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相关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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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有关郭伟雄先生、赵利平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广州酒家: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公司职工监事郭伟雄先生及副总经理赵利平先生计划2018年8月30日至2019年2月28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分别减持不超过120,000股和不超过130,000股所持股份(合计约占公司总股本0.000619%)。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郭伟雄先生、赵利平先生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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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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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郭伟雄先生、赵利平先生根据个人资金安排及市场情况等因素,均未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票。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约定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