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集团”)通知,精功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办理了解除质押暨再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17年10月26日,精功集团将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2%)质押给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轻纺城支行。2018年10月27日,精功集团将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 1,000万股和960万股(合计1,9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4%)分别质押给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轻纺城支行。2017年10月31日,精功集团将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 1,000万股和840万股(合计1,8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0%)分别质押给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轻纺城支行。2019年3月8日,精功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 6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1%)质押给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轻纺城支行(具体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39、临2017-043、临2017-044、临2019-016)。
2019年3月11日,精功集团将其所持有的上述质押给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轻纺城支行的无限售流通股6,4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2.87%)解除质押,并于同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二、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再质押情况
精功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6,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7%)质押给绍兴钱清小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份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3%,质押期限自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9月11日止;无限售流通股份3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4%,质押期限自2019年3月10日至2019年5月20日止),于2019年3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三、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64,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97%。本次质押后,精功集团累计质押股份的数量为164,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97%。
四、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的其他披露事项
1、股份质押的目的:精功集团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主要用于补充日常经营性流动资金。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精功集团本次质押股份融资的还款来源以自有资金为主,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运营产生的现金、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精功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3、股份质押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本次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精功集团将采取提前还款、追加保证金或补充抵押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