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安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安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博时安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博时安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大会投票表决时间从2019年2月2日起,至2019年3月1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截至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2019年2月1日,本基金总份额为243,397,479.56份;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79,504,092.54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73.75%,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79,504,092.54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基金份额为179,504,092.54份(超过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安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9年3月4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25,000元,合计35,000元,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9年3月4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博时安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1、《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将“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的“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的如下条款;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在开放期结束日次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管理人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终止基金合同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修改为: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在开放期结束日次日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基金管理人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终止基金合同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删除“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一、召开事由”中的如下条款:
“3、《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在开放期结束日次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或者本基金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且基金管理人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如基金管理人无法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未支付部分的赎回款项或基金管理人认为在变现过程中由于存在明显损害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终止基金合同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执行
修改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将更新招募说明书中相关内容,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备查文件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安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安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安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5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丰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3月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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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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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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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已将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三月五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3月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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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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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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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已将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三月五日
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2月26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bosera.com)发布了《关于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动赎回期折算方案提示性公告》(简称“《折算公告》”)。2019年3月1日为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份额折算基准日,现将折算结果公告如下:
根据《折算公告》的规定,2019年3月1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967元,本次自动赎回期的折算比例为1.00415318,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0.963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份基金份额相应增加0.00415318份。折算新增份额已由登记机构自动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发起赎回业务,基金份额持有人自2019年3月5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折算新增份额的赎回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