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3证券简称:上海梅林公告编号:2019-005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梅林”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3月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9年3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广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上海梅林以250,080,708.35元为收购价格,向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广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收购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联董事吴通红、朱继宏、朱邹菊、史剑梅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上海梅林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议事规则的规定,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拟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如下:
(一) 会议时间:2019年3月29日(星期五)13:30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会议地点:上海市恒丰路601号上海邮电大厦605多功能会议厅
(三)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
(四) 会议议程:
审议关于收购上海广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 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22日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公告编号:2019-006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上海广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梅林”或“本公司”)拟向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地产”)所属全资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工商房产”)以评估价250,080,708.35元收购上海广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林物业”)100%股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与光明地产均系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集团”)旗下A股上市公司,光明集团为实际控制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有关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系向光明地产所属全资子公司农工商房产收购广林物业100%股权。广林物业注册资本人民币1.73亿元,主要物业资产包括:原通北路400号的保护性历史建筑(经整体平移后现为济宁路18号,以下简称“保护建筑”,建筑面积7,137.13平米)及部分附属车位(位于通北路390号地面及地下,合计60个车位)、云阳大厦1-4层的商业及办公用房产(定西路710弄59号1-4楼,建筑面积2,541.98平米)。
原通北路400号(现济宁路18号)的保护性历史建筑系由创立于1864年的英商“正广和洋行”建造,建成于1935年,当时作为正广和的汽水仓库使用。因其清水红砖墙的外墙风格、外立面纵横线条构成的独特建筑风貌、以及上世纪三十年代少有的框架式建筑结构等特点,并且历经数十年仍保存了完整的格局,于1999年被命名为“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建筑与本公司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本公司上市后至2011年10月,该地址一直作为上海梅林总部的办公地址。因保护性修缮及所在地块开发等原因,保护建筑于2013年启动了整体平移及保护性修缮工程,在向北整体平移38米后成为济宁路和通北路的沿街建筑,现址为济宁路18号。
广林物业成立于2002年8月,经数次股权变更后于2007年2月成为上海梅林全资子公司,其主要资产为通北路400号的保护性历史建筑及其所在地块、定西路710弄59号云阳大楼1-4楼部分房产等。为解决光明集团系统内部公司间同业竞争,以及满足历史建筑的保护性修缮和相关地块开发的需要,上海梅林分别于2008年8月和2011年3月向光明地产下属农工商房产出售了广林物业51%和49%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广林物业成为农工商房产全资子公司,本公司不再持有广林物业股权。
在农工商地产的组织和协调下,保护建筑完成了整体平移工程,这也是上海市迄今为止最大的老建筑平移项目。平移工程完成后,通过对保护建筑的进一步加固改造,大楼整体抗震级别达到抗震7级,满足了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要求和新的办公空间使用要求。
自2011年搬离保护建筑后,上海梅林总部办公地址又经两次变更,现在的办公地址系向上海邮电大厦租赁使用。现因保护建筑的平移及保护性修缮工程基本完成,已具备新的办公空间使用条件,上海梅林与光明地产就广林物业股权回购事项初步达成一致意见,正式启动广林物业100%股权收购项目。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广林物业将主要服务于上海梅林自有物业及其他承租物业的日常物业管理和运营维护工作,与集团内其他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本次股权交易事项已获国资授权单位的批复同意立项,经交易双方委托的评估机构以2018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了评估。经审计评估,本次广林物业全部权益价值对应的评估价值为250,080,708.35元,上海梅林拟以评估价值人民币250,080,708.35元收购广林物业100%股权,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收购手续;资产评估基准日2018年9月30日至产权交易完成期间,广林物业的经营性盈亏由上海梅林享有或承担。
上海梅林和光明地产均为光明集团旗下A股上市公司,农工商房产是光明地产下属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及农工商房产均系同一实际控制人光明集团的下属企业,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交易事项,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有关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 关联方介绍
1、光明地产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1月4日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838号25楼A座
注册资本:人民币222863.6743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沈宏泽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5.22%股份,为光明地产实际控制人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企业投资,国内贸易(除国家专项外),仓储(除危险品),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审计,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光明地产总资产54,154,492,234.58元,净资产10,390,498,076.48元,2017年1-12月营业收入20,811,263,324.94元,净利润1,946,836,526.86元。
未经审计,截止2018年9月30日,光明地产总资产72,552,362,512.38元,净资产11,656,245,796.87元,2018年1-9月营业收入9,400,695,552.83元,净利润1,011,919,360.96元。
2、农工商房产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8年5月14日
公司住所: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798号208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12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沈宏泽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由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经审计,截止2017年12月31日,农工商房产总资产48,610,912,481.30 元,净资产8,081,647,778.68元,2017年1-12月营业收入20,321,844,145.95元,净利润 2,251,237,711.80元。
未经审计,截止2018年9月30日,农工商房产总资产53,700,928,571.80元,净资产8,467,969,777.26元,2018年1-9月营业收入8,987,577,879.09元,净利润1,426,408,857.29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上海广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双方委托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8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拟协议转让股权所涉及的上海广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18】第1503号)。经评估,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250,080,708.35元(大写:人民币贰亿伍仟零捌万零柒佰零捌元叁角伍分)。
2、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拟向光明地产购买的广林物业100%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亦不存在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交易完成后,广林物业将成为上海梅林的全资子公司,广林物业将纳入上海梅林的合并报表范围。截至报告日,上海梅林不存在为广林物业提供担保和委托理财行为,广林物业不存在占用上海梅林资金的情况。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广林物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广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8月22日
公司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济宁路1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7,317.3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何艳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由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广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停车场库经营,自有房屋的租赁,商务信息咨询,建筑装潢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18]A-0213号),截止2017年12月31日,广林物业总资产236,208,597.06元,净资产183,730,059.56元,2017年1-12月营业收入1,832,666.71元,净利润-6,619,199.41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广林物业的总资产为191,800,506.04元,总负债为24,278,970.72元,所有者权益为167,521,535.32元;2018年1-9月营业收入1,373,667.47元,净利润-16,208,524.24元。
3、交易标的运营情况
广林物业在配合完成保护建筑保护性平移和修缮以及所在地块的开发后,目前的主要业务是现济宁路18号保护建筑的物业管理和位于定西路710弄59号云阳大楼1-4层的出租和管理。由于保护建筑目前仍处于装修阶段尚无单位入住,营业收入以云阳大楼的租金收入为主。
(三)交易定价
1、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拟收购的广林物业100%股权对应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被评估单位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及负债等进行评估。本次评估以2018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评估方法主要采用资产基础法,其中对企业的重要资产存货—开发产品采用市场法;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综合分析后选取收益法的评估结论。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18】第1503号),本次收购广林物业100%股权对应的总资产账面值191,800,506.04元,负债合计24,278,970.72元,净资产167,521,535.32元。经评估,本次股权收购对应的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250,080,708.35元(大写:人民币贰亿伍仟零捌万零柒佰零捌元叁角伍分),增值额82,559,173.03元,增值率49.28%。
2、评估方法的选择及合理性分析
评估方法主要采用资产基础法,其中对企业的重要资产存货—开发产品采用市场法;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综合分析后选取收益法的评估结论。
本次股权收购涉及的主要资产为通北路400号的保护性历史建筑及其所在地块、定西路710弄59号云阳大楼1-4楼部分房产等。评估报告依据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资产账面值仅反映了取得评估资产时的历史成本,包括土地取得成本、房屋取得成本、平移和改建成本等,近几年本地房地产市场涨幅较大,资产账面值远低于上述资产实际的市场价值,故造成评估增值。
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选取了周边地区部分搜集和选取可比交易案例,并对可比实例进行打分、修正和单价计算后作为参考依据,同时综合了土地取得方式、交易涉及的税费等综合因素,在净资产账面值167,521,535.32元的基础上,给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250,080,708.35元,增值额82,559,173.03元,增值率49.28%。
3、交易价格及收购资金来源
上海梅林拟以公司自有资金,按照2018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应的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人民币250,080,708.35元收购广林物业100%股权,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收购手续;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易完成期间,广林物业的经营性盈亏由上海梅林享有或承担。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 交易方
甲方(转让方):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二) 交易标的
1、本合同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上海广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2、经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18】第1503号),主要采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截至2018年9月30日,上海广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50,080,708.35元,产权交易标的价值为人民币250,080,708.35元。
3、除甲方已向乙方披露的事项外,产权交易标的和标的企业不存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未予披露或遗漏的、可能影响评估结果或对标的企业及其产权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三) 交易方式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在获得国资授权单位批准的情况下,双方同意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内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将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标的依法转让。
(四) 交易价款
交易价款为人民币250,080,708.35元【即人民币(大写)贰亿伍仟零捌万零柒佰零捌元叁角伍分】。
(五) 支付方式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次日起 3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六) 产权交易涉及的职工安置
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
(七) 产权交接事项
本合同的产权交易基准日为2018年9月30日,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合同生效后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并在获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八) 产权交易的税赋和费用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标的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费用,双方约定各自承担。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重新取得原通北路400号的保护建筑——梅林正广和大楼的所有权。作为一幢拥有八十多年历史的优秀保护建筑,与梅林正广和的发展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本次股权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的历史积淀,也有利于解决上市公司总部办公场所的问题。本次股权交易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解决,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带来重大影响。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关联交易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对本关联交易提案进行了审议。根据《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并不参与表决。因此,董事吴通红、朱继宏、朱邹菊、史剑梅回避未参与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赞成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会前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版)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就《关于收购上海广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宜,经审议,我们一致认可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将于2019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在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3、会上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作为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版)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参加了公司2019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就《关于收购上海广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宜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此次公司收购上海广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事项,以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定价,交易定价合理,符合市场原则。
2) 本次股权交易,有利于公司承接原通北路400号梅林正广和大楼的保护性建筑,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的历史积淀,也便于公司总部办公场所的更新改善。
3) 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4) 在表决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阅了相关资料,并发表了如下意见:本次《关于收购上海广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关联交易事项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的历史积淀,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发展需要;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上述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应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的投票权。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5、关联交易需要履行的其他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2018年3月15日,本公司发布《上海梅林关于收购光明生猪有限公司4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并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的上海梅林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核通过收购光明生猪有限公司41%股权的事项,目前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产权交割程序已完成,正在进行相关的工商变更程序。
2018年6月21日,本公司发布《上海梅林关联交易公告》,向光明乳业转让子公司上海奶牛研究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上海乳品培训研究中心有限公司100%股权,该项交易已履行完毕。
2018年9月15日,本公司发布《上海梅林关于协议转让上海牛奶棚食品有限公司66.27%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向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本公司持有的上海牛奶棚食品有限公司66.27%股权,该项交易已履行完毕。
除上述交易外,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公司过去12个月未与本公告涉及的关联方发生交易,本公司过去12个月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公告编号:2019-007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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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3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3月29日13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恒丰路601号上海邮电大厦605多功能会议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3月29日
至2019年3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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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梅林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上海梅林关于收购上海广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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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会议集中登记时间为2019年3月26日9:00点—16:00点。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靠近江苏路(地铁2号线江苏路站4号口出,临近公交车有01路、62路、562路、923 路、44 路、20 路、825 路、138 路、71 路、925 路)。
“现场登记场所”地址问询联系电话:021-5238 3317。
(三)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证券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单位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须附上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的复印件,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六、其他事项
1、公司地址:上海市恒丰路601号上海邮电大厦
邮编:200070
联系人: 王巍
联系电话: 0086-021-22257017
传真:0086-021-22257015
2、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本次会议不发礼品。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4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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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