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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45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470号”)的核准。本期债券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为本次债券的第三期发行。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19年3月15日在网下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询价簿记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7.80%。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9年3月18日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
特此公告。
发行人: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