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证券代码:600086 公告编号:临 2019-034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
2019 年 3月12日,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32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相关要求,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2019 年 3月9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于 2019年 3 月7日减持完毕。经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如下事项。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披露,当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持有人会议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前期公告披露,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于2018年6月24日届满并自行终止,公司股票于 2018年11月2日复牌,但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减持期间为2018年11月21日和23日、2019年2月25日、2019年3月7日。请公司补充披露,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未在存续期届满终止和股票复牌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的具体原因,是否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方案。请律师发表意见。
二、公告披露,员工持股计划于2019年2月25日通过竞价交易减持 512 万股。2019年2月28 日,公司公告实际控制人终止转让上市公司控制权事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披露,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员工持股计划不得直接或间接买卖公司股票。请公司补充披露,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存在于控制权转让和终止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是否控制权转让和终止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是否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和相关规定。请律师发表意见。
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19年3月14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对外披露。”
公司将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及时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9-035
债券代码:143040.SH 债券简称:17金钰债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17金钰债”付息安排暨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于2019年3月18日开始支付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自2018年3月18日至2019年3月17日期间的利息,总金额为人民币5,250万元。债权登记日为2019年3月15日,凡在2019年3月15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9年3月15日后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公司及控股股东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正积极筹措支付债券利息的资金,截止公告日,资金暂时未到账,公司存在无法按期支付17金钰债利息的风险。根据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7金钰债、143040.SH
3、发行规模:人民币7.5亿元,一次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年利率7%
6、还本付息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支付的利息金额为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支付的本息金额为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7、起息日:2017年3月17日。
8、付息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3月17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3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兑付日:本次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22年3月17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20年3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0、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7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
11、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公司应于2019年3月18日开始支付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自2018年3月18日至2019年3月17日期间的利息,总金额为人民币5,250万元。
公司及控股股东正积极筹措支付本期债券利息的资金,截止公告日,资金暂时未到账,公司存在无法按期支付17金钰债利息的风险。
公司正积极筹集资金,控股股东也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及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经营及抗风险能力,竭尽全力协助本公司债务司法重整,以期协助公司早日恢复正常运营状态。
三、本期债券付息的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
名称: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宁
住所:湖北省鄂州市武昌大道298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水贝工业区2栋东方金钰珠宝大厦3楼
联系人:赵宁
联系电话:0755-25266298
传真:0755-25266279
2、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承军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联系人:古元峰、刘锐
联系电话:021-61118978
传真:021-61118974
3、托管人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021-68870114
邮政编码:200120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9-036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称本公司控股股东云南兴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实业”)于2019年3月7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本次减持后,兴龙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421,732,9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24%, 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经查实,本次股份减持不属于兴龙实业主动进行股份减持的情形,具体减持原因本公司正在核查中。
按照相关规定,兴龙实业委托本公司代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