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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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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招商安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3月28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招商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招商安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7月17日转型而来。根据《招商安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2018年7月16日为招商安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日。依据《招商安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招商安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后,未能符合保基金存续条件,招商安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招商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招商安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即2018年7月16日基金接受赎回、转换转出申请,不接受申购和转换转入申请。自2018年7月17日招商安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招商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的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风险收益特征与转型前差异较大。

  相关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2018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中招商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报告期自2018年7月17日(转型生效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招商安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7月16日(保本周期到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后)

  ■

  注:本基金转型日期为2018年7月17日,该日起原招商安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招商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前)

  ■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后)

  ■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前)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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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转型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 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招商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招商安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7月17日转型而来。本基金对应的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的计算起始日为本基金转型日期2018年7月17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转型未满1年,本报告期为非完整会计年度。

  转型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 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根据《招商安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2018年7月16日为招商安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自2018年7月17日招商安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招商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因此上表本报告期间的结束日为2018年7月16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本基金转型日期为2018年7月17日,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转型后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自基金成立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期末基金尚未完成建仓。

  3.2.3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本基金转型日期为2018年7月17日,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转型未满1年,故本报告期净值增长率按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3.2.1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3.2.2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本基金于2018年7月17日转型,转型前过去三个月为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7月16日、过去六个月为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7月16日,过去一年为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16日,过去三年为2015年8月3日至2018年7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为基金成立日(2015年7月14日)至2018年7月16日。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3.2.4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7月14日生效,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成立未满1年,故成立当年净值增长率按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招商安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于2015年7月14日成立,自基金合同生效日以来未进行利润分配;自2018年7月17日招商安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招商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基金转型以来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2002】100号文批准设立。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3.1亿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5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45%。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批获得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资格;2004年获得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同时拥有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专户理财(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资格。

  2018年获奖情况如下:

  债券投资能力五星基金公司·海通证券

  英华奖公募基金20年特别评选·公募基金20年最佳回报债券型基金(二级债)(招商安瑞进取债券) 《中国基金报》

  英华奖公募基金20年特别评选·公募基金20年最佳回报债券型基金(纯债)(招商安心收益债券) 《中国基金报》

  英华奖公募基金20年特别评选·公募基金20年最佳回报债券型基金(纯债)(招商信用添利债券(LOF)) 《中国基金报》

  英华奖公募基金20年特别评选·公募基金20年“最佳固定收益基金管理人” 《中国基金报》

  明星基金奖·五年持续回报积极债券型明星基金(招商安瑞进取债券)《证券时报》

  明星基金奖·五年持续回报普通债券型明星基金(招商产业债券)《证券时报》

  明星基金奖·2017年度绝对收益明星基金(招商丰融混合)《证券时报》

  Morningstar晨星(中国)2018年度普通债券型基金奖提名(招商安心收益债券)

  金牛奖·五年期开放式债券型持续优胜金牛基金(招商产业债券) 《中国证券报》

  金基金奖·五年期债券基金奖(招商产业债券) 《上海证券报》

  公募基金20周年·“金基金”债券投资回报基金管理公司奖《上海证券报》

  公募基金20周年·“金基金”行业领军人物奖(金旭)《上海证券报》

  致敬基金20年·基金行业领军人物奖(金旭)《新浪》

  致敬基金20年·最受投资者欢迎基金公司奖《新浪》

  致敬基金20年·区域影响力奖 《新浪》

  金牛奖·三年期海外金牛私募投资经理(多策略)《中国证券报》

  中国金融科技先锋榜·2018中国AI金融先锋榜《证券时报》

  中国金融科技先锋榜·2018年中国智能投顾新锐榜《证券时报》

  金帆奖·2018年度基金管理公司《21世纪经济报道》

  2018年度教育扶贫先锋企业《国际金融报》

  金鼎奖·最具潜力基金公司《每日经济新闻》

  离岸中资基金大奖·最具创意产品·香港中资基金业协会、彭博

  中国网金融扶贫先锋榜·中国网精准扶贫先锋机构《中国网》

  金砖奖·最佳资产配置奖《南方都市报》

  金禧奖·2018最佳基金投研团队《投资时报》

  腾讯理财通金企鹅奖·最佳债券基金奖·腾讯、晨星

  中国金融金领带奖·年度卓越海外投资基金《华尔街见闻》

  公募基金20周年行业特别评选·卓越影响力基金公司《界面·财联社》

  公募基金20周年行业特别评选·最佳互联网金融服务基金公司《界面·财联社》

  金蝉奖·2018年度基金管理公司《华夏时报》

  基情20年最受欢迎基金公司·东方财富、天天基金

  天天基金6周年定投榜·东方财富、天天基金

  2018年东方风云榜连续三年稳回报基金·东方财富、天天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后)

  ■

  注:1、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以及历任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为公司相关会议作出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的规定以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基金法律文件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以及投资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的规定,制定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对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公平交易实施情况的监控与检查稽核、异常交易的监控等进行了规定。为保证各投资组合在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基金管理人合理设置了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内部的组织结构,建立了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已建立较完善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基金管理人建立了所有组合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基金管理人拥有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基金管理人的相关研究成果向内部所有投资组合开放,在投资研究层面不存在各投资组合间不公平的问题。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基金管理人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基金管理人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提供决策依据,并留存记录备查,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等除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各项交易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要求执行。报告期内,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在指数型投资组合与主动型投资组合之间发生过五次,原因是指数型投资组合为满足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反向交易。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重大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年初市场环境相对较好,组合在银行、地产、成长板块上的配置在市场上涨后逐步锁定了收益。随后市场出现明显回调,组合在保本期到期前保持了较低的股票仓位。保本期到期后,组合转型为灵活配置型基金,在转型初期组合权益仓位较高,在8月后的市场回调中净值出现了一定回撤。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转型后报告期末,本报告期(2018年7月17日-201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38%,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07%。

  截至转型前报告期末,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2018年7月16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27%,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6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9年国内宏观经济预计会面临景气度下行、增速下行的局面,但国内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会更加积极,市场对美联储的宽松预期正在形成,这有助于为国内货币政策提供更加灵活的操作空间。考虑到政策和经济的运行节奏,一季度有利于权益市场的春季躁动,但一季度后要警惕乐观预期证伪后的回调。市场的真正见底回升需等待经济的触底和企业盈利增速回升,但达成这一条件或至少要到2019下半年甚至更久。行业方面,我们看好受经济下行影响相对小的医疗服务、军工、5G、部分专业自动化设备等。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估值业务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管理制度》进行。基金核算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另外,公司设立由投资和研究部门、风险管理部、基金核算部、法律合规部负责人和基金经理代表组成的估值委员会。公司估值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公司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定期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及对估值程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投资和研究部门以及基金核算部共同负责关注相关投资品种的动态,评判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是否处于不活跃的交易状态或者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从而确定估值日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投资和研究部门定期审核公允价值的确认和计量;研究部提出合理的数量分析模型对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进行公允价值定价与计量并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基金核算部定期审核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并负责与托管行沟通估值调整事项;风险管理部负责估值委员会工作流程中的风险控制;法律合规部负责日常的基金估值调整结果的事后复核监督工作;法律合规部与基金核算部共同负责估值调整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基金经理代表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公司估值委员会集体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咨询会计事务所的专业意见,并与托管行沟通后由基金核算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已实现尚未分配的可供分配收益部分,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适时向投资者予以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转型后)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招商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7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6 审计报告(转型前)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招商安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7月16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16日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后)

  7.1 资产负债表(转型后)

  会计主体:招商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9961元,基金份额总额96,016,074.09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招商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7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招商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7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金旭______          ______欧志明______          ____何剑萍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招商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系由招商安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根据原《招商安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2018年7月16日,本基金的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自2018年7月17日起本基金转型为招商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根据《招商安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作相应修改。自2018年7月17日起,原基金合同失效,《招商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于同一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招商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截至报告期末最新公告的《招商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债券(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货币市场工具、中期票据、现金、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将按照恒定比例组合保险机制将资产配置于安全资产与风险资产。本基金投资的安全资产为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和企业债、金融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货币市场工具等。本基金投资的风险资产为股票、权证、股票指数期货等。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基金保留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人民银行公布的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 (税后) 。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附注7.4.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18年7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止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基金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在初始确认时按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目的,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基金现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基金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初始确认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如下: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 应收款项以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基金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除特别声明外,本基金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基金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金融工具,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况外,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金融工具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本基金不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 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 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金份额拆分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根据拆分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核算在基金份额发生变动时,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款项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量,并于会计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和衍生工具收益按相关金融资产于处置日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确认。

  股利收益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投资的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如适用) 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逐日计提利息收入。如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出现重大差异,按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是按借出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到期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资金实际占用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收入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核算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本基金的交易费用于进行股票、债券、权证等交易发生时按照确定的金额确认。

  本基金的利息支出按资金的本金和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按到期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资金实际占用期间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支出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本基金的其他费用如不影响估值日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发生时直接计入基金损益;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应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待摊或预提计入基金损益。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保本周期内:仅采取现金分红一种收益分配方式,不进行红利再投资;基金转型为“招商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对于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在估值日按照流通受限股票计算公式确定估值日流通受限股票的价值。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以下简称“估值处理标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4] 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 85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 10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5] 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上证交字 [2008] 16号《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8年9月1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 [2008] 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 36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6] 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 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7] 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b)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以下称营改增) 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2018年1月1日 (含) 以后,资管产品管理人 (以下称管理人) 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收入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同业存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以及一般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c)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d)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持股期限差别化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 (含1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 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e)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f) 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g) 对基金在2018年1月1日 (含) 以后运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分别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所在地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7.4.7 关联方关系

  ■

  注: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7.4.8.1.2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交易。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回购交易。

  7.4.8.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无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9 期末(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以上“可流通日”中,部分证券的日期是根据上市公司公告估算的流通日期。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抵押的债券。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抵押的债券。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下表列示了本基金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持续和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于本报告期末的公允价值信息及其公允价值计量的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层次取决于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三个层次输入值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次输入值: 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 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到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单位:人民币元

  (下转B37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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