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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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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81,021,50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以商业零售为主业的大型连锁企业,以武汉为中心,深耕湖北市场,涉足的商业零售业态主要包括超市和百货。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拥有连锁网点1255家,是湖北省超市龙头,连锁网点数量和经济效益连续多年位居湖北商业上市公司前列,蝉联中国企业500强。

  2.行业发展情况

  2018年,因投资增速整体放缓、中美贸易摩擦逐渐升级、外需受到较大冲击等影响,国内经济运行下行压力加大。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累计90.03万亿元,名义GDP同比增长9.7%,比2017年回落0.7个百分点;实际GDP同比增长6.6%,同比回落0.3个百分点。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1万亿元,比上年增长9.0%,增速较2017年回落1.2个百分点。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百家重点大型零售企业零售额增长0.7%,增速相比同期放缓了2.1个百分点。国内消费市场呈现线上增速快于线下,服务消费增速快于商品销售,乡村消费增速快于城镇,限额以下单位消费品市场增速快于大型零售企业等特点。

  2018年,公司所处的零售行业风云变幻,线上线下加速融合,电商巨头加速布局。新零售发展为行业带来了场景革命,跨界和零售业态的融合使新零售边界变得模糊。新消费升级、大数据赋能、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以及场景革命都为新零售的发展赋予了较大想象空间。

  公司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坚持稳中求进,落实高质量发展,有效应对外部环境深刻变化,大力发展新业态,积极探索新零售,经营效益趋稳向好。

  3.行业竞争格局

  公司作为湖北超市龙头,在本土市场深耕多年,品牌、渠道、规模等优势显著。公司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深度拥抱互联网,积极探索新型零售业态,旗下的大卖场、精品超市、中百罗森便利店、绿标邻里生鲜店、全球商品直销中心和食品超市等全复合的业态,契合了零售发展趋势,更小、更专、更灵活的吸引细分顾客,增强了公司在区域市场的覆盖能力。

  根据相关排名,公司位列2017年中国零售百强第23名、中国连锁百强第16名,2018年湖北企业百强第18名、武汉企业百强第15名,市场份额、销售规模等指标继续保持行业领先。

  4.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2.08亿元,同比增长0.02%,利润总额6.30亿元,同比增长328.32%,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31亿元,同比增长537.06%。

  从区域分布看,湖北省内市场实现营业收入149.27亿元,同比增长0.08%,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98.15%;重庆市场实现营业收入2.81亿元,同比下降3.14%,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1.85%。

  从业态划分看,超市实现营业收入140.62亿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92.46%;百货实现营业收入10.16亿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6.69%。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连锁网点1255家,其中,中百仓储179家(武汉市内78家、市外湖北省内71家,重庆市30家);中百便民超市748家;中百罗森便利店302家;中百百货店9家;中百电器门店17家。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82%

  ■

  (五)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零售相关业

  2018年是公司加快“创新、转型、升级”主题年,也是转型调整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的一年。一年来,公司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和艰巨的发展目标,坚持稳中求进,落实高质量发展,有效应对外部环境深刻变化,大力发展新业态,积极探索新零售,经营效益趋稳向好。

  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2.08亿元,同比增长0.0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31亿元,同比增长537.06%。新发展商业网点187家,网点总数达1255家,较同期1130家净增125家。

  一年来,公司主要抓了以下重点工作:

  1.围绕消费需求推进业态升级,实现经营高质量发展。以武汉市为重点区域,大力发展精标超市、便利店等新业态,升级食品超市和生鲜超市。扩宽便利店发展思路,加强同中国电信、普安药房等企业跨界合作,实现“便利店+”的发展新布局。全年新开仓储超市门店10家,升级改造老店8家;发展邻里生鲜店51家;新开中百罗森店115家。

  2.围绕供应链优化建设,持续提升商品经营竞争力。推进仓储超市强化品质商品对标导入,加大新品引进力度,有效SKU数持续下降,加快小百零食直营步伐,“小百零食铺”店铺数增加到104个,毛利率40.26%。推进便民超市新品专项管理,加大新品引进力度。调整统采商品结构,推进自有品牌及定制商品开发,发展自有品牌“劲购”“玲珑”等新品22个;整合进口商品采购及营运管理,引进日韩美妆新品。

  3.围绕生鲜经营提档升级,不断增强核心经营能力。加大仓储超市地标与特色商品直采,直采商品销售占比提升到42.88%。推进超市邻里生鲜绿标店蔬果标品化,开发蔬果标品123个,全年生鲜商品销售同比增幅28.7%。大力推广堂食轻餐饮模式,13家门店导入堂食经营,丰富现场售卖氛围;超市公司引进卤味烧腊堂食专卖,增强社区服务黏性;便利店依托鲜食工厂积极研发新品,鲜食商品引领武汉便利店市场。

  4.围绕提升中百大厨房品牌效应,打造公司效益增长新动能。2018年申报并获得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总仓配送运营商资格,以此为契机加快完善硬件及软实力提升,不断优化园区配置,扩宽产品生产和服务领域。深耕社会市场,产品已延伸至长沙、南昌市场,拓宽了销售渠道,提升了品牌知名度。持续推进公交集团“每日多餐食”及学校“智慧食堂”学生餐项目,盒饭、配餐业务销售突破4000万元。2018年,中百大厨房全年实现销售3.1亿元,同比增长26.53%,实现整体扭亏为盈。

  5.围绕新零售发展战略工程,推进线上线下全渠道发展。积极推进到家业务,公司有495家门店上线多点到家业务,全年销售1.77亿元。积极推广仓储超市“Higo中百”微信小程序,累计注册人数133.68万,交易金额1.23亿元。积极运用无人收银、刷脸支付等新技术,提升门店收银效率,丰富顾客体验感。积极推进无人新零售业态发展,2018年向大专院校、电信营业厅、写字楼等投放自动贩卖机,积极抢占无人零售市场。

  6.围绕百货商场单店突围,推动百货经营管理变革调整。深化百货事业部经营管理变革,推进百货事业部由管理型事业部向经营型事业部转变,对百货商场进一步放权,增强门店活力。巩固江夏广场、钟祥两个成长型购物中心区域龙头地位,通过完善经营定位,整体经营调整,实现销售和效益指标双增长。积极迎合市场和消费者需求变化,新引进和形象提档升级品牌355个。完成监利百货资产重组,实现财务减亏;加强仙桃广场与欧亚达经营对接,发挥优势开展团购业务,同比减亏870.58万元。

  7.围绕机制体制变革创新,更好促进公司新发展。积极推进公司经理层成员市场化选聘工作,通过经理层全面市场化选聘,确定了市场化的职业经理人经营团队。进一步加大门店合伙制推广力度,不断探索多形式的合伙制,充分激发经营一线岗位经营活力。围绕变革转型调整,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强化管理干部及年轻后备人才的培养,与武汉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合作,通过校企合作经理班订单模式,集中培训中高层管理人员及中层后备管理人员,培养储备大学生人才。

  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7年年报中曾披露“2018年公司新增网点目标230家,其中仓储公司发展大卖场10家,便民公司发展新店120家(含80家好邦便利加盟店),便利店公司发展新店100家”。

  报告期内,新增仓储网点10家,新增便民超市网点61家(含14家好邦便利加盟店),新增便利店115家。

  (二)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三)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五)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6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集团根据相关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①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②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收款”项目列报;③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并入“固定资产”项目中列报;④原“工程物资”项目并入“在建工程”项目中列报;⑤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⑥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列报;⑦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并入“长期应付款”项目中列报;⑧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列示于“研发费用”项目,不再列示于“管理费用”项目;⑨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⑩股东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本集团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由于上述要求,本期和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部分项目列报内容不同,但对本期和比较期间的本集团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无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本集团在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11家,详见财务报告十(一)。

  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详见财务报告九。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张锦松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9-4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3月26日上午9:30时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本部5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5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张经仪先生、李国先生、周义盛先生、独立董事黄静女士、刘启亮先生、孙晋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锦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朱新蓉女士、黄静女士、刘启亮先生、孙晋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 《2018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18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www.cninfo.com.cn)。

  二、公司2018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www.cninfo.com.cn)。

  四、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5,208,464,606.83元,同比增长0.02%;利润总额630,444,650.62元,同比增长328.3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0,946,836.68元,同比增长537.06%;年末总资产8,003,960,942.59元,同比增长3.2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总额3,388,214,437.86元,同比增长13.01%;资产负债率54.68%,较上期下降3.46个百分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51%,较上期上升11.25个百分点。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8年度税后净利润157,044,585.53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及1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共计31,408,917.10元,2018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5,635,668.4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94,143,674.16元,减2018年分派2017年度现金股利40,861,290元,2018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78,918,052.59元。公司以总股本681,021,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现金股利0.50元(含税),共计派现金34,051,075元,剩余可分配利润644,866,977.59元结转至下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对该报告出具独立意见。报告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www.cninfo.com.cn)。

  七、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同日          公告编号:2019-6)。

  因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经仪先生、李国先生回避表决。9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办理银行授信和保函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需要,需办理银行授信及保函等业务,2019年拟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等 16 家银行办理总授信额度54.9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办理综合授信伍亿伍仟万元整。同时办理预付卡保函贰亿元整,并提供预付卡保函金额 10%的保证金质押。

  2.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办理综合授信贰亿元整。

  3.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办理综合授信肆亿伍仟万元整。

  4.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办理综合授信伍亿元整。

  5.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武汉江岸支行办理综合授信叁亿元整。

  6.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循礼门支行办理综合授信伍亿捌仟万元整。

  7.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贰亿叁仟万元整。

  8.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伍亿元整。

  9.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阳支行办理综合授信伍亿元整。

  10.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壹亿捌仟万元整。

  11.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叁亿元整。

  12.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岸支行办理综合授信贰亿元整。

  13.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叁亿元整。

  14.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支行办理综合授信伍仟万元整。

  15.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壹亿伍仟万元整。

  16.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紫阳支行办理授信伍亿元整。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同日          公告编号:2019-7)。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审查核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该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会计资料进行审计,保证了公司真实、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信息。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 2019年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为130万元,与2018年度持平。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详见同日          公告编号:2019-8)。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详见同日          公告编号:2019-9)。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          公告编号:2019-10)。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七项至第十二项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9-10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拟于2019年4月25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5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4日15:00至2019年4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19日(星期五)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9年4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本部B座5楼508号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南泥湾大道65-71号汇丰企业总部8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三)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为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永辉物流有限公司将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七)关于办理银行授信和保函的议案;

  (八)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十)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十一)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十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会上报告2018年度履职情况。(一)至(十一)项议案及独立董事履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十二)项议案详见公司2019年1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19年4月22日(9:00—12:00, 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非本人出席会议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近一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近一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南泥湾大道65-71号汇丰企业总部8号楼B座5楼证券与投资管理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与投资管理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南泥湾大道65-71号汇丰企业总部8号楼B座5楼证券与投资管理部

  邮政编码:430035

  电话及传真号码:027-82832006

  (四)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59”,投票简称为“中百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9年4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9-11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3月26日上午11:30在公司本部 5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公司监事廖雪华女士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监事会主席尹艳红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出席及授权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巨潮网 www.cninfo.com.cn)。

  二、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的意见: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9-9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计划2019年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额度的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具体实施委托理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投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理财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实施稳健的现金流控制政策,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临时性闲置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临时性闲置流动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该投资额度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7.22%。在不超16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种类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债券、证券回购、公募基金、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等。

  (四)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临时性闲置资金。

  (五)委托理财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临时性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合理进行产品组合,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二)通过适度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投资,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存在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存在的风险: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相对较低的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为规范和管理对理财产品的投资和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严格依照已披露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投资,公司财务中心负责投资理财的具体操作。公司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进行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在理财期间,公司将密切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四、本次决议前公司委托理财情况的说明

  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未进行委托理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临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9-6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2019年继续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辉超市”)进行商品采购、联合经营等合作,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1亿元人民币。2018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7亿元人民币。

  2019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经仪先生、李国先生回避表决,9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永辉物流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关联人名称: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环中路436号

  法定代表人:张轩松

  注册资本:957046.2108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27900106T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公众公司,股票代码:601933)

  主要经营范围:农副产品、粮油及制品、食品饮料、酒及其他副食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通讯器材、针纺织品、服装、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音像制品、出版物及电子出版物、珠宝、金银饰品、汽车摩托车零配件、汽车装潢、消防器材、工艺品、五金交电、仪器仪表、五金家具及室内装修材料、花卉、玩具等的零售和批发, 以及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 零售和批发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香烟(限分支机构在行业许可的期限和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组织部分自营商品的加工及农副产品收购; 出租部分商场设施或分租部分商场的场地予分租户从事合法经营(以上全部项目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信息咨询(证券、期货、金融等行业咨询除外); 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 自营商品的进口, 采购国内产品的出口(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

  与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永辉超市下属控股企业为: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建永辉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永辉物流有限公司等。

  2.关联人名称: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二支路1号

  法定代表人:谢香镇

  注册资本:71,44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76592546XY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永辉超市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销售:卷烟、雪茄烟;音像制品零售;书刊零售;保健食品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核定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批发、零售:食用农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通讯器材(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及地面卫星接收设备)、针纺织品、服装、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珠宝、金银饰品、汽车零配件、摩托车零配件、消防器材、工艺品、五金交电、仪器仪表、家具、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花卉、玩具、计生用品、皮具、橡胶制品、洁具、餐具、生活用纸、化妆品、鞋帽、床上用品、办公用品、电脑及耗材;商品信息咨询;房屋租赁。【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的,未取得许可前不得经营】。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永辉超市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9.86%,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永辉超市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稳健、收入较稳定,履约能力较好。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主体:本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永辉超市及其下属控股公司。

  (二)交易范围:包括生鲜、酒水饮料、休闲食品、干性杂货、冷冻冷藏、清洁用品、家庭用品、文体家电与纺织用品、服装等品类商品的采购。

  (三)定价原则和交易方式

  本协议项下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各项交易的具体结算方式、付款时间等依双方及下属企业另行签署的协议执行。

  (四)交易限制

  1.双方交易应遵循“互惠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

  2.本协议项下关联交易限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4年10月10日,公司与永辉超市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两家公司本着强强联合、互惠共赢的原则,拟在资源、网络、信息、物流等方面进行战略合作,共同做强做大核心主业。

  为实现资源共享,公司与永辉进行商品采购、合作经营的日常关联交易。该项交易有利于发挥两家公司的协同效应,提升商品议价和运营管理能力,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满足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发挥两家公司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满足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要求。同意将《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一)公司已将此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审阅了相关材料,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与永辉超市进行商品联合采购、经营合作,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在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张经仪先生、李国先生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开、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本次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9-7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中百超市有限公司、中百仓储孝感购物广场等下属控股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等12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时提供最高额度合计为37.10亿元的担保。因部分下属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

  ■

  (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门支行

  ■

  (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

  ■

  (四)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

  公司同意在授信额度内可以授权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中百超市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共同支用,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额担保金额不超过4亿元。

  (五)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岸支行

  公司同意在授信额度内可以授权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额担保金额不超过3亿元。

  (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循礼门支行

  ■

  (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公司同意在授信额度内可以授权下属控股子公司支用,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额担保金额不超过5亿元。

  (八)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九)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阳支行

  ■

  (十)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十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路支行

  ■

  (十二)上海浦发银行武汉分行

  ■

  上述所列担保授信额度可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5500万元

  注册地址:硚口区古田二路8栋2-6层

  法定代表人:张俊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超级市场零售;钟表维修;电器销售;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业务;仓储服务、场地出租、花卉、摄影;农畜产品收购、存储;代理收费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下经营范围仅供持证的分支机构在核定的期间内使用)计生用品、处方药、非处方药销售;餐饮服务;快递服务;散装食品的现场加工、预包装食品兼散装是食品、乳制品(含婴儿配方乳粉)零售;保健食品经营;儿童市内游乐服务;医疗器械二类经营;化妆品销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 年12月31日,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总资产432,287.83万元,负债合计281,342.09万元,资产负债率65.08%,所有者权益150,945.74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040,382.95万元,净利润49,755.12万元。

  (二)中百超市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4800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24号

  法定代表人:万慧岚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超级市场零售;百货零售;计生用品销售;化妆品销售;图书销售;钟表维修;电器销售;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业务;药品销售;医疗器械二类经营;餐饮服务;仓储服务;物流服务;场地出租;花卉、摄影;农畜产品收购、储存;儿童室内游乐服务;食品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含散装熟食);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销售;冷食类食品销售;生食类食品销售;半成品类食品销售;自制饮品销售(含自制生鲜乳制品)(以上经营范围仅供持有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充值卡销售;代办电信充值业务;代理IC卡充值业务;办理;办理代缴费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 年12 月31日,中百超市有限公司总资产128,883.86万元,负债合计95,480.55万元,资产负债率74.08%,所有者权益33,403.31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26,037.95万元,净利润-1,687.14万元。

  (三)武汉中百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4718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江汉路129号

  法定代表人:彭波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五金交电、百货、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日用杂品、花卉、照相器材、通信器材(不含无线电发射装置)、金银饰品销售;家用电器、钟表维修;物业管理;代办电信业务;办理收缴费业务(国家有专项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科技乐园(魔术照相、仿真自行车、模拟潜艇);其他食品、烟、酒批发兼零售。

  股东情况:公司拥有其100%的权益。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武汉中百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10,399.68万元,负债合计84,322.26万元,资产负债率76.38%,所有者权益26,077.42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98,699.40万元,净利润-3,485.87万元。

  (四)中百仓储孝感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100万元

  注册地址:孝感市长征路29号

  法定代表人:张俊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中(婴幼儿配方奶粉)零售;保健食品零售;盐、肉、蛋、水产品、净菜、水果、烟、百货、文体用品(不含音像制品)、家用电器、服装鞋帽、针棉织品、儿童玩具、自行车、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家具、工艺美术品、摄影器材、钟表、图书、玉器制品、通讯终端器材(不含无线电发射装置及卫星接收设备)、数码产品、鲜花、植物零售;钟表维修;自有场地租赁;停车服务;摄影服务;网上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拥有其100%的权益。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中百仓储孝感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总资产30,596.04万元,负债合计17,360.24万元,资产负债率56.74%,所有者权益13,235.79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90,244.07万元,净利润1,672.50万元。

  (五)武汉中百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800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吴家山台商投资区开发区六顺路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慧斌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须经审批的,在批准后方可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可自行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拥有其100%的权益。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武汉中百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总资产62,966.14万元,负债合计34,304.16万元,资产负债率54.48%,所有者权益28,661.98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8,523.90万元,净利润-1,134.78万元。

  (六)武汉青山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4300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市青山区红钢城和平大道1544号

  法定代表人:彭波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

  股东情况:公司拥有其91.78%的权益。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武汉青山商场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5,135.29万元,负债合计3,850.55万元,资产负债率25.44%,所有者权益11,284.74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5,877.76万元,净利润124.61万元。

  (七)其他控股子公司(略)

  三、担保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各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各家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中百超市有限公司、中百仓储孝感购物广场等下属子公司经营资金的需要,支持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拟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无反担保。公司拟提供担保的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等下属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强,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号文《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为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等下属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等12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时提供最高额度合计为37.10亿元的担保。

  五、公司独立董事对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号文《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因其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进而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状况。被担保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号文《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六、累计担保额及逾期担保额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为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为34,844.22万元,占2018年度净资产的10.28%,无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下属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本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9-8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

  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继续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以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公司不存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一、本次发行方案

  1.注册和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最终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期限: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单期发行不超过(含)270天。

  3.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状况确定。

  4.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5.募集资金用途:用于置换原有银行借款、兑付银行承兑汇票和补充流动资金。

  6.发行方式:由承销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二、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负责本次发行的研究和组织工作,并由董事会根据进展情况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发行期数、利率、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的招标及聘请;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注册。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公司将根据债券市场融资成本、公司资金需求等因素,选择适当时间发行。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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