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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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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9-02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2月6日签发的《关于核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0号)核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787,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0.5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10,7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2,124,033.6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68,595,966.39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16)010085号《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16年7月27日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原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

  截至2019年3月14日,专户及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上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到账时存放金额”包含尚未支付的含增值税发行费用2,124,033.61元。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经与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商议,公司办理了在原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账号:1706010104002625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账号:70130153400000034)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处理,并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结余的募集资金利息337,280.47元(低于500万且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完成注销。

  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原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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