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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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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我们亦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就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意见如下: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上述现金管理事项已经东方雨虹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现金管理事项系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收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9-026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2)利润表

  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股东权益变动表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本集团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8]15号文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集团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变更日期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上述《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有关规定。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本集团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调增2017年度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4,261,847.09元,调减2017年度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4,261,847.09元。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该变更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9-028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8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4月9日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2018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届时,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以及保荐代表人将通过互联网就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沟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9年4月9日15:00—17:00;

  二、会议选定网站名称及网址:“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

  三、出席2018年年度报告说明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李卫国先生、财务总监徐玮女士、独立董事苏金其先生、董事会秘书张蓓女士及保荐代表人张翼先生。

  四、会务联络

  1、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康家园小区4号楼;

  2、联系电话:010-85762629;

  3、联系人:张蓓。

  届时,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9-017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3月27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三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3月15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卫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胡小媛、苏金其、羡永彪、瞿培华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04,570.8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6.4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50,822.1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74%。

  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算报告是公司本着求实稳健原则,结合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在市场、国家政策等因素无重大变化的假设前提下,依据预计的合同收入和公司经营目标编制的。

  2019年主要财务预算指标如下:

  1、营业收入人民币1,760,000万元;

  2、净利润人民币188,500万元。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亦不代表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08,221,286.2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46,256,973.8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4,625,697.39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33,377,919.76元,减去已实际分配的2017年度现金股利131,759,761.00元,本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3,249,435.22元。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因此,分红应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本预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与合理性。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3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相关审计成员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已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报酬情况详见《2018年年度报告》第八节。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详见《2018年年度报告》第八节。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充分利用财务杠杆效应,根据公司2019年度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37.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表:

  ■

  金融机构选择、实际申请额度及期限等具体事宜由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授信总额度范围内对授权期内发生的授信申请事宜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授信申请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授信总额度的范围内对公司及其各下属公司的授信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在不超过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授信总额度的前提下,对授权期内新成立、新收购的下属公司分配授信额度。授权期内发生的、授信总额度范围内的授信、借款等事宜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2019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97.10亿元的担保,具体担保额度详见下表:

  ■

  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具体合同为准,由公司及下属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为提高决策效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期内发生的相关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在不超过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对授权期内新成立、新收购的下属公司分配担保额度。授权期内发生的、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3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调整和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节约财务费用,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方案如下:

  (一)发行主体: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规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三)发行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期择机发行;

  (四)发行目的: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和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

  (五)发行期限:最长不超过270日;

  (六)发行方式:由承销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七)发行利率:发行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银行间市场供求关系确定;

  (八)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九)主承销商:公司将选择具备主承销资格、熟悉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程序并具备一定承销能力的机构担任公司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

  (十)决议有效期限:本次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同时,为保证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顺利发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机、发行批次、发行数量、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选聘中介机构,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三)签署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承销协议和承诺函等),并办理必要的手续;

  (四)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七)本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3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2019年度与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环境”)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400万元(含税),各项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款将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鉴于公司与高能环境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李卫国先生,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董事李卫国先生已回避表决,其他11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3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帮助下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及时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以更加有效地拓展市场,公司拟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符合资质条件的公司下游经销商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授信总额度6亿元。同时对该项担保,公司采取了经销商的资质准入、以自有的资产提供反担保及专款专用、控制贷款额度比例等的风险防范措施,公司整体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为提高决策效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对授权期内发生的相关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授权期内发生的、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3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对外担保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产品,在15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3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3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议案一、议案三、议案四、议案五、议案六、议案十、议案十一、议案十四、议案十五、议案十六、议案十八、议案十九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18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进行审议。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9-027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至2019年4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1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康家园小区4号楼三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201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

  4.《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

  5.《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7.《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18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2018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0.《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3. 《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14.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1、议案3-8、议案10-14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议案9已经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3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详情请见同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其他文件。

  上述第11项、第12项、第13项议案须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 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附件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2. 登记时间:2019年4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3. 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康家园4号楼公司证券部

  4. 其他事项: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照上文第1点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5.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蓓

  电话号码:010-85762629

  传真号码:010-85762629

  电子邮箱:stocks@yuhong.com.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71”,投票简称为“东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提案设置

  ■

  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4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本单位(本人)没有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表决。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附注: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9-018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3月27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三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3月15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游金华先生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算报告是公司本着求实稳健原则,结合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在市场、国家政策等因素无重大变化的假设前提下,依据预计的合同收入和公司经营目标编制的。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亦不代表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3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在公司经营的各个流程、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

  《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均按照其行政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工资制度领取报酬,年底根据经营业绩按照绩效考核体系对其进行考评。

  公司监事报酬情况详见《2018年年度报告》第八节。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9-020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4年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590号文《关于核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6,269,553.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63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273,379,984.39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9,100,699.77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254,279,284.62元,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7日汇入本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单支行开设的2000000190410000029634账户内,扣除环保核查费、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股份登记费、认购验资费和材料制作费等其他发行费用3,050,304.55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51,228,980.07元(以下简称“2014年募集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14)第110ZC018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2017年可转债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9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17年9月25日公开发行了18,4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40,000,000.00元,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3,000,000.00元后的余额1,827,000,000.00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7年9月29日汇入本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单支行开设的20000001904100017705661账户内,扣除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114,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24,886,000.00元(以下简称“2017年可转债募集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7)第110ZC033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2014年募集资金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4年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65,884.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22,784.90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有资金25,415.97万元,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6,038.0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6,251.4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6,038.03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213.45万元)。

  (2)2017年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可转债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15,092.54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有资金83,751.85万元,补充流动资金70,0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3,644.2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14,122.7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3,644.21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340.50万元,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138.00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4年募集资金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项目4,690.92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4年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70,574.92万元,偿还银行贷款22,784.90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有资金25,415.9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260.51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86.6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318.3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86.60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231.77万元)。

  (2)2017年可转债募集资金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项目41,987.47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7年可转债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57,080.01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有资金83,751.85万元,补充流动资金37,3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5,556.7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6,114.7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5,556.74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460.00万元,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98.00万元),已投入未支出的项目支出1,2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08年12月13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三届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08年9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1、2014年募集资金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31.77万元(其中2018年度利息收入18.56万元),已扣除手续费1.07万元(其中2018年度手续费0.24万元)。

  2、2017年可转债募集资金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460.00万元(其中2018年度利息收入120.72万元,已扣除手续费1.22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4年募集资金

  1、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6年10月19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本公司将“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年产2,0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实施地点改为山东天鼎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德州年产2.4万吨聚氨酯粘针刺油毡基布建设项目,涉及变更募集资金14,586,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1.66%,由山东天鼎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实施。

  此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已经本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25,415.97万元(截至2014年8月11日),其中:唐山年产4,0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及4万吨防水涂料项目累计投入7,765.05万元;咸阳年产2,0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及4万吨防水涂料项目累计投入459.62万元;徐州年产9万吨防水涂料项目累计投入10,835.29万元;德州年产1万吨非织造布项目累计投入6,356.01万元。上述事项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4)第110ZC2097号《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本公司已将上述资金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本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临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如下:

  ■

  5、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情况:

  2018年12月20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同意将2014年非公开发行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260.51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受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2017年可转债募集资金

  1、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3、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83,751.85万元(截至2017年10月15日),其中:徐州卧牛山年产2,04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项目累计投入3,413.93万元;唐山年产10万吨聚氨酯防水涂料项目累计投入6,322.74万元;芜湖新型建筑防水、防腐和保温材料生产研发项目(一期)累计投入27,945.84万元;杭州东方雨虹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累计投入10,491.60万元;莱西年产24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4万吨防水涂料、20万吨砂浆及1000万平方米TPO项目累计投入20,966.40万元;滁州年产10万吨非织造布项目(一期)累计投入14,611.34万元。上述事项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7)第110ZA4997号《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本公司已将上述资金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本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临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如下:

  ■

  5、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情况: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4年募集资金

  2016年11月18日,经本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

  (二)2017年可转债募集资金

  无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附表1: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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