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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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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发表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2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玉锁先生、于建潮先生、张叶生先生、王子峥先生回避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2018年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预测,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已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意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99,743.18万元,较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减少93,359.3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释1:受项目尚未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影响,导致实际与预计交易产生偏差。

  注释2:受新奥(内蒙古)石墨烯材料有限公司项目投产进度延后影响,导致其向公司采购商品与预计产生偏差。

  注释3:公司自销体系日渐完善,自销客户增加,本年度对好买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发生销售业务。

  注释4:受新能凤凰(滕州)能源有限公司需求量减少影响,导致实际与预计交易产生偏差。

  注释5:舟山管道项目受相关部门批复时间延后及协调事项影响,导致施工进度与年度计划产生偏差。

  注释6:受新奥(内蒙古)石墨烯材料有限公司项目进度延后影响,导致实际与预计交易产生偏差。

  注释7:受新奥石墨烯技术有限公司经营计划调整影响,导致实际与预计交易产生偏差。

  注释8:项目由石家庄昆仑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与石家庄新奥中泓燃气有限公司实施,因属同一控制下关联方,相同类别的交易额度可以调剂使用。

  注释9:由于公司业务开展规模增加,导致采购量加大。

  注释10:2018年公司员工食堂就餐由廊坊汇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接。

  注释11:公司加强用电管理,实际用电较计划用电量节约。

  注释12:通过新绎七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就餐、住宿、会议等服务增加所致。

  注释13:通过新苑阳光农业有限公司采购员工福利减少,导致实际与预计交易产生偏差。

  注释14:受公司项目开展不及预期,所需项目运维支持人员减少影响,导致公司所需提供劳务服务减少。

  注释15:受公司项目施工进度延后影响,本年度未发生设备采购。

  注释16:公司为提高经营管理者能力水平和员工技能,组织计划外培训,导致实际与预计交易产生偏差。

  注释17:公司为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荣誉感,组织拓展活动超过预计所致。

  注释18:受公司数字化项目实施延后影响,导致实际与预计交易产生偏差。

  注释19:通过新智能源系统控制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增加,导致实际与预计交易产生偏差。

  注释20:公司加强用车管理,实际用车费用较计划节约。

  注释21:受公司办公租赁面积的调整影响,导致实际与预计交易产生偏差。

  注释22:公司IT项目由博康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新智云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及新智我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实施,因属于同一控制下关联方,相同类别的交易额度调剂使用。

  注释23:由于房产实际成交单价低于预估单价,导致实际与预计交易产生偏差。

  

  (三)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2019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11,858.52万元。

  ■

  注:新奥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含廊坊新奥龙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新奥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中,相同类别的交易可在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之间调剂使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企业(除新能凤凰(滕州)能源有限公司外)均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的企业,同时公司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于建潮先生担任参股子公司新能凤凰(滕州)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上述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其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工程施工销售金额占本次关联交易总额比重较大,交易定价参照当地与行业的现行概预算定额及计价标准、政府造价信息文件等公开标准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持续性经营业务。为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充分利用关联企业的已有资源,提高经营效率,降低成本,公司选择与上述关联企业发生业务往来。

  本次关联交易均参照交易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结算,定价公允合理,不损害公司利益,结算采取银行转帐方式,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负面影响,亦不会损害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3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8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估,认为该所遵循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为保持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19年度在公司现有审计范围内,董事会同意聘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费用预计为叁佰万元整(不包括审计过程中会计师代垫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等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贰佰肆拾万元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陆拾万元整。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41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3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3月27日10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华祥路118号新奥科技园B座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3月27日

  至2019年3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日、3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奥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河北威远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合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正灏62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王玉锁先生。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3月2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人:赵红

  联系电话:0316-2597675

  传真:0316-2597561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华祥路118号新奥科技园B座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2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3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8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5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8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受国内宏观经济影响,甲醇和煤炭产品价格市场波动较大,为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减少和降低甲醇、煤炭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部分主营业务产品及相关产品贸易的不利影响,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继续利用期货开展套期保值操作,进行风险控制。

  二、2018年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2018年,下属子公司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期货品种、数量和保证金规模内,根据对冲交易原则,以甲醇产品生产及现货贸易的基础上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基于2018年国内甲醇及煤炭价格长期处于高位上涨态势,保值需求不大,且受到中美贸易战冲击,国内外贸易形势较为复杂,国内能源、化工产品受到外盘原油等品种的较大冲击,出于风险防范与资金安全的考虑,2018年公司未开展煤炭产品套期保值业务,甲醇产品套期保值业务规模较小。累计开展甲醇保值量12.38万吨,期货端实现利润共计906万元,最大期货交易保证金规模约1200万元,累计交易额低于4000万元。

  三、2019年套期保值计划

  近年,受到中美贸易摩擦,原油大幅波动的影响,甲醇、煤炭价格变化较快,波动率较大,且随着原油期货上市交易,影响甲醇、煤炭价格的不确定性因素有所增加,加之公司贸易和销售业务规模扩大和自产甲醇产能增加,2019年公司下属子公司将继续在对冲交易原则下,严格按照期货风控制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减少和降低甲醇和煤炭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期货品种:

  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的甲醇期货和动力煤期货。

  2、交易数量: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甲醇期货套期保值的数量累计不超过35万吨;煤炭期货套期保值的数量累计不超过10万吨。

  3、保证金规模:最大期货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累计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4、目的:套期保值,配合工厂生产、企业贸易,对冲市场风险;

  5、交易主体:新能(天津)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天津)”)、新能(张家港)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张家港)”)、新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能源”)、新能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矿业”)。其中新能(张家港)、新能能源、新能矿业委托新能(天津)开展煤炭或甲醇期货保值交易操作,全部主体累计交易数量、保证金规模、累积交易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四、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期货行情波动较大,受行业政策、利率、现货市场价格、公司操作等风险因素影响,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套期保值操作,利用期货锁定采购、销售价格,配合工厂生产和企业贸易,不做投机性交易,风险较小而且可控。公司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进行了审慎的预估:

  1、市场风险

  一是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二是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三是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等带来风险。

  2、政策风险

  监管机构对期货市场相关规定、政策等进行修改,导致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等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发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带来损失。

  4、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操作风险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期货风控制度与期货业务操作制度进行保值操作,按照期货相关岗位职责施行逐级上报制度,决策,交易,与风险监管分开,使业务开展的更加安全,高效,可控。

  2、严守套期保值原则,杜绝投机交易。遵循通过期货套期保值、价格发现功能规避现货价格波动的风险,保护盈利,坚持以现货经营为基准,只从事经营范围内相关品种的套期保值,坚持科学规范的套保理念,不做任何形式的市场投机。

  3、严格按照公告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进行业务规划,合理使用保证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风险。

  4、牢固掌握期货交易所相关规定、制度、法规;熟练把握相关品种交割的各个环节,积极配合交易所及期货公司等相关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

  5、注重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

  继续坚持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储备期货操作人才,通过科学合理的激励措施发现人才并留住人才,为期货业务的健康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7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新能能源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向冀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融资租赁期限为3年,并由公司承担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与冀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融资租赁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3、本次融资租赁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但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担保应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一、交易情况概述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新能能源有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能源”)为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融资借款,用部分机器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向冀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银租赁” )申请融资,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融资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期内,新能能源以回租的方式继续使用该相关机器设备,同时按照约定向冀银租赁支付租金和费用。

  公司与冀银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出租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冀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中路377号A座15层、16层

  法定代表人:乔志强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

  股东及持股比例: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

  北京建安特西维欧特种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34.5%

  河北省新合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5%

  2、承租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能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王爱召镇园子圪卜村

  法定代表人:于建潮

  注册资本:32,516 万美元

  主营业务:甲醇及蒸汽、氧气等相关副产品的销售。

  股东及持股比例:新能矿业有限公司 75%

  新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

  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15%

  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新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的企业。

  三、交易主要内容

  出租人:冀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人:新能能源有限公司

  1、租赁物:新能能源有限公司的部分机器设备

  2、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以双方实际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准。

  3、融资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4、租赁期限:3年(租赁期限以实际租赁天数为准)

  5、租赁担保: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计算采用等额本金法,按季度支付。

  7、购回条件:租赁期满后,新能能源以人民币 100 元的价格回购租赁资产的所有权。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利用控股子公司新能能源现有机器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优化公司负债结构,盘活公司现有资产,为新能能源的生产经营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融资租赁期间新能能源将继续使用该相关机器设备,对新能能源的经营无不利影响,该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8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新能能源有限公司融资租赁

  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能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已实际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及本次担保金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被担保人已提供的担保余额21.90亿元:就新能能源拟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冀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融资租赁期限为3年),公司拟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目前本次担保事项未实际发生。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新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能源”)为补充流动资金及置换融资借款之目的,拟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冀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银租赁”)申请融资,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融资租赁期限为3年,公司拟就该融资租赁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新能能源申请上述融资租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新能能源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且同意公司为新能能源该融资租赁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新能矿业有限公司持有新能能源75%的股权,公司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的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和新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新能能源15%和10%股权。就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公司拟提供超出75%持股比例的全额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二条第(十七)项的有关规定,前述担保构成关联担保,即公司为新能能源提供的上述担保构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本次关联担保事项。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能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王爱召镇园子圪卜村

  法定代表人:于建潮

  注册资本:32,516 万美元

  主营业务:甲醇及蒸汽、氧气等相关副产品的销售。

  股东及持股比例:新能矿业有限公司 75%

  新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

  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15%

  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新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的企业。

  ■

  主要财务数据(母公司口径):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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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保证人)名称: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新能能源有限公司

  3、债权人名称:冀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4、租赁物:新能能源有限公司的部分机器设备

  5、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6、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7、担保方式: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反担保:无

  四、董事会意见与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新能能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资信情况优良。上述关联担保及被担保项下的融资租赁业务系新能能源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优化新能能源债务结构,提高新能能源的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该项被担保融资租赁是为满足新能能源自身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可推动其快速发展,增强盈利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可提高新能能源融资能力,有利于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意见:新能能源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资信情况优良。本次公司为其提供的关联担保有利于提高新能能源的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52.24亿元,均为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37.80亿元,其中包括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合同履约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人民币,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的余额为4.84亿元。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61.15%,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44.25%。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9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调整和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稳健发展,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批准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申请注册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的中期票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债务融资工具种类:中期票据

  2、发行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含25亿元),具体发行额度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发行期限: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4、发行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且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5、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实际情况确定;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偿还债务融资和补充流动资金;

  8、决议有效期: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个月。

  二、关于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为便于本次注册发行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首席执行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下,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具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金额、发行期限、发行期数、发行利率等与中期票据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

  2、聘请承销商及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其他中介机构;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

  4、在上述授权范围内,签署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5、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手续。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及存续期间内持续有效。

  三、发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批准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申请注册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的中期票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申请注册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元)的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偿还债务融资和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调整和优化债务结构。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40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调整和优化债务结构,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稳健发展,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批准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申请注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债务融资工具种类:超短期融资券;

  2、发行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含15亿元),具体发行额度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并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超短期融资券;

  5、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最终确定;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发行计划: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需求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分期择机发行。

  8、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偿还债务融资和补充流动资金;

  9、决议有效期: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个月。

  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为便于本次注册发行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首席执行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下,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具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金额、发行期限、发行期数、发行利率等与超短期融资券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

  2、聘请承销商及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其他中介机构;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

  4、在上述授权范围内,签署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5、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手续。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及存续期间内持续有效。

  三、审议程序

  第八届董事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批准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申请注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永续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申请注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偿还债务融资和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调整和优化债务结构。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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