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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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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汽车”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2月21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此次董事会相关议案。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2月21日至2月28日以书面表决形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

  四、会议决议

  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形式通过以下决议:

  因工作变动原因,董事会决定斯莱特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产品研发副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及江铃重型汽车有限公司董事职务,自2019年3月1日起生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卢松先生、王琨女士、李显君先生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上述变动后,斯莱特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斯莱特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卢松先生、王琨女士、李显君先生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已知晓会议内容;

  2、对斯莱特先生的解聘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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