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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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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依法对3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本报记者 徐昭

  □本报记者 徐昭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8日通报了证监会对3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的情况。

  常德鹏介绍,近日,证监会依法对澄星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对澄星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李兴等5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对李岐霞等15名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款,此外,对澄星股份董事、财务总监周忠明及副董事长、总经理傅本度分别采取十年、三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依法对大信事务所未勤勉尽责案作出行政处罚,对大信事务所责令改正,没收大信事务所业务收入60万元,并处以180万元罚款,对其注册会计师钟永和、孙建伟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同时对两人分别采取五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吉林证监局依法对融钰集团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对融钰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尹宏伟和江平2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黄佳慧等7名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款。

  常德鹏强调,信息披露制度作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制度,是提升上市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财务信息质量的重要抓手。会计师事务所作为重要的“市场看门人”,其勤勉尽责的核查工作能有效降低上市公司财务欺诈行为的发生几率,有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证监会将持续加强监管执法力度,依法对各类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各类中介机构切实履行法定义务,依法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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