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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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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定的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17,50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9,626,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该预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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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公司的主要业务为输电线路角钢塔、钢管塔、变电站构架等电力输送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能够生产最高电压等级1000kV输电线路铁塔的企业之一,且具备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公司特高压铁塔产品供应资质。

  1、角钢塔:主要由角钢件构成的铁塔,各构件之间通过螺栓连接,需按用途及受力计算选择角钢规格尺寸,广泛应用于电力及通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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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钢管塔:由单管或多管组装而成的铁塔,通过法兰和螺栓连接,需按受力计算选择钢管的规格尺寸,钢管可以为无缝管,也可以用钢板加工成有缝管,广泛应用于电力、广电及通信领域(单管由板材折弯焊接而成,多管由单管组装而成)。

  ■

  3、变电站构架:变电站是电力系统中变换电压、接受和分配电能、控制电力的流向和调整电压的电力设施,它通过其变压器将各级电压的电网联系起来。在电力系统中,变电站是输电和配电的集结点。因此,变电站整体构架的性能直接影响到变电站工作效率。变电站构架主要有角钢、钢管、钢板等钢材组成,构件之间通过焊接或者螺栓连接,构架连接节点比较复杂,一般采用柱头形式或者法兰形式,要求外观美观,广泛应用于变电站内各种设备和导线之间的支撑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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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过程中采购的原材料有两大类:一类是直接用于生产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钢材、板材等,另一类是对产品性能有一定影响的辅助材料,包括锌锭、紧固件等。公司制定了供应商管理体系和物资采购流程体系,公司供应部对供应商进行合格供方评定并定期进行评估,对供应商的认定主要通过生产条件、生产资质、产品质量等多方面考核。

  公司一般采取比价采购模式,供应部根据技术部提供的材料计划表,调查、落实采购价格,制定采购计划,由分管采购人员选择至少三家以上供应单位进行询价,最终确定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后,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交货。对于钢材等重要原材料,公司一般与主要供应商每年年初签订采购框架合同,约定每年保证供货量,在该合同约定的数量内,公司根据实际生产需要通知卖方,卖方按市场价格在约定的时间内保证货源供应。

  结算方面,公司与供应商一般采取现款结算、信用结算两种模式:

  (1)现款结算:双方签订合同后,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提货前全额付款或保留一小部分货款于提货后结算。

  (2)信用结算: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将货物运至公司并经检验确认无质量异议后,公司于收到发票一定期间内付款。

  2、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与客户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后,首先由公司技术部门对设计图纸进行分解校核,通过公司的程序化管理和先进的制图软件保证图纸设计的正确性。其次,根据图纸分解结果进行放样,导入ERP生产管理系统,编制条形码和小样图纸。之后,生产部门通过ERP生产管理系统制定单个项目的生产计划,包括劳动力配备计划、原材料采购计划及生产工期计划,由生产车间执行,执行的结果通过ERP生产管理系统直接反馈到相应的管理模块,进行监督检查。

  3、销售模式

  公司现有主要产品均属于非标准产品,必须根据电力设计院或客户提供的相应设计图纸进行加工,产品具有相当的专业性、复杂性和独立性。

  目前国内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的采购资金主要来源于国有资金,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主要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我国输电线路铁塔市场按照招投标主体的不同,可分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和内蒙古电网三个主要市场。其中南方电网负责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五省输电线路铁塔的统一招标,国家电网负责除南方五省、内蒙古之外的其余省份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铁塔的统一招标,内蒙古电网单独招标。国家电网除统一招标外,下辖各省市级电力公司和物资公司负责当地35kV以下电压等级输电线路铁塔的招标。

  公司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的订单绝大多数都必须通过完全透明的公开招投标方式获取,并在中标后与招标方直接签订供货合同,获取订单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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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三大电网公司,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电电站装备工程集团南京输变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等公司主要客户也均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采购输电线路铁塔产品。

  国际市场上,公司目前主要销售对象为巴基斯坦等国家的电力公司,通过参与当地招投标的方式获取订单。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公司业绩的主要来源为公司输电线路铁塔,其利润源于输电线路铁塔的产销及成本和其他管理成本的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等并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行业情况说明

  1、行业发展阶段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电力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2018年全社会用电量延续平稳较快增长态势,电力需求的增长带动了相关电力建设投资的增加,为输电线路铁塔行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2018年9月3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一批输变电重点工程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加快推进特高压工程建设,新增核准特高压工程数量,有望助特高压进入新一轮建设高峰期,特高压设备供应商亦将显著受益。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逐步推进,全方位、多领域的电力对外开放格局更加明晰,电力产业国际化将成为一种趋势。“一带一路”国家的能源电力工程投资、设计以及施工存在巨大潜力,国际市场前景广阔。同时,凭借着在原材料及人工成本等方面的优势,我国铁塔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越来越强,我国铁塔产品的出口量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

  2、行业周期性特点

  铁塔行业的发展与电力工业发展密切相关,铁塔产品的需求主要受电网建设投资的影响。 “十二五”及“十三五”期间我国电网投资保持稳定增长,因此输电线路铁塔行业不具有明显的周期特征。铁塔行业的发展与电力工业发展密切相关,铁塔产品的需求主要受电网建设投资的影响。

  3、公司的行业地位

  目前国内电力输送设备制造行业生产技术及规模较为成熟稳定,属充分竞争性行业。本公司起步较晚,生产规模属中小型企业,但凭借现代化的管理,先进的技术装备,灵活的市场开拓战略,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公司重视产品质量与售后服务,在市场中具有重要竞争地位。报告期内,由于受公司产能、营运资金限制,公司主要参与了国家电网、内蒙古电网输电线路铁塔集中批次的招标。报告期内国家电网招标量为3,908,675.78吨,公司中标量为83,091.92吨,公司市场排名第15位;内蒙古电网招标量为52,999.84吨,公司中标量为5,433.97吨,公司市场排名第2位。(数据来源:根据国家电网、内蒙古电网)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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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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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98,820.90万元,较上年增加24.6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88,464.27万元,较上年增加2.01%;实现营业收入95,824.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38%;本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74.9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3.44%。2018年度,公司共销售角钢塔98,435.04吨,同比增加1.04%;钢管塔28,743.81吨,同比增加8.48%;其他钢结构4,887.32吨,同比降低了4.36%。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修订后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编制,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构成影响。

  2018年12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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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子公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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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19-006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2月20日以电话、邮件、传真、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3月4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凯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天运[2019]控字第90007号《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审计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相应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天运[2019]核字第90035号《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审核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相应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天运[2019]核字第90041号《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相应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749,793.43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3,012,589.87元,加上未分配利润年初余额212,851,211.34元,扣除年内已实施的2017年度现金分红14,351,640元后,2018年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27,236,774.90元。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拟定了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17,50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9,626,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刘凯先生签订《资产置换协议》,以公司闲置的非生产经营用房产(以下简称“置出标的资产”)置换刘凯先生拥有的位于胶州城区的办公房产(以下简称“置入标的资产”),其中置出标的资产以公司账面价值为定价依据作价1,060万元,置入标的资产以第三方出具的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作价800万,置换差价260万元由刘凯先生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凯先生、董萍女士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信用证、国际信用证、保函、保理、贸易融资、票据贴现、项目贷款、金融衍生品等信用品种,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期限为1年,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与稳健性,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整。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结合当前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等实际情况,将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披露标准确定为5,000万元及以上的合同,并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作出修订。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9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三、六、八、九、十、十二、十三、十四项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19-007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2月20日以电话、邮件、传真、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3月4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杰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实际运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目前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天运[2019]核字第90035号《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审核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相应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天运[2019]核字第90041号《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相应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拟定的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7,50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9,626,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符合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刘凯先生签订《资产置换协议》,以公司闲置的非生产经营用房产置换刘凯先生拥有的位于胶州城区的办公房产,满足了公司日常经营办公需求,有效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提高公司的资产利用率,符合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计划和公司战略。经核实,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业务经营需要,交易定价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与稳健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整。监事会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同意公司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二、三、五、六、七、九、十项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19-008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现将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2016年6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752号文《关于核准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18.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23,89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5,544,9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353,1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2月15日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天运[2016]验字第9012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和审批手续进行了严格要求,保证专款专用。

  (三)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和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青岛绍兴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上述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签订以来,得到有效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 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已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司发展的资金压力,优化了财务结构,因不直接与效益相关,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降低了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减少了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的财务状况得到有效的改善,因不直接与效益相关,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40,201,065.35元。2016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款项,置换金额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天运[2016]普字第90658号《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予以鉴证。2017年1月4日,公司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置换出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预先投入款39,047,065.35元,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置换出年产1万吨角钢塔技改项目预先投入款1,154,000.00元。

  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3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5)。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1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7年1月18日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转出1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2017年12月22日将1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1)。

  2017年12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8,392.94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7年12月31日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转出18,392.94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2)。

  2018年5月9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8,392.94万元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披露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9)。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17年1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监事会、独立董事、德邦证券分别发表了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2)。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投资理财收益合计人民币金额为931,233.7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七) 募投项目暂缓实施情况

  2017年12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暂缓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暂缓实施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监事会、独立董事、德邦证券分别发表了同意暂缓实施该项目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暂缓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1)。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年产1万吨角钢塔技改项目”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该募投项目结项。在该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合理改进了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使用票据方式支付该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转换,该部分金额共计2,187.27万元,该支付方式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监事会、独立董事、德邦证券分别发表了同意终止实施该项目的意见,并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9)、于2018年5月10日披露的《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9)。

  终止实施募投项目的原因:基于“十二五”期间国家对电网建设的大力投入,尤其是加快建设特高压电网给钢管塔产品创造的巨大市场空间,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该募投项目自获得批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紧密关注钢管塔市场发展趋势和行业变化格局,慎重推进项目建设。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入,环保监管力度的不断升级,上游钢材市场价格震荡上行,压缩产品盈利空间;同时特高压建设放缓,钢管塔市场需求未达到项目预期,未来市场存在不确定风险因素,如按计划继续投入募集资金扩大钢管塔产能,项目的投资回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电力输送设备制造领域,主营业务相对单一且规模小,整体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公司亟待优化调整现有业务结构,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国家提出“一带一路”合作倡议,为能源电力领域国际合作提供了新平台,“一带一路”国家的能源电力工程投资、设计以及施工存在巨大潜力。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求,同时为抓住“一带一路”共建带来的新机遇,2018年公司在平稳发展主业的同时,将着力开拓“一带一路”国际市场和国内外电网EPC总包工程,上述业务将占用公司大量营运资金,需要公司做好相应的资金储备。同时考虑到公司所在行业属资金密集型行业,且公司正处于转型成长期,需要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与长远健康发展。

  因此,综合考虑市场行情、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为更好的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经过对该项目审慎研究与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8,392.94万元(约占前次募集资金额总额的61.65%)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司发展的资金压力,优化了财务结构,增加了公司抗风险能力,增强了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同意《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中天运[2019]核字第90035号《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审核报告》。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汇金通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储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三方监管协议得到有效执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相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五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说明:1、年产1万吨角钢塔技改项目累计投入金额高于承诺投资金额,是因为投入金额中包含募集资金利息。

  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累计投入金额高于承诺投资金额,是因为投入金额中包含募集资金利息。

  3、年产1万吨角钢塔技改项目本年实现的收益为增加营业收入6,912.74万元。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19-009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8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根据2016年6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752号文《关于核准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18.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23,89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5,544,9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353,1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2月15日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天运[2016]验字第90127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和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青岛绍兴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终止实施该项目的意见,并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9)、于2018年5月10日披露的《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9)。

  终止实施募投项目的原因:基于“十二五”期间国家对电网建设的大力投入,尤其是加快建设特高压电网给钢管塔产品创造的巨大市场空间,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该募投项目自获得批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紧密关注钢管塔市场发展趋势和行业变化格局,慎重推进项目建设。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入,环保监管力度的不断升级,上游钢材市场价格震荡上行,压缩产品盈利空间;同时特高压建设放缓,钢管塔市场需求未达到项目预期,未来市场存在不确定风险因素,如按计划继续投入募集资金扩大钢管塔产能,项目的投资回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电力输送设备制造领域,主营业务相对单一且规模小,整体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公司亟待优化调整现有业务结构,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国家提出“一带一路”合作倡议,为能源电力领域国际合作提供了新平台,“一带一路”国家的能源电力工程投资、设计以及施工存在巨大潜力。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求,同时为抓住“一带一路”共建带来的新机遇,2018年公司在平稳发展主业的同时,将着力开拓“一带一路”国际市场和国内外电网EPC总包工程,上述业务将占用公司大量营运资金,需要公司做好相应的资金储备。同时考虑到公司所在行业属资金密集型行业,且公司正处于转型成长期,需要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与长远健康发展。

  因此,综合考虑市场行情、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为更好的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经过对该项目审慎研究与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8,392.94万元(约占前次募集资金额总额的61.65%)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司发展的资金压力,优化了财务结构,增加了公司抗风险能力,增强了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转让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40,201,065.35元。2016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款项,置换金额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天运[2016]普字第90658号《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予以鉴证。2017年1月4日,公司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置换出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预先投入款39,047,065.35元,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置换出年产1万吨角钢塔技改项目预先投入款1,154,000.00元。

  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3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5)。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 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已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司发展的资金压力,优化了财务结构,因不直接与效益相关,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降低了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减少了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的财务状况得到有效的改善,因不直接与效益相关,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年产1万吨角钢塔技改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20%(含20%)的情形。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7年1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7年1月18日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转出1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2017年12月22日将1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1)。

  2017年12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8,392.94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7年12月31日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转出18,392.94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2)。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8年5月9日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8,392.94万元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7年1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2)。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投资理财收益合计人民币金额为931,233.7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年产1万吨角钢塔技改项目”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该募投项目结项。在该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合理改进了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使用票据方式支付该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转换,该部分金额共计2,187.27万元,该支付方式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五日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说明:1、上表中“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实际投资金额”中含募集资金利息。

  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19-010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2018年度末总股本17,50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9,626,100元(含税),占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749,793.43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3,012,589.87元,加上未分配利润年初余额212,851,211.34元,扣除年内已实施的2017年度现金分红14,351,640元后,2018年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27,236,774.90元。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拟定了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17,50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9,626,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同时符合《公司章程》、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符合《公司章程》、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3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符合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19-011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人员需求不断增加,现有办公场所已趋饱和。同时,鉴于现有办公场所距胶州城区较偏远,不利于人才的流入,亟待在胶州城区购置办公场所。

  公司拟与刘凯先生签订《资产置换协议》,以公司闲置的非生产经营用房产(以下简称“置出标的资产”)置换刘凯先生拥有的位于胶州城区的办公房产(以下简称“置入标的资产”),其中置出标的资产以公司账面价值为定价依据作价1,060万元,置入标的资产以第三方出具的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作价800万,置换差价260万元由刘凯先生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因刘凯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锋、刘艳华之子、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刘凯先生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19年3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凯先生、董萍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下,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刘凯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锋、刘艳华之子、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关联方,其控股的青岛汇力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风险和责任。

  2、刘凯先生控制的核心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青岛汇力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艳华

  注册资本:13,300万元

  主要股东:刘凯持股88.72%、杨升山持股11.28%

  成立日期:2017年3月29日

  主营业务:精密机械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研发、加工、销售。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西镇工业园香港路西端北侧

  2018年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15,019.44万元、净资产12,424.46万元、营业收入1,746.43万元、净利润-450.2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置入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1、本次置入标的资产位于胶州市澳门路,房屋设计用途为办公,所在区域商服配套设施较齐全,基础设施较完善,交通较便捷,商业区位较优越。其权属状况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为保证定价公允合理,聘请了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对置入标的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中证(青岛)估字(2019)第0506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1)评估对象:位于胶州市澳门路的建筑物及相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评估基准日:2019年1月29日

  (3)评估方法:比较法

  (4)评估结果:根据估价目的,经过市场调查和实地查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合法、谨慎原则,在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的基础上,运用比较法对估价对象的市场价值进行测算,确定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利下的公开市场价值为人民币800万元整。

  (二)置出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1、本次置出标的资产位于胶州市少海南路,房屋设计用途为公司客户招待。其权属状况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2018年12月,置出标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置出标的资产账面价值为9,000,602.65元,尚未计提折旧、摊销。

  因置出标的资产购入时间短,市场价格无明显变化,双方一致同意按置出标的资产经审计后的账面价值为定价依据。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甲方: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刘凯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资产置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本次资产置换标的

  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胶州市少海南路的房产与乙方拥有的位于胶州市澳门路的房产进行资产置换。

  2、本次资产置换的价格与定价依据

  (1)置出标的资产

  双方约定置出标的资产以经审计后的账面价值为定价依据。甲、乙双方以此账面价值为基础将置出标的资产定价确定为1,060万元。

  (2)置入标的资产

  双方约定置入标的资产以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证(青岛)估字(2019)第0506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为定价依据。甲、乙双方以此评估价值为基础将置入标的资产定价确定为800万元。

  (3)置换差价

  甲、乙双方同意,对于本次资产置换中的差价260万元,由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3、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保证本次置出房产为其所有,不存在设定抵押等影响本次置换的情形;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尽快办理上述资产的变更手续;由此产生的税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乙方保证本次置出房产为其所有,不存在设定抵押等影响本次置换的情形;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尽快办理上述资产的变更手续;由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甲方审议程序通过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签署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5、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按本协议的规定执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另一方承担本次置换资产价格5%的违约金;若双方违约,则应按双方的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可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该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置入标的资产,满足了公司日常经营办公需求,有利于促进人才引进,符合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

  2、本次置出标的资产,可有效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提高公司的资产利用率,减少资金占用,降低公司管理成本。置出标的资产为公司客户招待使用,不涉及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处置资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处置资产获得的差价亦将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

  3、本次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刘凯先生、董萍女士回避表决。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了表决;议案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进行了审议和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资产置换满足了公司日常经营办公需求,有效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提高公司的资产利用率,符合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计划和公司战略;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双方公平磋商,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3、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刘凯先生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法律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本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对公司本次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核查后,出具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一创投行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刘凯先生、董萍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保荐机构对于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19-012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金融业务需求,拓宽融资渠道,缓解潜在资金压力,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信用证、国际信用证、保函、保理、贸易融资、票据贴现、项目贷款、金融衍生品等信用品种,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期限为1年,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19-013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3月4日,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为上市而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在审计过程中,该所审计人员恪尽职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圆满完成了以前年度的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与稳健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19-014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15日14 点

  召开地点:青岛胶州市铺集镇东部工业区,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15日

  至2019年4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3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9年3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账户卡办理。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法人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

  (二)登记时间:2019年4月15日(上午8:00—11:30)

  (三)登记地点:青岛胶州市铺集镇东部工业区,公司四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青岛胶州市铺集镇东部工业区

  联系部门:证券部

  邮编:266300

  联系人:梁庭波、朱芳莹

  联系电话:0532-85230666

  传真:0532-85233666

  邮箱:hjt@hjttower.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不会超过半个工作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5日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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