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9-012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9年3月1日0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22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新育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对二级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对二级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9-013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二级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二级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北京科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锐能源”)对二级子公司北京科锐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锐能服”)进行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1、因科锐能服原有注册资本已不适应现阶段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科锐能源对二级子公司科锐能服增资4,200万元人民币,将科锐能服注册资本由8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5,000万元人民币,以现金方式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分期完成出资。
2、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投资总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15%,根据《公司章程》及《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科锐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56740716XU
法定代表人:陈如言
注册资本:800万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3号3号楼8130房间
成立日期:2011年01月26日
营业期限:2031年01月25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销售电力设备;合同能源管理;机械设备维修;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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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科锐能服业务的不断发展,原有注册资本已不适应现阶段业务发展需求,本次增资有助于科锐能服优化财务结构,增强资本实力,提升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促进其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本次增资金额全部来自于科锐能源的自有资金,本次增资不改变科锐能服的股权结构,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增资后,科锐能服的发展仍受市场环境、行业趋势、监管政策等客观因素,以及自身的经营管理能力、投资标的的经营业绩等多种因素影响,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敦促科锐能服制定符合其发展需求的经营策略,密切关注其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减少投资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降低投资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9-014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回购报告书》中回购股份的用途、价格、资金总额等事项进行调整。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及进展
公司2018年10月11日、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2018年11月7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并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0,255,7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最高成交价为6.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04元/股,成交总额64,404,572.45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情况说明
2019年1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要求《回购细则》施行前,上市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包含多种用途但未明确各用途具体情况的,应当在《回购细则》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回购细则》规定明确各种用途具体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者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一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为保证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合法合规,更好地维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与发展情况,公司拟对回购股份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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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
(一)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
在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0亿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000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500,271,975股的比例为4.00%;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00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500,271,975股的1.00%。
1、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若按回购股份数量为500万股测算,如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则预计回购股份转让后的公司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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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按回购股份数量为2,000万股测算,如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则预计回购股份转让后的公司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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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被注销
若按回购股份数量为500万股测算,回购股份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500,271,975股的1.00%。若回购股份全部注销,则预计回购股份注销后的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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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按回购股份数量为2,000万股测算,回购股份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500,271,975股的比例为4.00%。若回购股份全部注销,则预计回购股份注销后的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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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回购股份也将会有部分用于激励,部分用于注销的情形。该情形不做演算过程。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将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调整后:
(一)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
在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53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3亿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3,641,133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500,271,975股的比例为2.73%;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6,5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820,566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500,271,975股的1.36%。按照本公告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则预计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变动如下:
若按回购股份数量为6,820,566股测算,如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则预计回购股份转让后的公司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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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按回购股份数量为13,641,133股测算,如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则预计回购股份转让后的公司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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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将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回购报告书》的其他内容不变。根据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股份回购事宜的相关授权,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回购股份的用途、价格、资金总额等事项,有利于后续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同时有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升公司价值、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事宜。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9-015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11月7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并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
2019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回购报告书》中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用途、价格等事项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1.3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6,500万元(含6,500万元),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53元/股。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19年2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0,255,7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最高成交价为6.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04元/股,成交总额64,404,572.45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既定方案。
二、其他说明
自《实施细则》发布实施日至2019年2月28日,公司在2019年1月28日至2月1日期间回购股份数量最大,为1,515,320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8年11月7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19,981,381股的25%,即4,995,345股。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如果公司后续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将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