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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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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

  益率为4.92%。

  2018年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13.17亿元,其中经营活动流入现金109.38亿元,经营活动流出现金96.21亿元;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2.15亿元,其中,投资活动现金流入8.04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10.19亿元;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12.16亿元,其中,筹资活动现金流入24亿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36.16亿元。2018年公司现金流出净额为1.14亿元。

  (二)2019年度财务预算

  公司2019年预算系围绕公司发展战略,以突出效益为中心,以各子(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为基础,并结合2018年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综合考虑,按照“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的原则确定。预计2019年全年实现总收入127.44亿元,利润总额为5.6亿元,扣除所得税后,净利润为4.62亿元。

  围绕公司“十三五”规划发展目标,根据2019年的生产经营安排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公司2019年更新改造预算为47,369.61万元,基本建设项目预算为140,125.55万元。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16,078,314.14元;母公司净利润为526,343,616.32元。公司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2,922,612.43元,母公司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4,414,640.78元。公司本年度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度无可供分配的利润,拟定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现金分配和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并具有较大经营规模和较强专业实力和上市公司审计执业经验的审计机构。同意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且亦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对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比较熟悉,具备承担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资质和能力。同意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实行办法》

  监事会认为: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办法,制定合理,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进一步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兢兢业业、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对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在检查、分析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的基础上,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对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编写完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次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有助于强化公司的内部控制,提高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借款计划》

  根据公司生产运营及发展战略布局需要,2019年度公司计划借款56.35亿元,主要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生产运营、归还到期贷款以及项目建设等。其中:公司本部计划借款5亿元,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短期流动性不足;淮沪煤电有限公司计划借款27.35亿元,主要用途是补充生产运营资金和归还到期贷款;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借款10亿元,主要用途是归还到期贷款以及贷款置换;淮矿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借款2亿元,主要用于煤炭贸易采购的流动资金需求;淮矿电力燃料(芜湖)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借款1亿元,主要用于煤炭贸易采购的流动资金需求;安徽淮富煤炭贸易有限公司计划借款2亿元,主要用于煤炭贸易采购的流动资金需求;淮南皖江物流港务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借款3.5亿元,主要用于淮南港综合码头项目建设;合肥皖江物流港务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借款5.5亿元,主要用于合肥外贸综合码头一期工程项目建设。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一步修订完善,既适应当前证券监管要求,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监事和监事会进一步规范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同意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新修订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3月21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新保先生的书面辞职函,黄新保先生因工作、职务变动原因,申请辞去本公司第六届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黄新保先生辞职后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黄新保先生的辞职函送达公司监事会即生效。

  经公司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同意提名施夕友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施夕友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1天(含)以上至180天(含)期限不等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1天(含)以上至180天(含)期限不等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22日

  附:施夕友先生简历

  施夕友,男,197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师,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月至2019年2月期间历任淮南矿业集团潘二矿(潘东公司)财务科会计,潘东公司财务科副科长,潘东公司(潘二矿)财务科科长,纪委(监察处、审计处)综合审计室主任。现任淮南矿业集团纪委(监察处、审计处) 综合审计室主任。现兼任上海东方蓝海置业有限公司监事,淮矿芬雷选煤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淮南矿业集团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淮矿健康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淮矿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淮南矿业集团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上海淮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舜淮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淮矿西部煤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2019-009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等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对公司持续经营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9年3月21日,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A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确认及预计2019年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出具了事前认可函。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个人独立判断,认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没有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回避了表决。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该等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签订书面协议确定交易关系,交易价格依照市场定价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或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协商确定,与公司其他客户定价政策一致。该等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没有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

  (三)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续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淮南矿业直接持有本公司56.61%的股份,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淮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4.55%的股份。

  2、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2018年关联交易涉及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正常且经营情况良好,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本公司资金并造成呆坏帐的情况,亦不存在违约情形,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主要与上述关联方发生采购及销售货物、接受及提供劳务和与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等。

  2、定价政策和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签订书面协议确定交易关系,交易价格依照市场定价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或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协商确定,与公司其他客户定价政策一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等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签订书面协议确定交易关系,交易价格依照市场定价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或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协商确定,与公司其他客户定价政策一致,是一种完全的市场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没有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一)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议案的事前认可函;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2019-010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需要,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具体修改内容公告如下:

  ■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2019-011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指全资、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计划如下:

  一、投资概况

  1、资金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滚动投资使用。

  2、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3、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本次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1天(含)以上至180天(含)期限不等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

  4、投资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对本次购买稳健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行使决策权,具体由公司财务部和相关子公司按程序办理。

  6、审批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8、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是1天(含)以上至180天(含)期限不等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较小,处于公司及子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

  2、公司财务部和相关子公司将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本次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1天(含)以上至180天(含)期限不等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是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投资风险性较小,通过现金管理能有效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公司已经建立了风险控制措施,保证资金使用安全,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1天(含)以上至180天(含)期限不等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

  2、监事会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1天(含)以上至180天(含)期限不等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1天(含)以上至180天(含)期限不等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2019-012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的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2018年期初财务数据及2018年年度报告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情况概述

  1、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部分项目列报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照上述通知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

  3、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修订,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调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审议程序

  2019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影响。

  (二)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等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执行上述解释对公司期初财务数据无影响。

  (三)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金融资产分类变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套期会计方面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按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公司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新旧准则转换累计影响结果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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