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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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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3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后续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神力股份”)股东宜兴中科金源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为“中科金源”)在未提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相关减持计划的情况下,分别于2019年3月1日及3月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3%,成交价格区间17.28—17.58元/股,成交金额1,739,800元(公告编号:2019-011)。

  上述违规减持行为发生后,中科金源已认识到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对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2019年3月19日,公司收到中科金源出具的《宜兴中科金源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违规减持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处理措施》(以下简称“《处理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为了弥补过错,减少对神力股份及投资者的影响,中科金源将于《处理措施》出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19年3月29日前),主动将本次违规减持股票的全部收益(扣除成本后约1,048,692.60元)上缴公司,归神力股份所有。

  中科金源承诺:自《处理措施》披露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减持首发上市之前所持公司股票,中科金源自愿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如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再次发生违规减持行为,中科金源愿意:向社会公众道歉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自再次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进行减持操作。中科金源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进行减持股份。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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