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1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将公司铝板带材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给控股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控股”)事项,交易标的资产已归集为宁波富邦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铝材”)100%的股权及公司截至2018年5月31日的银行负债。富邦控股将以现金方式支付12850万元交易对价,受让富邦铝材100%股权并承接26720.35万元银行负债。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具体方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将富邦铝材100%股权及公司截至2018年5月31日的银行负债转让给富邦控股(详见公司2018-040 号临时公告)。
2018年11月30日,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标的公司富邦铝材100%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完成,至此富邦铝材100%股权已登记至富邦控股名下(详见公司2018-045 号临时公告)。
2018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富邦控股按照《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相关约定支付的第二笔现金对价3855万元。至此富邦控股累计支付本次交易涉及的现金对价部分合计7710万元,并承接银行负债6550万元(详见公司2018-048 号临时公告)。
一、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根据《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约定,审计机构应于交割日起60个工作日内出具期间损益报告,富邦控股将于期间损益报告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有关款项。2019年3月6日,在审计机构出具期间损益报告的基础上,公司收到了富邦控股按照上述协议约定应予支付的部分交易对价和相关资金利息以及资金占用费,其中包括应由富邦控股承接的6700万元银行负债。此前,富邦控股亦对公司年初以来分批到期的2982万元银行负债进行了承接。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收到富邦控股支付的交易对价共计23942万元(其中现金对价为7710万元,承接的银行负债16232万元),占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易总对价的60.5%。至此,富邦控股支付的交易对价已超过50%。
二、本次交易实施涉及的后续事项
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后续事项主要包括:
(一)本次交易双方将继续履行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协议和承诺;
(二)交易双方将继续按照《重大资产出售协议》履行有关标的资产中土地房产过户登记的相关约定,富邦控股将按相关付款约定继续支付剩余交易对价,即有关土地房产变更登记至富邦铝材名下后三十日内,富邦控股将向公司支付剩余全部现金对价5,140万元。如截至2019年3月31日该等土地及房产仍未过户登记至富邦铝材,则富邦控股至迟将在2019年4月30日前向公司支付前述剩余交易价款;
(三)公司将继续履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