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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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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19-20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环股份”)与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就共同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投资建设“中环五期25GW单晶硅项目”达成合作事宜,签署了《共同打造“中环五期25GW单晶硅项目”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

  一、签署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目的及愿景

  鉴于公司在太阳能用硅材料领域先进的技术及管理优势,以及双方自2009年以来的良好合作基础,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双方就投资建设“中环五期25GW单晶硅项目”达成合作,打造全球最大的高效太阳能用单晶硅生产基地。

  (二)合作主要内容

  1、项目情况

  “中环五期25GW单晶硅项目”总投资约90亿元,建成达产后年产能将达到25GW,届时“中环产业园”单晶硅年产能将超过50GW,成为全球最大的高效太阳能用单晶硅生产基地。

  2、建设用地

  该项目拟占建设用地位于金桥开发区工业二区金九路以西,阿木尔南街以北,用地面积约360亩。

  3、扶持政策

  (1)土地政策: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向项目提供的建设用地应达到“七通一平”标准,水电气供应满足项目生产标准和生产用量,并不断完善相关配套设施。

  (2)人才政策:根据呼和浩特市推进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为员工提供优秀人才优惠政策、教育资源、人才奖励补贴等。

  (3)其他政策:

  ① 呼和浩特市政府责成所属国有企业投资8亿元参与项目建设;并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需要,全力支持项目在融资方面的需求;

  ② 项目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内蒙古自治区及呼和浩特市政府能够给予的优惠政策、落地补贴、专项资金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

  ③ 项目生产用电价格按照电力优惠政策执行;同时,按项目实施进度保障项目建设、项目供电稳定、运营用水供应。

  (4)双方责任:呼和浩特市政府将该项目列入市重点工业项目,加快项目立项、规划、土地等前期手续办理;中环股份尽快开展项目建设工作,保证该项目开工及投入生产进度。

  (5)其他事项:经双方同意,可在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适时引入其他优质合作伙伴,共同建设项目;本协议作为合作指导性协议,具体事宜或未尽事项,在中环股份履行上市公司相关决策程序后,各方另行协商解决。

  二、对公司的影响

  1、随着光伏产业的持续发展,光伏制造业整体已开始进入“成熟制造业”阶段,同时,全球光伏“高效化”需求推动行业进入了单晶时代。公司作为单晶硅材料全球领先企业,本次中环五期25GW项目合作,将缓解全球市场光伏材料供给紧缺、填补优质产能缺口,大力促进全球光伏产业平价上网,提高光伏在全球能源转型中的竞争力。

  2、在全球新能源材料产业竞争中的综合领先优势之上,本次合作公司进一步通过项目的智慧化工厂设计及制造、组织、管理模式优化,注入光伏产品半导体化体系思维,以支撑光伏产业持续性升级,更好地满足光伏市场未来对新能源材料品质高效化、多样化的需求,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新能源材料产业中的全球行业领导者地位。

  3、本次合作,集约资源打造全球最大的高效太阳能用单晶硅生产基地,符合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的整体规划,通过五期项目扩大规模效益、提效降本,与上下游产业链战略协同、共享发展,发挥新能源材料行业竞争中的规模优势、成本优势,提升全球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在新能源材料产业的竞争力。

  4、本次合作事宜不会对公司2019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协议签署后,在后续项目推进中,公司将按项目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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