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为回报广大投资者,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提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末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同时以2018年末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由于截止本议案披露日,参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五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已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开始对上述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但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及工商管理机关办结变更登记手续,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参与上述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鉴于此,公司实际合计拟转增股本4, 050.216万股,实际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20,251,080元(含税)。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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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作为国内优秀的印刷包装一体化解决方案供应商,一直致力于以彩盒、标签等相关包装印刷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的核心业务,主要为日化、食品等生产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包装印刷服务。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
公司现有的经营模式是按照下游客户的订单需求组织生产,属于典型的“以销定产”业务模式。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生产和销售服务体系,随着公司持续地投入技术改造、工艺升级和完善装备配套,在印刷包装业务基础上,将努力给客户提供包括包装结构设计优化、图文平面设计优化、信息防伪及身份识别可追溯方案在内的更多的个性化、高科技的增值服务。
(三)公司所处行业情况说明
印刷行业是一个全球性的市场,但各个地区的发展水平有所不同,目前世界印刷行业主要集中在北美、欧洲、亚洲等经济发达的国家或新兴市场主体,美国、欧洲和亚洲约各占全球印刷市场的三分之一。发达国家在印刷市场具有较为明显的技术优势,起到了引领市场技术方向的作用;而新兴市场国家近年来经济高速增长,印刷市场容量急剧扩张,尤其以中国、印度等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国家印刷工业在整体上呈现了快速向上的发展势头,市场总量快速提升。
具体到国内而言,公司产品所处的印刷行业经历了近三十年的快速发展期,已逐步形成了诸多的内部细分行业,涉及出版、包装、纸制品、化妆品、塑料、电子等多个产业,其产品广泛用于国民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进步,印刷业持续壮大,并逐渐形成了一个主要趋向知识化、信息化发展方向的产业经济体系。根据2018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统计,2017年我国印刷业态势稳中趋升,印刷总产值为12,057.7亿元,同比增长4.6%。
而在印刷子行业中,包装印刷业是近年来最具成长性的行业之一,并连续以10%~12%的年增长速度发展。随着行业规模化企业不断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以及下游市场需求的增长,包装印刷业发展较为迅速。
目前,我国印刷业的整体规模已经达到全球第二位,行业集约化程度也在逐步提升,发展态势良好。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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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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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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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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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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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 35,744.4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35%;实现利润总额 4,859.1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6.7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806.6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4.8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759.1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76%;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44.6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91%。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一.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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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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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海瑾亭化妆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完成工商登记,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未发生经营业务。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
证券代码:603499 证券简称:翔港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4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8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18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西路666号1号楼1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董建军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 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
(四) 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 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 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 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九) 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向74名激励对象授予 132.04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2.64 元/股,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 2018年4月24日完成了对此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李飞先生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中对董事会授权的相关规定,拟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对李飞先生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1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按照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确定,上述1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为128,400元,回购价格为12.84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对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 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为回报广大投资者,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提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末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同时以2018年末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由于截止本议案披露日,参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五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已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开始对上述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但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及工商管理机关办结变更登记手续,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参与上述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鉴于此,公司实际合计拟转增股本4,050.216万股,实际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20,251,080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
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2019年度经营发展需要,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及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状况,在与银行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2019年度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全体股东权益,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期限以短期为主。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超过12个月。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四) 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499 证券简称:翔港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5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翔港科技”)于2019年3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实施情况
1、2018年1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月25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25日至 2018年2月6日。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8年2月6日,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18年3月8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披露了《关于公司限制性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公司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4、2018 年3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2018年4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事宜,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2.04万股。(详见公司2018-038号公告)
6、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于公司激励对象杨斌青、权家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40,000股,回购注销价格为12.71元/股,本次拟回购注销数量占本次激励计划所授予股票数量的3.03%,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395%。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杨斌青、权家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7、2018年9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于公司激励对象金沛龙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000股,回购注销价格为12.73元/股,本次拟回购注销数量占本次激励计划所授予股票数量的0.76%,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099%。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意见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金沛龙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8、2019年1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于公司激励对象王启文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000股,回购注销价格为12.78元/股,本次拟回购注销数量占本次激励计划所授予股票数量的0.38%,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049%。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意见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王启文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9、2019年3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于公司激励对象李飞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10,000股,回购注销价格为12.84元/股,本次拟回购注销数量占本次激励计划所授予股票数量的0.76%,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099%。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意见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李飞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二、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 回购原因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李飞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原激励对象李飞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公司股票由公司全部进行回购注销。
(二) 回购数量
回购李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000股,占本次激励计划所授予股票数量的0.76%,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099%。。
(三) 回购价格
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2.64元/股, 回购价格按照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确定,上述1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84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128,400元。
三、 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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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10月15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1月7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事项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变更为101,265,400股,就该事项导致的公司减资事宜尚未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公司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四、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激励对象李飞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已不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条件。同意对他持有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按照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确定,上述1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84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128,400元。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基于以上判断,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六、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李飞已离职,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行为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监事会同意对李飞持有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按照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确定,上述1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84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128,400元。
七、 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2019年3月18日,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回购注销原因、回购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八、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499 证券简称:翔港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6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期限以短期为主。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超过12个月。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 购买理财产品目的
公司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全体股东权益,公司拟使
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二) 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及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超过12个月。
(三) 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会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四) 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 关联关系说明
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六) 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七)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公告
购买相关产品的具体情况。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 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财务部分别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四、专项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投资和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期限以短期为主。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超过12个月。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
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期限以短期为主。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超过12个月。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499 证券简称:翔港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7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8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1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西路666号1号楼1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艳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规定的行为;未发现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 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 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 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李飞先生已离职,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行为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监事会同意对李飞先生持有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按照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确定,上述1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84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 128,400元。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7. 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为回报广大投资者,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提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末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同时以2018年末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由于截止本议案披露日,参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五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已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开始对上述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但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及工商管理机关办结变更登记手续,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参与上述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鉴于此,公司实际合计拟转增股本4,050.216万股,实际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20,251,080元(含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
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期限以短期为主。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超过12个月。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3月18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港科技”、“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翔港科技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2017年10月16日至2019年12月31日。现就2018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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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国金证券对翔港科技2018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翔港科技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公告,公司信息披露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一)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的如下事项:
1、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之日起12个月内累计50%以上资产或者主营业务发生重组,且未在证券发行募集文件中披露;
2、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者程序违规,涉及金额较大;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涉及金额较大;
4、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涉及金额较大;
5、违规购买或出售资产、借款、委托资产管理等,涉及金额较大;
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占发行人利益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
7、违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
8、持续督导期间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如下事项:
1、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2、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3、上市公司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4、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
5、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
6、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王强林 顾东伟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