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70,112,2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继续以生物医药、健康产业为主,房地产开发为辅。本报告期内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医药控股子公司的利润增长所致。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聚乙二醇重组人生长激素注射液、重组人生长激素、注射用重组人促卵泡激素、冻干水痘减毒活疫苗、人用狂犬病疫苗、血栓心脉宁片、银花泌炎灵片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是医药行业诸多重要改革政策执行落地的一年,也是房地产业调控措施趋紧的一年,公司以“创新、变革、发展”为主题,认真研判国家医药新政和行业主流态势,努力发掘区域地产业的内在潜力。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着力提升决策效率,进一步规范治理结构, 集团公司内部强化内核管理,持续推动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战略实施,积极引进高端管理、技术人才,提升自身综合竞争实力。医药产品项目合作国际化进程迈出实质步伐,医药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创新产品线日益丰富,房地产行业品牌效应持续提升,公司顺利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及各项重点工作。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在资产负债表中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在利润表中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将原“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改为“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将原“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改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将原“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改为“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增加子公司吉林省金派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金康安医药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减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长春百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马骥
2019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9-011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2月22日以电话及微信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董事会于2019年3月5日(星期二)上午9时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
4、会议由董事长马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2018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四节至第十一节】内容。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374,994,708.31元,利润总额1,732,923,984.71元,净利润1,462,817,397.45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06,495,359.46元),股东权益6,326,014,736.73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295,049,120.05元),每股收益5.92元,每股净资产31.13元,净资产收益率20.85%。
公司独立董事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8年母公司报表期初未分配利润817,340,612.19元,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10,483,631.02元,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51,048,363.10元,任意盈余公积金 51,048,363.10元,分配2017年股利136,089,812.00元,2018年末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089,637,705.01元。
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拟以2018年末的总股本170,112,26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8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36,089,812.00元;母公司剩余953,547,893.01元未分配利润滚存到以后年度。本年度不进行送红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报酬1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续聘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酬25万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告编号:2019-022)。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不存在重要、重大缺陷。
9、《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2)。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配股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方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附件一:《公司章程》修正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本议案将以特别议案形式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附件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将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本议案将以特别议案形式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修改〈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附件三:《总经理工作细则》修正案。
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将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13、《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通知要求编制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中期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本次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将按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依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15 号)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二)利润表项目: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2、新增“财务费用”项目下 “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核算财务费用中的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
3、“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和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 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及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 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
公司独立董事均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2019-013)。
14、《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现提名祝先潮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祝先潮(英文名Jeff Xianchao Zhu),男,美国国籍, 1965年12月出生,美国加州大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博士研究生。
任职经历如下:
1996年9月-1998年8月:美国圣地亚哥BD生物科学部,重组蛋白研发科学家;
1998年8月-2011年6月:美国辉瑞公司圣地亚哥,新药研发中心/新型疫苗研发中心,首席科学家(Principal scientist),蛋白质科学部门负责人;
2011年6月-2013年11月: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官,研发中心负责人;
2013年12月-2016年05月:美国药典委员会上海研发中心,生物药部负责人,高级总监;
2016年06月-至今:浙江博和瑞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017年9月-至今:上海瑞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祝先潮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公司独立董事均已对本次董事会提名董事会候选人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19-014)。
该项议案将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5、《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决定聘任朱兴功先生(简历附后)为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均对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所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具有任职资格;其提名程序及审议过程符合相关规定。
朱兴功先生简历如下:
朱兴功,男,汉族,196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师。曾任长春高新区管委会财政局干部,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目前其持有公司股票17,400股。
朱兴功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16、《关于投资建设长春海容广场洲际暨假日酒店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地产”)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5年10月,高新地产取得《长春高新区工程中标通知书》,中标工程范围为承担长春高新区康达地块旧城改造开发项目、负责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土地及规划手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批复、施工及建立招标投标手续、办理开工许可证等)、拆迁安置。
康达地块旧城改造项目采取拆改结合,市场化的方式进行运作,总征拆占地面积约为42万平方米,计划总建筑面积130万平方米,规划主要业态为:高档住宅、商务写字楼、星级酒店、配套社区商业、配套教育等产品。按照目前规划设计方案,长春海容广场是康达地块旧城改造项目的一期工程,规划内容包括:三栋超高层甲级写字楼及高端酒店项目。
本次投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长春海容广场洲际暨假日酒店项目
项目地点:位于前进大街以东、星火路以南、震宇街以西、南三环路以北
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项目总地块总占地面积12,9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212.5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8,061.18平方米,地下车库32,151.41平方米。
项目建设单位: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工期:建设期初步拟定为54个月
项目总投资:104,162万元,其中土地费用17,184万元,建设投资86,978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公司统筹和项目自筹
项目审批情况:2018年8月3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2018年9月5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8年9月12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8年9月27日取得《不动产权证》,2018年9月14日取得《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核查意见书》,2018年9月30日取得《施工许可证》。
2019年1月,高新地产与六洲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洲酒店”)分别签署了《长春高新洲际酒店(中文)管理合同》及《长春高新假日酒店(中文)管理合同》(以上均简称“《管理合同》”),高新地产现投资建设豪华五星级洲际酒店和四星级假日酒店,项目完工后交由六洲酒店负责酒店管理工作。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统筹和项目自筹。酒店根据目标群体要求,长春市五星级酒店相对匮乏等现状,并根据市场实际需求,项目建设酒店定位为超五星级洲际酒店和四星级酒店两部分,通过配套的商务、餐饮、宴会、会议、健身、亲子等功能为商务精英、高端消费群体提供一流住所体验,打造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的五星级酒店。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建设长春海容广场洲际暨假日酒店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2019-015)。
17、《关于与冰岛安沃泰克(Alvotech.hf)公司签署〈合资合同修正案〉并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企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8年9月19日,公司与冰岛安沃泰克(Alvotech.hf)公司共同签订了《关于建立合资公司的合资合同》,该合资公司投资总额为2亿美元,注册资本为2亿美元。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披露了《重大合同公告》( 公告编号:2018-090)。
2018年12月18日,上述双方就具体合作事项共同签署了《合资合同修正案》,对本次合作具体事项进行了补充约定。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贰亿美元(US$200,000,000),其中:本公司认缴壹亿美元(US$100,000,000),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人民币现金形式出资。安沃泰克认缴壹亿美元(US$100,000,000),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0%。其中以现金形式出资壹仟万美元(US$10,000,000);以六项生物类似药产品合同技术许可权评估作价向合资公司出资玖仟万美元(US$90,000,000)。
本次投资双方约定将在中国吉林省长春市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设立合资公司,就安沃泰克已经开展研发的系列生物类似药项目进入中国市场并部分实现商业化等事项开展工作。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药品研发、生产、销售、药学研究服务、药品进出口、药品分销和销售。(以中国境内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贰亿美元(US$200,000,000),其中:本公司和安沃泰克各认缴壹亿美元(US$100,000,000)做为出资,各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0%。
在协议取得合作双方有权机构审议通过生效后,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办理合资公司相关工商注册登记工作。
为顺应国家《“十三五”生物产业发展规划》,解决人民群众用药需求,通过引进多种重磅抗体类生物类似物产品,引入Alvotech.hf自主研发的先进技术及其质量、生产、管理体系等全套关键要素,将会填补国内该类型产品的空白,有效解决我国单抗产品普遍依靠进口、售价昂贵的现实问题,有助于更多患者享受先进医药产品带来的有效救治以及提升疾病预后,在造福广大群众的同时为医保减负。通过此次投资,将有助于保障公司拥有持续动力,实现公司向国际化迈进。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设立合资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2019-016)。
18、《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6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460号”文《关于核准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 股)39,397,971股。本次发行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发行价格为每股45.68元。截止2016年4月27日,本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785,695股,募集资金总额1,771,730,547.60元,扣除承销费、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28,800,106.6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42,930,440.9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7-00009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配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三个项目:
单位:万元
■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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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补充流动资金中:(1)募集资金承诺投入总额系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进行调整;(2)累计投入金额多于承诺投入总额822.75万元,系因补充流动资金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广场支行配股专户的理财利息收入及银行利息收入。
本次拟延期投产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公司子公司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百克生物”)疫苗生产基地I期项目。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项目中鼻喷减毒流感疫苗的流感车间工程及新型狂犬病疫苗分包装车间工程已完工,新型百白破联合疫苗车间已完成土建工程,并完成了部分大型设备招标采购工作。该项目原计划于2018年投产,受药品生产批件以及研发及新药技术审评等原因,该项目整体进度慢于预期。
截至目前,鼻喷减毒流感疫苗正在申请生产批件,投产时间预计延期至2019年9月;新型狂犬病疫苗分包装车间已经完成建设工作,正在进行设备设施的验证,投产时间预计延期至2020年12月;新型百白破联合疫苗已进入申请临床研究的阶段,投产时间预计延期至2022年12月。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展以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项目延期投产未改变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主要投资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延期的公告》(2019-017)。
19、《关于高新地产增加资本公积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高新地产开发项目不断增加,开发面积日益扩大,高新地产现在的净资产已不再适应其经营规模发展的需要,公司决定对高新地产增加投资4.5亿元,增加高新地产资本公积金,其注册资金暂不变更。
20、《关于发行债券并提请授权董事会实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在未来12个月内,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债券,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债券相关事宜。
1、发行规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2、发行品种: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3、发行方式:一次或分期,公开发行。
4、发行期限:视拟发行的债券具体品种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本公司日常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投资及运营、偿还银行贷款等。
6、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授权之日起12个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它市场条件全权办理发行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是否发行,确定、调整债券的发行种类、发行规模、具体期限、具体条款等事宜;
2、根据发行债券的实际需要,委任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签署、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签署必要法律文件,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每次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的申请、注册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续;
3、办理与发行债券相关的其他事项。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8年度股东大会拟定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具体会议召开事宜请参见同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18)。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正案
附件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附件三:《总经理工作细则》修正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7日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并结合公司实际,修改公司章程如下,本次修改涉及条款序号依次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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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根据《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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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总经理工作细则》修正案
根据《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对总经理工作细则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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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9-018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8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9年3月28日下午2: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19年3月27日下午3:00至2019年3月28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19年3月2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同志街2400号火炬大厦5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如下:
(1)《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提案》;
(8)《关于续聘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
(9)《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11)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12) 《关于选举祝先潮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13) 《关于发行债券并提请授权董事会实施的提案》。
2、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述职。
3、第(10)(11)项提案需经本次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4、第(12)项提案为增补1名公司董事的提案。
5、以上全部议案的相关内容,请见2019年3月7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其他信息披露文件。
6、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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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符合参加会议条件的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及股东帐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参加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帐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持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3月26日(星期二)、2019年3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下午4: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吉林省长春市同志街2400号火炬大厦5层,公司证券部、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130021
联系电话:0431-85666367
传 真:0431-85675390
联 系 人:焦敏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提示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请详见本通知附件1。
七、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61”,投票简称为“高新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