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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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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00,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如果实施股权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分配。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航空客货运输业务,经营范围:国内(含港澳台)、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

  作为国内唯一一家长期专注于支线航空运输的独立航空公司,华夏航空自初成立以来一直明确坚持支线战略定位,始终致力于中国支线航空市场的开拓发展,积极探索中国支线航空的商业发展模式。华夏航空坚持以解决中国三四线城市航空通达性问题为目标,开展全国性的运行基地布局,通过与机构客户进行合作以及与干线航空公司的干支结合,搭建起一个有效衔接骨干航线的全国性支线航空网络。同时,基于支线航线网络优势和支线航空的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公司的经营业务将逐步由航空客货运业务拓展到航空培训、旅游、生鲜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度,公司机队规模继续较快速增长,支线航线网络运营进一步扩大,共实现营业收入4,260,039,818.89元,同比增长23.54%。在成本方面,航空燃油价格上升和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两项宏观经济因素对公司经营效益影响明显。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247,461,081.68元,同比下降33.87%。

  1. 机队结构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运营38架CRJ900系列飞机,6架A320系列飞机。

  ■

  报告期公司共引进9架飞机,以自购方式引进CRJ900型飞机2架,以融资租赁方式引进CRJ900型飞机4架,以经营租赁方式引进A320型飞机3架,无退出飞机。

  公司引进的飞机均为新飞机,公司机队是我国主要民航企业中最为年轻的机队之一。截至报告期末,平均机龄仅为2.85年;公司飞机各项性能良好,因而飞机及发动机发生故障而进行大修的概率相对较低,日常维护费用亦相对较少,有利于公司运行的效益性、安全性。

  2. 航线网络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飞航线123条,其中国内航线120条,国际支线航线3条,独飞航线114条,占公司航线比例达93%;通航城市107个,其中国际航点城市2个;公司支线航点占全部国内支线机场比例达41%。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专注支线航线网络建设,随运力提升新辟多个航点,或者加密已有航线,西北区域市场尤其表现突出。一、首次进入新疆区内支线市场,投入多架飞机运力,与库尔勒、克拉玛依机场合作,通过支支连接的方式,打造疆内的次级枢纽;二、加大在贵州航空市场的运力投入,并在兴义设立过夜基地,优化干支联程质量和品质,更好地服务于支线市场的公众出行。

  基于公司在支线航线网络的开拓建设,使得公司与其他航司在干支结合的中转联程合作上更具优势。

  报告期末公司航线网络图

  ■

  3. 客运营销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以产品为中心的营销体系建设,2018年,相关产品销售能力均取得提升:

  (1)提高两舱投入,丰富两舱产品,上线了机上升舱、超级经济舱、超值头等舱等产品,大幅提高两舱客座率及小时收入。

  (2)推行差异化服务,加大产品开发力度,上线了商务优行、免费改期、机场休息室等产品。

  (3)全年通程产品累计保障旅客26.3万人次,同比增长29.32%。

  (4)渠道建设:2018年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销售端根据降本增效的指导原则,不断突破,实现年度线上渠道销售贡献占比55.7%,同比提升18个百分点,线下渠道销售贡献占比44.3%;线上渠道新增3家线上旗舰店,截至年末已在各主流OTA平台开设8家线上旗舰店,拓展了公司线上渠道。

  4. 安全运营

  公司始终坚持“平安华夏,永续安全”的安全理念和承诺,报告期内,公司完善了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和系统,有序开展企业法定自查、IOSA审计、质量内审、代理人审计等安全运行审计工作,确保运行过程持续满足规章符合性、制度符合性;持续梳理危险源,逐一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建立危险源库,对接安全绩效管理,安全隐患实时监控,确保航空运行安全。

  公司持续强化安全作风建设,开展“严抓SOP专项行动”,在“四个到班组”基础上全面推进效能型班组建设,形成班组管理新常态。

  5. 飞行人员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自主培养机长数量明显提升,副驾驶和飞行学员梯队建设良好,满足公司机队规模按规划增长的需求并保障运行安全高效,飞行人力资源拥有一定宽裕度。报告期末,新增1台CRJ900模拟机,1台A320模拟机均已到位,模拟机数量达到3台,将大幅度提高公司自行训练飞行员的比例,提高训练效率,降低委外培训的时间和费用。此外,客舱服务、维修及地面服务等生产直接相关部门人员满足生产运行需要,保障体系完备,确保公司安全可持续发展。

  6.成本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航油的平均单位成本上涨25%,整体航油成本上升61.74%。航油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从上期的25.76%,同比增加到30.83%,对报告期营业成本的增长有明显影响。公司采用了以下多种节油措施降低航油消耗量,控制单位燃油成本,提高经济效益:(1)通过优化航路,降低航段油耗;(2)针对同一航线不同季节,使用弹性成本指数的控制方法,来实现降低航线总油耗的目标;(3)根据各种机型、航线配载用品的相关规定,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减轻飞机载重。

  报告期人民币汇率有较大波动,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由2018年1月2日的6.5079元下降至12月28日6.8632元,累计贬值约5.5%。报告期产生汇兑损失3,604万元,而上年同期汇兑收益5,578万元,该项财务费用同比有大幅增长。

  7. 负债管理

  公司的美元负债,主要由飞机引进及采购发动机、航材、维修服务等产生。报告期末公司美元负债为1.5 亿美元,占全部金融负债比例约为22 %。公司关注人民币对外币的汇率波动,监控并平衡人民币负债、外币负债的结构。报告期内,经评估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及未来一定时期汇率趋势,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引进的4架CRJ900系列飞机全部采用了人民币计价融资方式。公司审慎、合理地调整金融负债结构,以保持风险与成本的良好平衡。

  8.服务品质

  2018年,公司服务工作围绕 “服务支撑战略、服务支持营销”,“塑造服务品牌”等方面展开,全面提升服务品质,为旅客提供优质的服务。按照民航局开展“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的要求,不断夯实服务基础,完善服务管理体系,各项服务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全年正常率高于民航行业平均水平;投诉率大幅下降。在“服务支撑战略、服务支持营销”方面,大力发展通程项目,梳理建立了完整的通程服务标准和体系,构建可快速复制的跨航司联运保障模式,为广大支线出行旅客提供更多便捷、优质的通程服务;在“塑造服务品牌”方面,通过机上“视、听、嗅、味、触”打造人文客舱。同时,打造“云鸽”精品示范乘务组,建立服务标杆,追求卓越服务,不断提升公司品牌美誉度。2018年,获得行业内外十余项奖项,包括民航局 “民航服务质量规范专项行动先进集体”称号、第四届民航服务峰会“行李服务卓越进步奖”、“创新服务产品奖”、第二届民航传播峰会“年度品牌传播创新案例奖”、第二届全球航空旅客大会“年度最佳支线航司品牌奖”、2018年中国客户服务节“最佳服务案例”、微博2018“微博最佳航空营销奖”等。入围中国航空运输协会“立足小客舱,服务大世界”主题客舱文化交流活动前十强。

  9.信息化建设

  公司对信息化建设十分重视,支线航空信息技术建设能力增强。目前已形成生产运行管理、电子商务、创新互联网业务三大领域。为了巩固提升多领域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研发人才引进多元化。

  自主研发航班运行控制系统、机组排班系统、地面保障系统等,有力地支撑公司在航空专业领域的快速发展。以SAP系统为基础的机务财务一体化系统二期和全面预算管理系统上线,使公司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实现同步和统一,降低采购成本,深化财务管控,加快财务分析能力,让公司从预算到核算到管控形成完整的管理闭环。通过数据项目的落地,集成生产经营数据,加快展现结果,提高业务洞察力和决策能力,实现对航班生产运营精细化管理,推动运行效益及效率的持续提升。

  以创新性思维,完成了公司通程航班销售体系的建设,为开发多样性产品奠定了基础。公司积极跟随IT发展趋势,主动开展新技术探索和应用合作。报告期内,与AWS进行多方面合作,依托AWS云服务,完成公司内部办公管理系统和通程航班销售中台的云端迁移,建立安全、高效低成本的可靠运行环境,IT基础资源云化已初见成效。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度,公司机队规模继续较快速增长,支线航线网络运营进一步扩大,共实现营业收入4,260,039,818.89元,同比增长23.54%。在成本方面,航空燃油价格上升和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两项宏观经济因素对公司经营效益影响明显。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247,461,081.68元,同比下降33.87%。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7月,公司投资新设华夏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

  2、2018年8月,公司投资新设新疆华夏典藏旅行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19-013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545.31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654.53万元,未分配利润为72,689.85万元;合并报表口径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税后净利润为24,746.11万元,未分配利润为67,226.26万元。按照母公司报表、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计算原则,2018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746.11万元,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400,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52,065,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拟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600,750,00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对总额进行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转增金额未超过 2018 年年度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本预案分配额考虑了公司所属发展阶段和经营环境。预计公司2019年度飞机及飞行员引进、全资子公司华夏航空(重庆)飞行训练中心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较大,本预案符合公司目前资金状况和今后一段时间内融资成本和融资能力的情况。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制定的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预案的制定结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

  4.审计报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19-014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3月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由“先进先出法”变更为“移动加权平均法”;将公司飞机及发动机资产的折旧年限由15年变更为15-20年,残值率保持5%不变。

  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变更日期:2019年3月9日;

  变更前发出存货采用的会计政策:先进先出法;

  变更后发出存货采用的会计政策:移动加权平均法;

  变更原因:变更为移动加权平均法后,可更及时地反映存货单价及存货占用的总金额,有利于企业利润保持稳定水平,降低存货跌价风险。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航材存货存在种类繁多、收发频繁、存货周转快、价格相对稳定等因素,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的累计影响数无法确定,采用追溯调整法不切实可行,故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对以前年度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业务范围为公司的存货和成本核算业务。调整后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

  (1)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可以实时调整存货价值,及时反映存货单价及存货占用的总金额。

  (2)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核算的发货成本比较贴近其真实成本,有利于企业利润保持稳定水平。

  (3)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出的期末存货成本接近于现行市价,能够降低存货跌价风险。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变更时间:2019年3月;

  变更前飞机及发动机资产采用的会计估计:折旧年限15年;

  变更后飞机及发动机资产采用的会计估计:折旧年限15-20年;

  变更的原因:为更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借鉴国内同业的相关政策,修订公司飞机及发动机资产的折旧政策,有助于提升公司固定资产的运营能力。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2018年及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将会对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经测算,假设本公司保持2018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不变,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预计公司2019年度固定资产折旧额将合计减少6,029万元,净利润将合计增加5,125万元。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飞机及发动机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原来的折旧年限一定程度上已经不能合理反映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为更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借鉴国内同业的相关政策,修订公司飞机及发动机资产的折旧政策,有助于提升公司固定资产的运营能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对以前年度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涉及的业务范围为公司的存货和成本核算业务。变更后可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

  为更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借鉴国内同业的相关政策,修订公司飞机及发动机资产的折旧政策,有助于提升公司固定资产的运营能力。本次变更事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2018年及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对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将产生影响。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对以前年度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涉及的业务范围为公司的存货和成本核算业务。变更后可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

  为更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借鉴国内同业的相关政策,修订公司飞机及发动机资产的折旧政策,有助于提升公司固定资产的运营能力。本次变更事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2018年及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对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将产生影响。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事宜。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19-015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华夏航空(重庆)飞行训练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行训练中心”)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等提供总额不超过3.5亿元的担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担保协议》、《保证合同》、《抵押/质押合同》等一切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上述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就上述担保额度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上述担保额度尚待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华夏航空(重庆)飞行训练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月21日

  注册地: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迎龙大道19号

  法定代表人:胡晓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飞行人员、维修人员、乘务人员及其他与航空有关各类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员工培训,航空业务知识咨询,航空相关课程软件的开发与销售,模拟机维护和维修相关技术服务,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房屋租赁、汽车租赁(不得从事出租客运和道路客货运输经营),普通机械设备维修及制造,普通航空器材及零部件租赁、销售,通用航空项目研发、项目管理。食品销售(依法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烟草零售(依法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健身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洗衣服务;停车场管理;美容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酒店管理及咨询;人力资源信息咨询;安防用品的研发及销售;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销售:酒店用品、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飞行训练中心100%股权。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为准,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担保协议签署的进展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飞行训练中心提供担保以支持其融资,有利于其项目建设与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飞行训练中心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等提供总额不超过3.5亿元的担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担保协议》、《保证合同》、《抵押/质押合同》等一切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9年3月9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35,763.41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84%。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19-017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数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5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20.6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35,92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5,539,699.5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70,380,300.42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8年2月2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0219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华夏航空(重庆)飞行训练中心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0,744.6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443.04万元,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12,50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235.72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余额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一)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说明

  项目1:主要原因为截至2018年12月31日,项目未实施完毕;

  项目2:主要原因为该CRJ900 型飞机实际采购价格低于预算价格;

  项目3:主要原因为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项目处于建设阶段。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计划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7,038.03万元投资“购买6架CRJ900型飞机及3台发动机项目”。

  根据公司2017年度经营计划,上述募投项目所涉及的6架CRJ900型飞机公司已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其中1架通过自购方式、5架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完成。上述1架自购飞机预先投入资金部分已完成募集资金的置换。对于其余5架融资租赁飞机,如公司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并改为购入,将增加额外的手续费用、税费支出以及资金占用成本,故公司决定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为购入公司2018年计划引进的一架同类型飞机,以便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

  此次变更涉及的募集资金为216,602,506.10元,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5.91%。此次变更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首发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该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51,323,321.1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购买6架CRJ900型飞机及3台发动机项目的置换金额为203,477,793.90元,包括已支付一架自购CRJ900型飞机款和两台发动机的预付款,华夏航空培训中心(学校)项目(一期)工程的置换金额为47,845,527.29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首发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K10154号鉴证报告予以确认。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18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8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首发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了保本型结构性存款86,500万元,其中12,500万元尚未到期;累计取得结构性存款收益335.31万元。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无。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预计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无。

  四、 前次募集资金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无。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六、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3月8日批准报出。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19-018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在2018年4月11日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中批准的额度即将到期,公司于2019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拟对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由银行发行的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存托凭证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中批准的额度不再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54号文《关于核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5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6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35,9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5,539,699.5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70,380,300.42元人民币。该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2月2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0219号《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1.募投项目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77,038.03万元投入“ 购买6 架 CRJ900 型飞机及 3 台发动机项目”、“一架 CRJ900 型飞机”和“华夏航空培训中心(学校)项目(一期)工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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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活期利息收入1,077,269.76元,银行手续费9,136.62元,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收益3,353,112.33元,公司已投入募投项目607,445,994.17元,募集资金余额42,357,178.21元,理财产品余额为125,000,000元。

  3.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概况

  (一) 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 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的由银行发行的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存托凭证或保本型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 有效期

  授权期限为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四) 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中批准的额度不再使用。

  (五) 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发行的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存托凭证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 尽管公司投资的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存托凭证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包括理财产品购买、赎回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一)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3月8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的由银行发行的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存托凭证或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部分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由银行发行的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存托凭证或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东兴证券对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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