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330 公司简称:绿色动力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161,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612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2018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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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我国最早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企业之一,主要以BOT等特许经营的方式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技术顾问业务。公司着眼于经济较发达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环渤海经济圈及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广阔市场空间,业务布局延伸至安徽、湖北、贵州、山西、广西、江西、湖南、陕西、河南、四川等中西部地区,初步形成立足于长三角、环渤海、珠三角,辐射全国的市场布局。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领域运营项目15个,在建项目11个,筹建项目12个,运营项目垃圾处理能力达13,510吨/日,在建项目垃圾处理能力11,800吨/日,公司项目数量和垃圾处理能力均位于行业前列。
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BOT模式经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具体如下:负责垃圾处理的政府部门通过招标或其他方式选择服务商以BOT模式建设及运作垃圾焚烧发电厂。公司获得项目后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成立项目公司开展业务。根据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公司负责筹集建设资金,建设及运营整个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期通常为25至30年。相关的政府部门按约定的价格向项目公司支付垃圾处理费,项目公司出售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电力、蒸汽或热水等。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公司需要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给特许权授予方。
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情况
随着我国人口稳步增长、城镇化持续推进和经济的发展,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增加,处理需求日益旺盛。2004-2017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从15,509万吨增长到21,521万吨,复合增长率为2.55%(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垃圾无害化处理主要分为焚烧、填埋、堆肥三种方式。焚烧具有减量效果明显、占地面积小、对环境影响相对较小等优点,是增长最快的细分领域。2004-2017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从54座增加到286座,增长了4.3倍。日处理能力从1.69万吨增长到29.81万吨,复合增长率达24.7%,年实际处理量从449.0万吨增长到8,463.3万吨,复合增长率达25.34%。相较于发达国家,我国的垃圾焚烧处理占比仍相对较低,截至2017年大约为40%。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的比例应由2015年的31%,提高到2020年的50%以上,其中东部地区达到60%以上,直辖市、五个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要努力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具有政策鼓励、区域垄断、资金密集、投资回收期长、季节性波动不明显等特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上游行业包括施工企业、安装企业、垃圾处理及发电设备(如焚烧炉、烟气处理系统、汽轮发电机组、余热锅炉等)的供应商等。此外,地方环卫部门向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提供垃圾。下游行业主要包括地方政府部门及电网公司。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向地方政府提供垃圾焚烧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理费;向电网公司销售电力,并收取发电收入。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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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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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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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二零一八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055,060,688.81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72,801,909.90元,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总资产和总负债分别为人民币10,542,416,667.63元及人民币7,613,400,092.68元,权益总额为人民币2,929,016,574.95元,资产负债比率(以总负债除以总资产计算所得)为72.22%,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为人民币2.46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原因和变更的主要影响请参见第十三节附注三、29 “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电费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电费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于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起执行。详见本公司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四于联交所与上交所网站刊发的公告。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的子公司情况及新增子公司的情况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八及附注九。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19-008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3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直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本次会议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管理层编制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同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本公司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151,531,341.63元,提取盈余公积15,153,134.16元;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72,773,322.67元。同意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1,612万元,即每10股人民币1元(税前)。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会次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业绩公告〉和〈2018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2018年业绩公告》、《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2018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与风险管理有效性确认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一致认为公司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系统均为有效及足够。
公司独立董事就《2018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会次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2018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工作报告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2019年经营计划。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2019年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子公司综合授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担保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会次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下属项目公司申请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议案》。同意乳山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句容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及安顺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期限不超过上述公司提款时剩余特许经营期限。上述公司提供垃圾处理收费权及电费收费权质押,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担保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会次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下属项目公司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议案》。同意登封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石首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平阳绿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分别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3亿元、3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不超过十五年,宽限期不超过三年,并由各公司提供自身垃圾处理收费权及电费收费权作质押;同意北京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0.4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不超过十五年,宽限期不超过三年;同意泰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安顺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分别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12亿元、2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不超过十五年,并由各公司提供自身垃圾处理收费权及电费收费权作质押。以上贷款均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担保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会次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国资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向控股股东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利率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会次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直军先生与成苏宁先生回避了表决。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的,上市公司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故本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9年薪酬计划的议案》。同意董事、监事2019年薪酬计划与2018年一致,并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会次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监事2019年薪酬计划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及2019年薪酬计划的议案》。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管理层2018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及拟订的2019年薪酬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会次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决定其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会次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聘请审计机构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授予董事会发行H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增发H股的一般授权,发行数量最多不超过股东大会通过该特别决议日期本公司已发行H股的股份总数的20%。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授予董事会增发H股的一般性授权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于2019年6月5日在北京召开。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19-009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3月27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照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监事会编制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工作报告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即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1,612万元,即每10股人民币1元(税前)。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业绩公告〉和〈2018年度报告〉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中的各项经济指标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2018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公司编制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3、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定。4、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2018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19-010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常州绿色动力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等二十四家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人民币36.52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色动力”)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2019年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集团下属项目公司申请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议案》以及《关于集团下属项目公司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议案》。
为更好地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为公司的高速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保证。公司在2019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上述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主体,包括公司本部及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用于公司本部及控股或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投标保函、履约保函等,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为满足登封、石首、平阳二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通州项目灰渣填埋场的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子公司登封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称“登封公司”)、石首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称“石首公司”)、平阳绿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阳二期项目公司”)、北京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州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固定资产贷款。为降低财务成本,选择利率更低的资金,泰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称“泰州公司”)、安顺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称“安顺公司”)拟向其它金融机构申请固定资产贷款,以置换现有贷款等,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为寻找可灵活使用资金的融资模式,公司子公司乳山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乳山公司”)、句容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句容公司”)、安顺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名称以及预计发生担保具体数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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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常州绿色动力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31日
注册地点: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青云村
法定代表人:黄建中
注册资本:13,840万元人民币
股东:绿色动力75%,蓝洋环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5%(以下简称“蓝洋环保”,系绿色动力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垃圾处理及发电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二)海宁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3月15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郭店观潮大道888号(县道X709)
法定代表人:胡声泳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股东:绿色动力100%
主营业务:垃圾处理及发电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平阳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4月6日
注册地点:浙江平阳县鳌江镇东江村
法定代表人:仲夏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股东:绿色动力100%
主营业务:垃圾处理及发电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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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永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2月1日
注册地点:浙江永嘉县三江街道后江村(永嘉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指挥部内)
法定代表人:黄建中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股东:绿色动力100%
主营业务:垃圾处理及发电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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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武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9月15日
注册地点:湖北武汉化学工业区绿色大道18号
法定代表人:胡声泳
注册资本:12,948.428万元人民币
股东:绿色动力100%
主营业务:垃圾处理及发电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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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泰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2日
注册地点:江苏泰州市农业开发区东南环路1号(泰州市红旗良种场三工区东侧)
法定代表人:黄建中
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
股东:绿色动力100%
主营业务:垃圾处理及发电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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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惠州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9日
注册地点:广东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田头村666号榄子垅环境园
法定代表人:黄建中
注册资本:22,000万元人民币
股东:绿色动力90%,北京绿色动力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10%(以下简称“北京研究院”,系绿色动力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垃圾处理及发电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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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安顺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5月18日
注册地点: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轿子山镇大进村
法定代表人:黄建中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股东:绿色动力98%,北京研究院2%
主营业务:垃圾处理及发电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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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乳山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5日
注册地点:山东省乳山市经济开发区开发街南
法定代表人:奚强
注册资本:10,088万元人民币
股东:绿色动力100%
主营业务:垃圾处理及发电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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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句容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9月24日
注册地点:江苏句容经济开发区姚徐村
法定代表人:成雁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股东:绿色动力98%,北京研究院2%
主营业务:垃圾处理及发电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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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天津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6月6日
注册地点:天津市蓟县别山镇西九户村东北1000米
法定代表人:张勇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股东:绿色动力60%,蓝洋环保40%
主营业务:垃圾处理及发电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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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天津绿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3日
注册地点:天津市宁河区廉庄镇卫星公路北侧宝芦公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仲夏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股东:绿色动力46.67%,北京研究院53.33%
主营业务:垃圾处理及发电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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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蓝洋环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6月30日
注册地点:香港
股东:绿色动力100%
主营业务:垃圾处理及发电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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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蚌埠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9月6日
注册地点:安徽省蚌埠市胜利东路1419号
法定代表人:仲夏
注册资本:16,600万元人民币
股东:绿色动力100%
主营业务:垃圾处理及发电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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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北京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2月21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德仁务中街村521号
法定代表人:郝敬立
注册资本:37,500万元人民币
股东:绿色动力99.73%,北京研究院0.27%
主营业务:垃圾处理及发电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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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汕头市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9日
注册地点:广东汕头市潮阳区竹棚医院旧址
法定代表人:侯志勇
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
股东:绿色动力75%,蓝洋环保25%
主营业务:垃圾处理及发电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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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博白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4月27日
注册地点:广西博白县旺茂镇石垌村旺茂农场(广西农垦旺茂农场)
法定代表人:张勇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股东:绿色动力75%,蓝洋环保25%
主营业务:垃圾处理及发电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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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北京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月7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密云区巨各庄镇政府208室-27(巨各庄镇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郝敬立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股东:绿色动力100%
主营业务:垃圾处理及发电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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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广元博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5月3日
注册地点:四川省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盘龙镇南山村三组
法定代表人:张勇
注册资本:14,000万元人民币
股东:广元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100%(系绿色动力全资子公司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海昕能”,持股99.5%的控股子公司)
主营业务:垃圾处理及发电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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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佳木斯博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9日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桦川县悦来镇幸福街(桦川县国土资源局4楼)
法定代表人:乔建荣
注册资本:15,900万元人民币
股东:博海昕能100%
主营业务:垃圾处理及发电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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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肇庆市博能再生资源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9日
注册地点:广东省四会市东城街道水仙路十六座35号(四楼)
法定代表人:刘建锋
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
股东:博海昕能100%
主营业务:垃圾处理及发电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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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登封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08月07日
注册地点:河南省登封市嵩阳办事处少林大道龙腾豪邸小区11栋501
法定代表人:郝敬立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股东:绿色动力100%
主营业务:垃圾处理及发电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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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平阳绿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3月19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平阳县鳌江镇东江村
法定代表人:刘林
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股东:绿色动力100%
主营业务:垃圾处理及发电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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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石首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9日
注册地点:湖北石首市绣林办事处绣林大道121号
法定代表人:奚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股东:绿色动力100%
主营业务:垃圾处理及发电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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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20亿元综合授信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资金用于子公司流动资金、投标保函、履约保函等,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125,2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1)登封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宽限期不超过3年;登封公司提供垃圾处理收费权及电费收费权质押,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石首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宽限期不超过3年;石首公司提供垃圾处理收费权及电费收费权质押,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3)平阳二期项目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宽限期不超过3年;平阳二期项目公司提供垃圾处理收费权及电费收费权质押,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4)通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宽限期不超过3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5)泰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泰州公司提供垃圾处理收费权及电费收费权质押,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6)安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安顺公司提供垃圾处理收费权及电费收费权质押,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的不超过4亿元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乳山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句容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安顺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乳山公司、句容公司以及安顺公司提款时剩余特许经营期限;乳山公司、句容公司以及安顺公司提供垃圾处理收费权及电费收费权质押,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以上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担保目的是满足子公司项目建设与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被担保对象经营情况良好,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8.63亿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0.39%,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19-011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
申请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资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借款额度,利率为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北京国资公司申请人民币20亿元的借款额度,利率为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3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国资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由于北京国资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故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二、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 成立时间:1992年09月04日
4. 企业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6层
5.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6. 法定代表人:岳鹏
7.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 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北京国资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01,189,61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3.16%,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4,859,79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14%,为公司控股股东,系本公司关联方。
三、向控投股东申请财务资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向北京国资公司申请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财务资助利率为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无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