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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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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西部利得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转型)

  

  基金管理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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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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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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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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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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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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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转型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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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转型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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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西部利得沪深300指数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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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利得沪深300指数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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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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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基金于2018年12月27日转型,截至2018年12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3.2.3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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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 本基金于2018年12月27日转型,截至报告期末,基金运作未满五年。

  2.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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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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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21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基金运作未满五年。

  2.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转型前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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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型后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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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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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12月27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进行过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西部利得基金”,下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864号)批准成立于2010年7月20日,公司由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利得科技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注册资本3.5亿元人民币,其中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1%,利得科技有限公司出资49%,注册地上海。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西部利得基金共管理二十九只开放式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后)

  ■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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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交易部部门规章》、《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及《异常交易监控办法》并遵守上述制度和流程;严格规范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者间接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等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公平交易执行,以公平对待投资人。

  控制方法包括:1. 研究环节:公募基金投资和专户投资共用研究平台、共享信息。2. 投资及授权环节:公司建立不同投资组合层面的投资对象与交易对手备选库。公司建立了分层投资授权制度,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3. 交易环节:为确保交易的公平执行,将公司投资组合的投资决策过程和交易执行过程分开,各投资组合的所有证券买卖活动须通过交易部集中统一完成。(1)所有交易所指令必须通过系统下达,通过系统方式进行公平交易。(2)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分配制度,在参与申购之前,各投资组合经理独立地确定申购价格和数量,并将申购指令下达给交易部。交易部以价格优先、比例分配原则进行分配。(3)对于银行间交易,交易部在银行间市场上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进行分配。

  此外,公司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公司建立异常交易监控及报告制度,通过事前监控、事中监控、事后监控三个异常交易监控体系环节,建立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异常交易分析报告和信息披露,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投资和交易管理,以确保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获得公平对待。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对于场内交易,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对于场外交易,本基金管理人按照公司制度和流程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账户公平交易进行事后监察,在每日公平交易报表中记录不同投资组合当天整体收益率、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同向(1日、3日、5日)交易价差分析、银行间交易价格偏离度分析;并分别于季度和年度末编制公平交易季度及年度收益率差异分析报告,对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不同时间窗口同向(1日、3日、5日)交易的交易价差以及T检验、银行间交易价格偏离度进行了分析。

  当监控到疑似异常交易时,本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部及时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给予解释,该解释经风险管理部辨认后确认该交易无异常情况后留档备查,公平交易季报及年报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由风险管理部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

  报告期内,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收益率差异比较、对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监控分析,公司未发现整体公平交易执行出现异常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2018年,A股主要宽基指数均受国内经济下滑和中美摩擦而大幅下跌,估值接近历史底部。市场风格继续延续了2017年业绩为王的价值投资理念,部分中小股票的虚高估值进一步挤压。

  投资策略上,本基金始终维持较高股票仓位,风格偏蓝筹,行业配置参考沪深300指数。选股使用多因子量化模型,通过统计方法寻找高收益股票的特征,以此作为因子优选股票构成组合。因子主要包括低估值、高成长以及技术面因子。选股限制在卖方分析师覆盖的股票范围内,同时规避量价指标上显示出超买的个股以及临近解禁的个股,股票数量约在110只~150只,以此弱化个股黑天鹅的影响。本基金努力通过选股获得相对于沪深300指数的超额收益,在接下去的投资管理中会坚持类似的投资风格。

  感谢持有人的支持,我们将继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基金,努力为持有人带来优异回报。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基金业绩表现参见本报告第三部分“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9年,三股正向力量将托底指数,两股不确定力量将扰动指数,预计A股指数震荡上行。

  正向力量其一是持续流入的外资。宏观上看A股与国外资产相关系数并不高,并且国际资本明显低配中国资产,随着政策持续开放,中国资产对于国际投资者越发具有吸引力。A股逐步入摩和入富,外资投资A股的比例将逐年提升。中国是世界上政治最为稳定的国家之一,拥有世界上最多的外汇储备,拥有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制造业,拥有最大体量的消费市场,这都是中国资产价值所在。世界增持中国,正在路上。

  正向力量其二是国内居民大类资产配置将出现拐点,长期增配股票。房地产政策调控还原其居住属性、消弱其金融属性,地产可投资性下降;P2P等保本保息高收益产品风险凸显,风险事件频发,这将降低居民对此类资产的风险偏好;国内居民大类资产配置将逐步流入股市;

  正向力量其三是改革将持续释放红利。中国经济正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切换,中国制造将逐步升级为中国智造和中国创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加入WTO拥抱世界的成功改革都曾历经坎坷和波折,如今的改革也是砥砺前行。中国深化改革的成果终将逐步提升市场风险偏好。

  扰动因子其一是中美摩擦。2018年中美摩擦从贸易战开始逐步升温和扩散,市场风险偏好随之大幅下降。预计在2019年的上半年中美摩擦将反复扰动指数,而随着美国经济由盛转衰,摩擦对美国的负面影响也将更为明显,中美之间摩擦将随之降温。

  扰动因子其二是经济和政策的博弈。2019年中国实体经济将继续下行,而以中央加杠杆为主的政策利好作为对冲项持续发力,两股力量阶段性的强弱会影响股市。

  目前A股非金融股的市盈率以及金融股市净率均处于历史底部区域。长期看未来A股机构化进程加速,价值投资将更为深入人心,无论已成为龙头的价值蓝筹还是成长股均是上市公司内在价值的体现,两者均会有一定表现。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始终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出发,加强内部风险的控制与防范,确保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落实。公司监察稽核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要求,独立对公司经营、旗下投资组合及员工行为等的合规性进行了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业务部门进行整改,并定期向监管机构、公司董事会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监察稽核主要工作如下:

  一、结合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项内部制度和细化各项业务流程;

  二、落实内部监察稽核工作,对公司业务流程及管理的各项环节进行定期及不定期稽核;

  三、根据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与本基金有关的各项法定信息披露文件,并在指定报刊和公司网站进行披露,确保基金投资人和公众及时、准确和完整地获取公司和本基金的各项公开信息;

  四、继续加强反洗钱工作力度,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制定了洗钱风险自评估实施细则,并进一步落实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继续落实反洗钱异常报告筛选并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监察稽核部定期和不定期地向各监管机构按时提交报备各类反洗钱报告,并不断贯彻落实反洗钱法规及监管要求;

  五、落实各项合规工作,确保公司各项业务及管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六、其他各类监察稽核工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制订了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并经本基金管理人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成立了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具体职责包括对本基金管理人估值政策和程序的制订和解释;在发生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以及在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估值委员会负责对所采用的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进行重新评估或修订,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针对个别投资品种的估值方法调整,均须通过托管银行复核。

  估值委员会的成员包括投资管理部、风险控制岗、监察稽核部、基金运营部等有关人员组成。各成员平均具有8年以上的基金相关从业经验,且具有风控、证券研究、合规、会计方面的专业经验并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独立性,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没有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并按照制度规定的专业职责分工和估值流程履行估值程序。

  基金经理如认为持仓品种的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通过参与对估值问题的讨论和与估值委员会共同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等方式,对估值议案提出反馈意见。作为公司估值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有权投票表决有关议案。

  本基金管理人尚未签订任何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可参见本报告“7.4.11利润分配情况”。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已触发连续60日以上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复核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审计报告(转型后)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6 审计报告(转型前)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7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后)

  7.1 资产负债表(转型后)

  会计主体:西部利得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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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西部利得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净值0.9300元,A类份额总额18,506,294.50份,暂无C类份额。

  2. 本基金为本报告期内基金合同生效的基金,无上年度末对比数据。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12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西部利得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2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为本报告期内合同生效的基金,无上年度可比期间对比数据。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西部利得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2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本基金为本报告期内合同生效的基金,无上年度可比期间对比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贺燕萍______          ______贺燕萍______          ____张皞骏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西部利得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113号批复核准,由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00亿元,业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21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于2019年3月28日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纽银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为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1) 主要税项说明

  根据财税 [2004] 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 85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 10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5] 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上证交字 [2008] 16号《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8年9月1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 [2008] 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 36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 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 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7] 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b)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以下称营改增) 试点, 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 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2018年1月1日 (含) 以后,资管产品管理人 (以下称管理人) 运营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基金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收入免征增值税。

  (c)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d)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持股期限差别化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 (含1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 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权登记日为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5年9月7日期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股权登记日在2015年9月8日及以后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f) 对投资者 (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 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8 关联方关系

  ■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9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与关联方交易。

  7.4.9.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9.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成立,无上年度可比数据。

  7.4.9.1.2 债券交易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9.1.3 债券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回购交易。

  7.4.9.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9.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9.2 关联方报酬

  7.4.9.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西部利得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8%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8% / 当年天数。

  2.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成立,无上年度可比数据。

  7.4.9.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支付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 / 当年天数。

  2.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成立,无上年度可比数据。

  7.4.9.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

  1.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0.4%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 西部利得基金,再由西部利得基金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4%/ 当年天数。

  2.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应支付关联方的销售服务费。

  7.4.9.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9.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9.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本基金管理人于本报告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9.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7.4.9.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9.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10 期末(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0.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因认购新发/增发而持有流通受限证券。

  7.4.10.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10.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1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15888046.00元,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294584.00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级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前)

  7.1 资产负债表(转型前)

  会计主体: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12月26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26日,西部利得久安回报混合基金份额净值0.9286元,基金份额总额18,506,542.92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26日

  单位:人民币元

  ■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26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贺燕萍______          ______贺燕萍______          ____张皞骏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113号批复核准,由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00亿元,业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21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于2019年3月28日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纽银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12月26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为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

  (下转B36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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