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18 股票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9-008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怀彬先生以书面形式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李怀彬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李怀彬先生仍为公司董事。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李怀彬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日,李怀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对李怀彬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已聘任喻学斌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9-009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3月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3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涛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李怀彬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根据公司董事长的提名,同意聘任喻学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喻学斌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一职。同意聘任韩飞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七日
股票代码:000918 股票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9-010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3月1日发出通知,3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鲍杰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七日
股票代码:000918 股票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9-011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3月6日,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喻学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韩飞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喻学斌先生(简历附后)已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喻学斌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韩飞先生(简历附后)已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536号嘉凯城集团上海办公中心
邮政编码:200030
联系电话:021-24267786
传 真:021-24267733
电子邮箱:ir000918@evergrande.com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七日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喻学斌,男,198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双硕士学位。曾任职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董事长秘书;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本公司投资者关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已于2007年3月取得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喻学斌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韩飞,男,198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历任浙江名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管理部、市场营销部主管;本公司党群工作中心主任助理、人力资源中心、行政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董事长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助理,已于2018年4月取得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韩飞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0918 股票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9-012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公司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二)2017年,财政部分别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统称“金融工具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要求,公司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四项会计准则。
二、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一)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8]15 号通知的修订要求拟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列表调整如下: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 目。
2、利润表相关科目列表调整如下: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二)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 改为“三分类”(即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减少金融资产类别,提高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 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4、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
5、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 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二)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
根据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在施行日按照新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首日执行新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