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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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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9-029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磐厚蔚然(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大高新”)于2019年2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公司股东磐厚蔚然(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磐厚蔚然”)管理的磐厚蔚然-PHC大宗3号基金(以下简称“PHC大宗3号基金”)计划自2019年2月28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恒大高新股票不超过3,320,000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恒大高新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恒大高新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2019年3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截至2019年3月22日,PHC大宗3号基金已减持股份数量合计2,117,800股,减持数量已过半。

  公司近日收到基金管理人磐厚蔚然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PHC大宗3号基金于2019年3月21日至2019年3月27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3,320,000股,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磐厚蔚然通过“磐厚蔚然(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磐厚蔚然-PHC互联网金融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PHC互联网基金”)持有的股份未发生变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减持的基本情况

  ■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

  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磐厚蔚然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4、磐厚蔚然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9-030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包含股份增加、股权被动增加、股权被动稀释、股份减少,但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磐厚蔚然(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磐厚蔚然”)及其管理的磐厚蔚然-PHC大宗3号基金(以下简称“PHC大宗3号基金”)、磐厚蔚然-PHC互联网金融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PHC互联网基金”)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大高新”)于2019年3月28日收到磐厚蔚然(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后,磐厚蔚然通过PHC大宗3号基金及磐厚蔚然-PHC互联网金融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PHC互联网基金”)共持有公司股份15,311,6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股份增加:2017年3月2日,PHC大宗3号基金通过大宗交易买入恒大高新股票50万股,持股数量由11,025,400股增加至11,525,400股,持股比例由4.23%增加至4.42%,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

  注:本表内的总股本数量为260,507,000股。

  2、被动增加:2016年12月29日,磐厚蔚然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内,证监会核准恒大高新可发行股份数量为50,091,717股,发行完成后恒大高新总股本为310,598,717股。其中PHC互联网基金认购发行股份数量为7,106,227股,持股比例为2.29%。2017年5月至2017年6月,恒大高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完成,因部分认购对象放弃认购,实际新增发行股份数量为40,567,909股,发行完成后恒大高新总股本为301,074,909股。PHC大宗交易3号基金持有恒大高新股份数量为11,525,400股不变,PHC互联网基金持有恒大高新股份数量为7,106,227股不变。磐厚蔚然通过PHC大宗交易3号基金及PHC互联网基金合计持股比例由6.00%增加为6.19%。

  3、被动稀释:2017年1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因恒大高新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恒大高新总股本由301,074,909股变动至306,829,909股。PHC大宗交易3号基金的持股比例由3.83%减少为3.76%;PHC互联网基金的持股比例由2.36%减少为2.32%;磐厚蔚然通过PHC大宗交易3号基金及PHC互联网基金合计持股比例由6.19%减少为6.07%。

  4、股份减少:PHC大宗3号基金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股份3,320,000股,磐厚蔚然管理的PHC大宗3号基金及PHC互联网基金合计持有的股份占恒大高新总股本的比例由6.07%减少至4.99%,磐厚蔚然不再是持有恒大高新5%以上股份的股东,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

  注:本表内的总股本数量为306,829,909股,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为小数点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因期间恒大高新总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原因,本表内的总股本数量为306,829,909股。PHC大宗3号基金的持股比例由3.55%调整为3.59%;PHC互联网基金的持股比例由2.29%调整为2.32%,合计的持股比例由5.84%调整为5.91%;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为小数点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磐厚蔚然承诺:“本公司管理的磐厚蔚然-PHC基金通过本次发行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以及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或转让上述股份的收益权;也不会协助磐厚蔚然-PHC基金认购人转让相关基金份额或以其他方式退出磐厚蔚然-PHC基金。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锁定期与上述股份相同。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本公司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承诺磐厚蔚然-PHC基金不转让上述股份。”

  2、截至本公告日,磐厚蔚然及PHC互联网基金正常履行此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大宗3号基金持有的恒大高新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形。PHC互联网基金持有的恒大高新股份的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

  五、其他相关说明

  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磐厚蔚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恒大高新

  股票代码:002591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磐厚蔚然(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5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2号楼29层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5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2号楼29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被动增加、被动稀释、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9年3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16号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15号准则》及《16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恒大高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恒大高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释义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备查文件 11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有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磐厚蔚然(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金龙新街528弄1112号-5

  法定代表人:杨旭蔚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6323157790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03日

  经营期限:永续经营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出资信息:

  ■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5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2号楼29层

  联系电话:021-68373025

  2、磐厚蔚然主要负责人情况

  磐厚蔚然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杨旭蔚,女,身份证号码:330123197209******,中国国籍,长期居住地上海,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3、 磐厚蔚然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磐厚蔚然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1、股份增加:PHC大宗3号基金通过大宗交易买入上市公司股票。

  2、被动增加:上市公司于2017年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因部分认购方放弃认购,新增发行股份数量未达预期。

  3、被动稀释:因上市公司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总股本增加。

  4、股份减少:由于PHC大宗3号基金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卖出上市公司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股份变动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增持或继续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PHC大宗3号基金及PHC互联网基金持有恒大高新股份的情况如下所示:

  ■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1、股份增加:2017年3月2日,PHC大宗3号基金通过大宗交易买入恒大高新股票50万股,持股数量由11,025,400股增加至11,525,400股,持股比例由4.23%增加至4.42%,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

  注:本表内的总股本数量为260,507,000股。

  2、被动增加:2016年12月29日,磐厚蔚然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内,证监会核准恒大高新可发行股份数量为50,091,717股,发行完成后恒大高新总股本为310,598,717股。其中PHC互联网基金认购发行股份数量为7,106,227股,持股比例为2.29%。2017年5月至2017年6月,恒大高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完成,因部分认购对象放弃认购,实际新增发行股份数量为40,567,909股,发行完成后恒大高新总股本为301,074,909股。PHC大宗交易3号基金持有恒大高新股份数量为11,525,400股不变,PHC互联网基金持有恒大高新股份数量为7,106,227股不变。磐厚蔚然通过PHC大宗交易3号基金及PHC互联网基金合计持股比例由6.00%增加为6.19%。

  3、被动稀释:2017年1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因恒大高新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恒大高新总股本由301,074,909股变动至306,829,909股。PHC大宗交易3号基金的持股比例由3.83%减少为3.76%;PHC互联网基金的持股比例由2.36%减少为2.32%;磐厚蔚然通过PHC大宗交易3号基金及PHC互联网基金合计持股比例由6.19%减少为6.07%。

  4、股份减少:PHC大宗3号基金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股份3,320,000股,磐厚蔚然管理的PHC大宗3号基金及PHC互联网基金合计持有的股份占恒大高新总股本的比例由6.07%减少至4.99%,磐厚蔚然不再是持有恒大高新5%以上股份的股东,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

  注:本表内的总股本数量为306,829,909股,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为小数点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因期间恒大高新总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原因,本表内的总股本数量为306,829,909股。PHC大宗3号基金的持股比例由3.55%调整为3.59%;PHC互联网基金的持股比例由2.29%调整为2.32%,合计的持股比例由5.84%调整为5.91%;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为小数点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大宗3号基金持有的恒大高新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形。PHC互联网基金持有的恒大高新股份的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已披露的权益变动及前次认购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及履行情况

  3、磐厚蔚然承诺:“本公司管理的磐厚蔚然-PHC基金通过本次发行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以及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或转让上述股份的收益权;也不会协助磐厚蔚然-PHC基金认购人转让相关基金份额或以其他方式退出磐厚蔚然-PHC基金。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锁定期与上述股份相同。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本公司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承诺磐厚蔚然-PHC基金不转让上述股份。”

  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磐厚蔚然及PHC互联网基金正常履行此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磐厚蔚然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磐厚蔚然(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19年3月28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江西南昌高新开发区金庐北路88号恒大高新公司证券事务部

  2、联系人:蔡云

  3、联系电话:0791-88194572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本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磐厚蔚然(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署日期: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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