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9】0308号《关于对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子公司2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公告如下: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4日,公司提交公告称,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广东厨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厨邦公司)的剩余20%股权,但交易对方曲水朗天慧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朗天慧德)已要求终止本次交易。经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现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根据公告,各方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019年1月30日,朗天慧德未经公司同意自行撕毁协议,并向公司递交了股权转让终止函。公司员工未经公司授权签署了终止合同、另行洽谈等内容的会谈纪要,公司对会谈纪要不予认可,要求对方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协议。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时间,上述协议签署及后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2)签署会谈纪要的相关公司员工的具体人员、职位,以及是否需要经过公司授权;(3)结合上述情况,说明股权转让协议、朗天慧德向公司出具的股权转让终止函、会谈纪要等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请律师发表意见。
二、根据公告,厨邦公司以资产基础法形成的评估值为6.04亿元,以收益法形成的评估值为25.28亿元。本次评估以收益法的评估结论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厨邦公司20%股权的交易作价3.4亿元。请公司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交易和标的资产情况,说明本次交易定价的合理性。
请你公司于2019年3月5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3月8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以上为《问询函》的全部内容,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