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股份类别为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29,442,857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2.8455%;
(三)本次限售股份起始日期为2016年3月14日;
(四)本次限售股份发行时承诺的限售期限为36个月;
(五)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3月14日(星期四);
(六)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涉及3名股东。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8号)核准,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东重机”或“公司”)向翁耀根先生发行106,966,667股股份、向翁霖女士发行14,047,619股股份、向广发证券资管-中国银行-广发恒定18号华东重机定向增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8,428,571股股份。上述新增129,442,857股股份已于2016年3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007,690,641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308,837,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698,853,641股。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的股份锁定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翁耀根、翁霖、广发证券资管-中国银行-广发恒定18号华东重机定向增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3位发行对象。该3位发行对象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如下:
(一)本人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3月14日(星期四)。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29,442,857股 ,占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股本总数比例为12.8455%。
(三)本次申请解禁限售股份的股东为3位。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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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截至2019年3月11日,股东翁耀根本次解除限售股份106,966,667股,其中处于质押状态0股;股东翁霖本次解除限售股份14,047,619股,其中处于质押状态0股;股东广发证券资管-中国银行-广发恒定18号华东重机定向增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解除限售股份8,428,571股,其中处于质押状态0股。
(2)翁耀根为公司董事长,其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75%将进入高管锁定股。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在相关股份上市流通后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对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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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