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335 证券简称: 迪生力 公告编号:2019-013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拟收购广州南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投资意向协议及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9-010)。
现将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已经聘请本次重组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最终完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披露重组草案等文件。
二、风险提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事项最终根据审计、评估具体情况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的信息披露,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严格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加强内控管理,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日
证券代码: 603335 证券简称: 迪生力 公告编号:2019-014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1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2月18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近日,公司完成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营业执照的信息公告如下:
名称: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07330904536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住所:台山市西湖外商投资示范区
法定代表人:赵瑞贞
注册资本:叁亿贰仟玖佰叁拾肆万贰仟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10月26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 生产和销售各种机动车辆铝合金轮毂、车用灯具、保险杠、减震器等配件(不包括发动机),铝型材、异型材,各种五金制品的电镀,汽车、摩托车用精铸、精锻毛坯制造,轮胎销售,国内贸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不含限制类,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19-015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汕头市日冠阳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日冠阳帆”)持有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生力”或“公司”)股份19,606,3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5%。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18年6月2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18年8月23日,公司披露了日冠阳帆的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号),日冠阳帆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586,84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日冠阳帆于2018年10月17日至2019年2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6,580,0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7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日冠阳帆本次减持股份已达到计划减持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其他方式取得系指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