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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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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19-007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夏勇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70,7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442%,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1,635,360股,以及上市后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1,635,360股。上述股份已于2018年8月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18年9月29日,公司披露了《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18-038),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夏勇强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2018年10月29日起至2019年4月26日期间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817,680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5111%,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夏勇强先生于2019年3月14日至2019年3月1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1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0.511%,于2019年3月18日减持过半并全部减持完毕,减持价格为24.70元/股至25.29元/股。本次减持后夏勇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53,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32%,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备注:上表中“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公司2018年5月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1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注: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夏勇强先生于2019年3月14日至2019年3月1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1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0.511%,于2019年3月18日减持过半并全部减持完毕,减持价格为24.70元/股至25.29元/股。本次减持后夏勇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53,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32%,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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