,保证公司及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并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与合同文本进行合法性审查,以规避法律风险。
4、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出口项下的外币收款预测及进口项下的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外币银行借款、投资、筹融资等实际生产经营业务。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外币付款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实物交割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5、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及各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随着境外子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除外币贷款额不断增加外,进口采购和出口销售金额快速增长,收入与支出币种不匹配致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投资需求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够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因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六、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条—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参照银行定价,企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是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规模需要作出的,以具体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9-020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13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