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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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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19-016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国培先生关于办理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情况

  2019年3月12日,金国培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2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14%)在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9年3月12日,质押期限为365天,上述股份已办理完成相关质押登记手续。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国培先生共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2,65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33%;金国培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总数为51,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6.8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41%。

  三、股份质押的目的

  金国培先生本次股份质押的目的主要用于偿还前期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的借款,并解除质押给国泰君安的部分股份。该次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2日、2018年12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及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

  四、股份质押的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金国培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实质性资金偿还风险,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金国培先生将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19-017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减持股份结果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顾立兵先生在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1,994,900股,占公司现在总股本的1.11%。(鉴于公司2018年12月26日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公司总股本由17,942万股变更为17,951.5万股,顾立兵先生持有股份数、拟减持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相应稀释。)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18年11月2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顾立兵先生的减持计划,顾立兵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1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1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立兵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减持后,顾立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8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顾立兵先生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1,584,000股,该部分股份已于2016年5月30日上市流通。

  顾立兵先生以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来源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顾立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94,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1%。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监事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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