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9年3月22日在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19年3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渤海银行借款展期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同意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流动资金借款633,287,671.23元申请展期,展期期限不超过2年。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就上述融资事项签订相关正式协议。本次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借款展期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流动资金借款5,550万元申请展期,展期期限不超过2年。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借款展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就上述融资事项签订相关正式协议。本次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