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79,267,10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结合公司多年来的发展经验及优势,并结合国家宏观政策、环保产业发展态势、行业竞争情况等因素,公司进一步优化明确公司战略规划,坚持以固废处理为基础及核心业务,配套发展区域环境治理和环保服务两大领域。一方面,公司聚焦固废主业,坚持落实战略规划,进一步扩大公司危废产能规模、提高产能利用率,深耕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与环渤海等区域市场,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并集合政府、合作企业等各方优势资源,进一步增强新项目拓展力度,稳步推进外延式扩张;在加快危废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置同时,配套发展市政废物处理处置类项目并取得新的进展。另一方面,公司积极发展区域环境治理和环保服务两大领域,通过打造危废EPC总包能力、建立危废处理综合服务商品牌,为公司实施技术+服务的创新业务模式提供条件。
2018年公司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以经营目标为导向,以持续稳健发展为宗旨,加速业务拓展和布局,创新业务发展模式,积极推进新项目建设及投产,并通过开源节流,瘦身强体,技术创新等措施,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有序保障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开展,实现公司资产规模稳步增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14东江01”债券等级为AA+,主体信用等级为AA+。“17东江G1”债券等级为AA+,主体信用等级为AA+。在债券存续期内,中诚信证评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公司年度报告公布后二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中诚信证评将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如公司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证评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等级或公告信用等级暂时失效。中诚信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中诚信证评网站(www.ccxr.com.cn)予以公告。公司亦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将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予以公告备查,投资者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
报告期内,中诚信证评发布了《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8)》、《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8)》,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环保督查进一步增强环保污染行为的监管力度,危废处置行业潜在需求得到快速释放,同时危废处置企业在收运处理及排放标准等方面也面临着一定的挑战。公司坚持战略发展方向,围绕年度经营目标任务,有效整合资源,调整业务结构,积极开拓市场,增加了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生产业务市场份额,积极拓展市场,加快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的步伐,稳步推进各项工作进展,保障公司资产规模稳步增长。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8,408.07万元,较2017年同期增长约5.9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40,791.7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约13.83%;2018年末总资产约为974,445.77万元,较期初增长约5.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约为404,193.21万元,较期初增长约8.39%。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说明1: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不进行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8年1月1日的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调整情况详见本附注“五、33(4) 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金融工具及新财务报表格式调整说明 ”。
说明2: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18年期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首次执行该准则对2018年期初留存收益无重大影响,对2017年度财务报表不予调整。调整详见本附注“五、33(4) 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金融工具及新财务报表格式调整说明”。
说明3:本公司已按照上述新财务报表格式通知编制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比较财务报表已相应调整,调整详见本附注“五、33(4) 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金融工具及新财务报表格式调整说明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及新财务报表格式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4)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金融工具及新财务报表格式调整说明
1)新收入准则
于2018年1月1日,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本公司(合并)
■
注1: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将与销售商品或提供处置服务的相关预收账款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注2: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将与环境工程建设及提供劳务相关,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已完工未结算或期初尚未完成全部履约义务的合同收入,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自“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重分类转入“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注3:本公司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18年期初留存收益无影响。
母公司
■
注1: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母公司将与销售商品或提供处置服务的相关预收账款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注2: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母公司将与环境工程建设及提供劳务相关,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已完工未结算或期初尚未完成全部履约义务的合同收入,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自“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重分类转入“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注3:本公司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18年期初留存收益无影响。
2)新金融工具准则
于2018年1月1日,本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本公司(合并)
■
注1: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本公司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变更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注2:于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以成本计量的非上市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13,431,700元。本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由于该等权益工具投资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故于 2018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将此等权益投资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注3: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持有的无预期收益率次级资产支持证券账面价值20,000,000元。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本公司于2018年1月1日将该项金融资产与“应付债券-广发恒进-专项资产支持证券”相互抵消,以净额列报。
注4: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对金融资产按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进行减值计量,调整2018年年初留存收益-18,104,014.61元,本公司还相应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3,194,826.11元。
母公司
■
注1: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本公司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变更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注2:于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以成本计量的非上市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13,431,700元。本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由于该等权益工具投资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故于 2018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将此等权益投资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注3: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对金融资产按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进行减值计量,调整2018年年初留存收益-22,304,831.98元,还相应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3,936,146.82元。
3)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务报表因新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引起的追溯重述对2017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报表影响如下:
本公司(合并)
A:资产负债表
■
B:利润表
■
母公司
A:资产负债表
■
B:利润表
■
(5)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及影响
2018年度,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因新设增加绵阳东江、邯郸东江共2家子公司,因注销减少再生资源1家子公司,因如东大恒整体并入江苏东江减少1家子公司。详见财务报告合并范围变更章节。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谭侃
2019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9-38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谭侃先生召集并主持,本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本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及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本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本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公司独立董事朱征夫先生、黄显荣先生及曲久辉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于本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本公司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关于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价值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了测试,对存在的可能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本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鉴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项下的激励对象中,彭韬等12名激励对象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上述激励对象已不符合股权激励资格;且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89,631,686.44元,相对于2015年的增长率为30.89%;公司201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38%,未达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的业绩解锁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要求,同意公司分别以8.71元/股与8.09元/股回购注销《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695,000股,公司合计应支付回购款为人民币57,919,750元。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将全部注销完毕,《激励计划》相应终止。
本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审议。
(九)、《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鉴于《激励计划》项下的激励对象中,彭韬等12名激励对象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上述激励对象已不符合股权激励资格;且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89,631,686.44元,相对于2015年的增长率为30.89%;公司201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38%,未达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的业绩解锁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要求,公司拟回购注销《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695,000股。因此,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885,962,102元减至人民币879,267,102元,减少人民币6,695,000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回购注销上述人员所持的限制性股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减少注册资本尚待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通过后方可实施。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审议。
(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鉴于近日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资格;且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15年增长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未能满足《激励计划》有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的业绩解锁条件,因此,公司拟回购注销《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695,000股。
因此,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885,962,102元减至人民币879,267,102元,减少人民币6,695,000元。上述回购注销经股东大会通过并完成办理后,本公司总股本由885,962,102股(其中:A股685,824,602股,H股200,137,500股)减少至879,267,102股(其中:A股679,129,602股,H股200,137,5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85,962,102元减少至879,267,102元。
鉴于上述股本及注册资本变化,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股等有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本公司股份数及注册资本等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原条款如下:
公司现时总股本为885,962,102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A股685,824,6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41%,H股200,13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9%。
现修改为:
第二十一条公司现时总股本为879,267,102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A股679,129,6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24%,H股200,13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76%。
原条款如下:
第二十四条公司现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8,596.2102万元。
现修改为:
第二十四条公司现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7,926.7102万元。
修订后的《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本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407,917,006.1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36,602,119.32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3,660,211.93元,截至2018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人民币1,332,504,795.10元。
鉴于近日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资格,且2018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15年增长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未能满足《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有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的业绩解锁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将在履行回购注销程序后对上述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69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对此根据相关规定,该等股份将不得参与利润分配。
因此在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后,以公司总股本885,962,102股扣除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回购注销股份6,695,000股后,即以总股本879,267,1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123,097,394.28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期间,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续聘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财务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过程中,勤勉尽责、细致严谨,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厘定其薪酬。
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本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整,期限1年,用于生产经营周转,担保方式:信用。
具体获批额度、期限、利率、费率等条件以银行审批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十六)、《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董事长提名,同意选举姚曙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十七)、《关于审议与H股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附件:
姚曙,男,汉族,1966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姚曙先生历任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凡口铅锌矿矿长、总裁助理兼矿产资源事业部部长、常务副总裁、党委委员、董事局董事等职务。姚曙先生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现任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裁。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9-39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学超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本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及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审核《关于本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及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本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本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鉴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项下的激励对象中,12名激励对象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且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15年增长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未能满足有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的业绩解锁条件,同意对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所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69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回购注销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单价的计算结果准确。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上述人员所持的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所持的限制性股票。
《关于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本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407,917,006.1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36,602,119.32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3,660,211.93元,截至2018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人民币1,332,504,795.10元。
鉴于近日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资格,且2018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15年增长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未能满足《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有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的业绩解锁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将在履行回购注销程序后对上述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69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对此根据相关规定,该等股份将不得参与利润分配。
因此在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后,以公司总股本885,962,102股扣除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回购注销股份6,695,000股后,即以总股本879,267,1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123,097,394.28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期间,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续聘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财务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过程中,勤勉尽责、细致严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本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
《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亦不存在违规情形。
《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29日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2012年3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13号《关于核准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公开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2,774,150.14元,实际募集资金1,012,225,849.8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2年4月20日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XYZH/2009SZA1057-11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2018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本公司2018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1,006.60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为调整后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101.01%。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零。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别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宝城支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乡支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上述开户银行及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证券代码:SZ002672 证券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9-40
(下转B13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