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9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2月28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1楼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天广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向四川绵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由公司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孙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孙公司封开县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向台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冲蒌信用社申请人民币7,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威华木业有限公司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关于为孙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0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锂业”)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四川绵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绵竹市德阳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拱星片区
法定代表人:方轶
成立日期:2015年3月23日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氯化锂、碳酸锂;生产、销售:氢氧化锂;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销售:矿产品;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致远锂业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及子公司致远锂业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5,000万元。
四、本次担保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致远锂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且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69,378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2.09%;其中公司对参股公司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7,496万元,公司对所属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61,882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1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孙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孙公司封开县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封开威利邦”)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台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冲蒌信用社申请人民币7,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威华木业有限公司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封开县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
住所:封开县长岗镇旺村管理区
法定代表人:廖俊文
成立日期:2007年5月31日
经营范围:林木种植、销售;纤维板、家具、木材和木制品加工、销售;种植速生丰产林。
封开威利邦注册资本人民币11,500万元,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通过广东威华木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子公司广东威华木业有限公司及孙公司封开威利邦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7,000万元。
四、本次担保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封开威利邦为公司全资孙公司,该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封开威利邦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主要用于补充日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和全资孙公司的共同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69,378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2.09%;其中公司对参股公司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7,496万元,公司对所属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61,882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