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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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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配政策应当以保护股东利益和公司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由董事会在研究论证后拟定新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如最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则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前公司的老股东和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加的社会公众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14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00万股。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4,80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48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10%;网上发行数量为4,32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90%,发行价格为11.03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99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奥美医疗”,股票代码“002950”,本次公开发行的4,800万股股票将于2019年3月11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9年3月11日

  3、股票简称:奥美医疗

  4、股票代码:002950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42,217.6938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4,8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发行前股东对所持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无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发行的4,8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llmed Medical Products Co., Ltd

  注册资本:374,176,938元

  法定代表人:崔金海

  成立日期:2002年7月24日

  住所:湖北省枝江市马家店七星大道18号

  邮政编码:443200

  电话:0717-4211111

  传真:0717-4225499

  网址:http://www.allmed-china.com/

  电子邮箱:ir@allmed.cn

  董事会秘书:杜先举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研发医用卫生材料、无纺布制品及其它医疗用品、卫生用品、体育用品、婴儿用品、纺织、服装;货物进出口贸易(不包括进口商品分销业务;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限制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机械设备租赁;房屋出租;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会务会展服务(按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内容经营,未取得相关有效许可或批准文件的,不得经营)

  主营业务:医用敷料等一次性医用耗材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所属行业: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制造业(C)中的专用设备制造业(C35)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如下:

  ■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前,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前,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崔金海及其配偶万小香、儿子崔辉、儿子崔星炜,四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5,876.3275万股,合计持有本公司发行前42.43%的股份。

  崔金海,男,1959年出生,中国澳门籍,澳门居民身份证号码1408XXX(X)。

  万小香,女,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2242

  819610811XXXX。

  崔辉,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205831

  9830329XXXX。

  崔星炜,男,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2900

  619940505XXXX。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崔金海、万小香、崔辉、崔星炜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1.Leader Well

  Leader Well成立于2008年4月22日,发行股本1股(每股1美元),崔金海持有其100%股权,董事为崔金海,注册地址为P.O.Box 957,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entre,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经营范围:投资业务。主要投资对象为理财产品。

  2.Speedy Sky

  Speedy Sky成立于2008年5月15日,发行股本50,000股(每股1美元),Leader Well、Sinoace、Newrage、Long Max及Mega Make分别持有其50.38%、21.89%、20.33%、6.10%和1.30%股权,董事为崔金海、陈浩华、程宏,注册地址为P.O.Box 957,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entre,Road Town,Tortola,British Virgin Islands,经营范围:投资业务。主要投资对象为理财产品。

  3.山海国际

  山海国际成立于2005年8月1日,发行股本1,000,000股(每股1港元),Speedy Sky、New Century分别持有其98.52%、1.48%股权,董事为崔金海、陈浩华,注册地址为13/F.,Chun Hoi Commercial Building,688-690 Shanghai Street,Mongkok,Kowloon,Hong Kong,经营范围:投资业务。主要投资对象为理财产品。

  四、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东总人数为91,248人,其中,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4,80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11.03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一)19.53倍(每股收益按2017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二)22.03倍(每股收益按2017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3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70%;网上初始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44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03元/股。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2,906,110.00万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10,439,091.40万股。根据《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7,249.37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6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4,800,000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43,200,000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发行最终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0.0165%,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414%。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为141,429股,包销金额为1,559,961.87元,包销比例为0.2946%。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2,944.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8,069.69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3月5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B10078号”《验资报告》。

  五、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4,874.3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

  每股发行费用1.02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数)

  六、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069.69万元。

  七、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4.04元(按本次发行后净资产与股本总数之比计算;股本总额按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净资产按本公司截至2018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和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八、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

  0.50元(按本公司2017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公司报告期内2015年、2016年、2017年及2018年1-9月的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在招股说明书中“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中进行了披露。2018年经立信所审阅的主要财务信息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最近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以及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之“(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情况”以及“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情况”中进行披露。公司2019年一季度业绩预计情况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最近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以及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之“(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情况”中进行披露。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19年2月19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所处行业或市场的重大变化等);

  3、本公司未订立其他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4、本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发行人资金未被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

  13、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情况

  ■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奥美医疗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奥美医疗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的条件。中信证券愿意推荐奥美医疗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发行人: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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