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担任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机构,法定持续督导期至2014年12月31日止,但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督导工作持续至公司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收到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关于更换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东兴证券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李民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东兴证券委派李铁楠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保荐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李铁楠先生和张利先生,持续督导期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止。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2日
附件:
李铁楠先生简历
李铁楠先生: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2012年起就职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2015年起就职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主持或参与了中化岩土 、健盛集团非公开发行项目,中化岩土、烟台冰轮、联明股份、健盛集团等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以及朝歌科技、鸿合科技等IPO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