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3月8日发出《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具体通知内容详见2019年3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019年3月2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由于工作人员失误,提示性公告中“二、会议审议事项”和“三、提案编码”部分出现遗漏,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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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议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分别详见公司2019年3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三)特别事项说明
议案(一)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刘益谦、王薇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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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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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议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分别详见公司2019年3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三)特别事项说明
议案(一)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刘益谦、王薇回避表决。
议案(二)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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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和附件二中涉及“提案名称”内容做相应更正。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并与《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内容一致。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更正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在此,公司董事会对因上述更正而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